
一、房仲拍的房屋照片是否有著作權?
是的。
房仲為拍攝房屋進行的取景、構圖、光線安排等,通常具有最低限度的創作性,因此屬於「攝影著作」,享有著作權。
二、被非同一家公司房仲盜用 → 幾乎一定侵權
情況:
A 房仲公司拍攝照片 → B 房仲公司未經許可自行下載、截圖、重用。
法律結論:
侵犯著作財產權(重製、公開傳輸)
民事賠償責任
甚至可能涉及著作權刑事責任(營利目的)
除非:
· 取得原拍攝者(或著作權人)授權· 作品本身由屋主拍攝且屋主提供給雙方(少見)
三、同一家公司房仲使用其他同事拍的照片 → 是否侵權?
這要看 著作權歸屬。
(1) 為「受僱」拍攝 → 原則上歸公司所有(著作權法第 11 條)
實務:多數房仲業者的「員工/業務員」拍攝房屋照片,屬於「執行職務所完成的著作」。
因此:
• 著作財產權歸公司• 同公司其他業務使用,不構成侵權(因為都是為公司使用)
但仍有例外(如下方)。
(2) 房仲是「獨立業務員(非受僱)」→ 著作權可能是拍攝者
很多房仲是「自帶客源的業務」、「領業務獎金」、「非典型勞雇」
只要不是受僱關係,就不是「職務著作」。
此時:
• 著作權可能是拍攝者本人,而不是公司• 同公司其他業務未經同意使用 → 有侵權風險
此點在實務上常產生爭議。
四、加盟體系 vs 直營體系的著作權歸屬差異
1. 直營(公司統一管理)
• 所有店都屬同一法人• 員工拍攝 → 著作權大多歸總公司→ 直營不同分店互相使用照片通常不構成侵權。
2. 加盟(每家店是不同公司、不同法人)
雖然招牌一樣,但加盟店 法律上是獨立公司。
因此:
• A 加盟店拍攝的照片• B 加盟店未經同意使用
仍屬侵權,與完全不同品牌的房仲沒有差別。
除非:
• 總公司另有合約規定素材共用• 加盟契約授權加盟店互相使用影像(多數沒有)
五、小結論(重點濃縮)
1. 照片是攝影著作,原則上有著作權。2. 不同公司房仲使用一定是侵權。3. 加盟店彼此不是同一公司 → 互相使用也當作外人,可能侵權。4. 直營體系或確定為受僱拍攝 → 著作權多為公司,內部可互用。5. 若房仲非受僱、為獨立業務員 → 著作權可能屬於拍攝者本人,同公司其他人用也可能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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