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兇手的父母下跪道歉了,在記者前承受著整個社會的怒火。
或許對怒火滔天的民眾來說,他們的道歉可以帶來一些慰藉。
但實際上,作為父母,他們真的做錯了什麼嗎?
畢竟兇手都 27 歲了,作為法律上定義的成年人,他的所作所為其實是不關父母什麼事的。
更不要說他與家人至少兩年連面都沒見過,家人畢竟不會通靈,面對不想跟自己聯絡的孩子,真的很難知道對方現在到底在做什麼。
自然也不會知道給予孩子的錢,最後到底是變成前進的力量,還是傷人的武器。
不是要崇洋媚外,但歐美即便面臨重大犯罪,其實也不常看到兇手的家長出來替兇手道歉甚至承受謾罵,不過在亞洲的傳統觀念中,大家總是認為孩子的一切行為,父母即便沒有直接責任,也應該要負連帶責任,或許這也是歐美與亞洲文化上的差異之一。
畢竟傳世經典《三字經》也說了:「養不教,父之過」,孩子教育的缺失,是父母的過錯嘛。
當然我們並不能否認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重要性,但父母應該為孩子的行為負責多久呢?
一個 27 歲、可以買房、投票、養育小孩,法律上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他的行為難道不該與父母「脫鉤」嗎?
我認為是要的。
況且,在如此講求「邊界感」的現代,一個 27 歲的成年人,真的不是父母所能「控制」的。
最後,我相信現在對兇手父母的謾罵,或許有很大程度是因為兇手本人已經去世,死無對證了,群眾需要一個承擔責任的目標,也急需一個符合大眾「正義感」的結果。
但同時,整起案件最有資格發怒的余家昶媽媽,反而呼籲大家「不要再去怪他的父母」。
我相信大家都是希望能幫受害者討個「公道」,但這樣的謾罵、咎責甚至對其家人的肉搜行為,其實更多是弭平大家心中的怒火而已,並不一定可以解決什麼問題。
即便余媽媽不能代表所有受害者,但當最有資格發怒的人選擇停止仇恨,甚至來為群眾「降溫」時,或許就意味著人們的義憤填膺,已經超越了受害者親屬所希望看到的。
余媽媽在影片中也說了,希望大家可以停止謾罵,給犯人的父母一些安慰,他本人並不怨恨犯人的父母,孩子做的事與父母無關。
畢竟正如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所說,「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 20 年去養一個殺人犯。」,不是嗎?
事件已經發生,對於外人,我想比起責問他的父母,我們更需要討論「為什麼」和「怎麼預防」,思考犯人可能面對了什麼問題、探討有沒有辦法可以讓這類憾事不再發生。
才不會讓問題永遠停留在發生 -> 咎責 -> 處罰 -> 遺忘。

▲ 余媽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