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一件東西開始被很多人同時擁有,
我就會本能地,慢慢失去興趣。不是討厭,
也不是覺得自己特別,
只是那一刻,我會清楚地知道——
它不再屬於我。
我從小就不喜歡「和別人一樣」。
不喜歡和別人穿同樣的衣服,
走同樣的路,
更不喜歡,在關係裡成為一個可被替代的位置。
包括人。
我對「共同擁有」這件事,
有一種近乎偏執的抗拒。
不是佔有慾,
而是一種對「唯一性」的執念。
如果我在你心裡,
只是和很多人並列的存在,
那我寧願不被選擇。
我不擅長爭,
也不喜歡比較,
更不屑於證明。
因為愛這件事,
在我這裡,從來不該靠競爭獲得。
真正的喜歡,
是一眼的篤定,
是不用思考「還有沒有別人」,
是你根本不會把我放進選項裡。
如果你需要時間去試探,
需要反覆確認,
需要在我和別人之間猶豫——
那我會替你做出決定。
我願意成為遺憾,
但絕不做選項。
後來我慢慢明白,
這不是清高,
也不是冷漠,
而是一種近乎偏執的精神潔癖。
我想要的從來不是「最好」,
而是「只此一個」。
如果誰都可以,
那就不必是我。
如果一定要被定義,
那我大概是那種——
我寧可一個人走,
也不要和任何人,
共同擁有一份將就的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