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診間系列討論關於制度的文章時。最近圍繞憲法訴訟法修法、大法官難產、行政院不副署、到五位大法官開憲法法庭宣告訴訟法違憲的爭論,很多人都在問:誰違法?誰越權?誰破壞程序?
先說清楚:
如果你認為五位大法官不該在程序不足的情況下開憲法法庭, 如果你認為行政院不副署立法院法案是越權, 甚至如果你認為整件事「就是有人違法,沒那麼複雜」——
你完全有權這樣想。
這篇文章不是要你改變立場,
而是想邀請你暫時換一個角度, 看看這一連串事件是否只用「誰違規」就能解釋完。
一、先承認一件事:程序正義真的很重要
如果制度仍然正常運作,
那麼「照程序來」幾乎永遠是正確答案。
門檻該不該提高、
人事該不該嚴格把關、 司法能不能越線行使權力—— 這些問題,本來就值得嚴格檢視。
所以,質疑行政院、質疑大法官,
本身不是問題。
問題出在:
如果我們只停在這裡,
會不會忽略了為什麼制度會走到這一步?
二、把事件拆開來看,每一步都「合法」
試著把整個過程拆解:
- 立法院修憲法訴訟法,提高釋憲門檻
- 立法院不同意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
- 行政院選擇不副署立法院法案
- 五位大法官在爭議中開憲法法庭
你會發現一件尷尬的事:
每一步,都有人可以說「我依法行事」。
那為什麼結果,
卻是制度幾乎無法運作?
這不是單一行為的問題,
而是行為疊加後的結構效果。
三、這裡真正值得討論的,不是「誰壞」,而是「誰被逼到牆角」
你可以認為大法官不該這樣做,
但你也必須回答一個問題:
如果憲法救濟已經被程序門檻與人數不足雙重卡死,
那司法還剩下什麼選項?
什麼都不做?
等制度自然空轉? 接受「只要卡住程序,就能讓憲法沉默」?
你不必同意他們的選擇,
但很難否認: 這是一個被逼出來的選項。
四、真正危險的,不是越權,而是「逼人越權」
如果一個制度設計成這樣的狀態:
- 你可以合法提高門檻
- 你可以合法阻斷人事
- 你可以合法讓救濟停擺
那最後一定會出現兩種人:
- 選擇什麼都不做,被罵失職
- 選擇跨線補救,被罵越權
而最早推動這個結構的人,
反而可以完全置身事外。
這才是最值得警惕的地方。
五、你不需要認同大法官,但應該警惕這個結果
這篇文章不是在說:
「大法官做得對」。
而是在提醒一件事:
如果制度只能靠違反程序才能繼續運作,
那問題一定早在最後一步之前就已經發生了。
只追究最後那個出手的人,
其實是在幫助真正的制度操弄成功轉移焦點。
六、這不是藍綠白的問題,而是「未來誰都可能用得上」
你今天可能不同意行政院,
不同意大法官, 不同意這套論述。
但請試著想一個問題:
如果下一次,
被卡住的是你支持的一方,
你真的希望制度只能靠「有人願意違規」來救嗎?
一個健康的制度,
應該要能在惡意使用規則時自我中止,
而不是一路逼人走到灰色地帶。
結語:不同意,也是一種責任
你可以不同意我。
你可以認為程序正義高於一切。
但如果你願意承認:
這件事不只是「有人違法」那麼簡單, 那我們其實已經站在同一個起點上了。
因為真正該被保護的,
不是某一個人、某一個機關、或某一次判決。
而是——
不要再讓制度,被設計成只能靠犯規才能活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