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在實習期間表現優異,畢業後順利獲得了專服的正式工作。然而,他並不是網球迷,籃球才是他的最愛。在其他經紀人都專注於簽約網球明星時,福克開始將目光轉向大學籃球運動員。 他與北卡羅來納大學的傳奇教練迪恩,史密斯(Dean Smith),建立了良好關係,成功簽下多位進入NBA的球員。這層關係在他簽下一位来自北卡羅來納大學的年輕新星麥可 喬丹(Michael Jordan)時,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在喬丹的新秀賽季開始前的夏天,福克開始為他爭取一份球鞋代言合約。"-幹大的:五角傳 活下來,爬上去!從街頭藝術家到億萬商業帝國的極限進化法則 P130~131
不安於現狀的人,才能活到下一個時代
從 David Falk 到 AI 世代的跨界生存法則。
一九七四年,David Falk 仍只是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的一名學生。他想進入一家名為 ProServ 的小型運動經紀公司,而那家公司當時的核心業務,是「網球選手經紀」。Falk 為了獲得一次機會,幾個月內不斷打電話到公司,甚至在三個小時內撥打了十七通電話,最終只換得一個無薪實習。
如果他只滿足於「終於進入產業」,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但真正重要的,不是他進了哪一家公司,而是他進去之後,拒絕只做那份工作本來要他做的事。
一、身在網球經紀公司,卻看見籃球的未來
ProServ 是網球經紀公司,Falk 的同事、制度與成功路徑,全都圍繞著網球展開。那是一條相對成熟、安全、已有模板的道路。但 Falk 很快察覺到一件事:
真正正在醞釀爆發的,不是網球,而是 NBA。
在七〇年代末到八〇年代初,NBA 的商業價值仍未完全釋放,品牌投入有限,甚至存在一個公開卻不成文的偏見——美國主流市場不願意讓黑人運動員成為行銷核心。然而,Falk 判斷,這不是市場的真實狀態,而是企業的舊認知。
這個判斷,來自他「跨界比較」的能力。
他發現,網球選手的代言,從來不只是一雙鞋,而是一整套生活方式:服裝、配件、形象、文化。反觀 NBA 球員,卻被侷限在「穿鞋、拍照、領固定代言費」的單一模式裡。
Falk 問了一個在當時幾乎沒人敢問的問題:
「如果網球可以,為什麼籃球不行?」
二、真正顛覆的不是 Air Jordan,而是收入模型
後來的故事眾所皆知。Falk 簽下 Michael Jordan,並向 Nike 提出一個徹底顛覆市場的方案:
不只是代言球鞋,而是為 Jordan 打造一個專屬的籃球生活品牌;
不只是一次性代言費,而是「每賣出一雙鞋,Jordan 都能分潤」。
在當時,這幾乎是不可思議的要求。球員從「被支付者」,轉變為「與品牌共同成長的利益共享者」。Nike 雖然半信半疑,仍在合約中加上保護條款:若三年內無法達到四百萬美元銷售額,合約即可終止。
結果眾所周知:Air Jordan 上市兩個月,銷售額即突破七千萬美元。
這場成功的核心,並不是因為 Jordan 多偉大,而是因為 Falk 重新定義了球員在商業結構中的位置。
他不是在談條件,而是在設計制度。
三、AI 時代的本質:淘汰的不是能力,而是安逸
David Falk 的故事,之所以在 AI 時代格外重要,是因為它揭示了一個殘酷卻真實的規律:
在任何時代,最先被淘汰的,從來不是能力不足的人,而是「過於適應上一個成功模式的人」。
AI 正在加速這個現象。
工程師、設計師、行銷人、內容創作者,只要你「只做本來被期待做的事」,你的價值就會被快速壓縮。反而是那些在體制內,卻持續觀察隔壁賽道、思考下一個可能性的人,才有機會完成躍遷。
四、科技新創中,員工如何成為老闆
這樣的模式,在科技產業一再重演。
許多 Google、OpenAI、Meta 的前員工,並非公司裡最資深、最安穩的一群,卻選擇在 AI 浪潮初期離開,創立自己的公司。例如 Anthropic、Perplexity 等 AI 新創,其創辦人多半來自大型科技公司體系。
他們真正帶走的,不只是技術,而是「系統視角」:
知道哪些流程該被自動化、哪些決策可以被重寫、哪些舊假設即將失效。
同樣的邏輯,也出現在非工程背景的創業者身上。Airbnb、Warby Parker 的創辦人,並非產業既得利益者,而是對現有模式感到不合理、不滿意的人。他們不是能力最強,而是最早拒絕接受「只能這樣做」的人。
五、下一個時代,屬於系統重寫者
從 David Falk 到 AI 新創浪潮,有一條清楚的共通線索:
- 他們不滿足於角色分配
- 他們質疑既有收入結構
- 他們不等被升遷,而是直接重寫遊戲規則
真正的成功,不是在同一條跑道上跑得更快,而是看見另一條還沒被命名的賽道,並率先站上去。
在 AI 時代,最危險的不是不懂 AI,
而是你仍然用「上一個成功模型」來定義自己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