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肉體鍊魂】第二百二十六回 水之惡-智-(四十七)政治哲學的智慧(四)不堪的政治哲學過往(四)(下)
(續上回)
這些對人權極度侵犯的行為,對世界造成了難以彌補的傷害,至今仍是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
但,這些都是經過歷史學界廣泛驗證的真實歷史事件。
這些罪行在戰後透過聯合國戰爭罪行委員會 (UNWCC)的調查,以及紐倫堡大審判中的德軍報告(如著名的《特別行動小組報告》)得到了法律意義上的證實。
多名納粹高級官員被定罪,並為後世確立了「反人類罪」和「危害和平罪」等現代國際法原則。
德國納粹的核心政治主張,包括極端的種族主義(特別是反猶太主義和雅利安人種優越論)、國家至上的極權主義、領袖原則、軍國主義、以及為了擴張生存空間而進行的對外侵略。
其政治主張內容如下:
○種族主義與反猶太主義:強調「雅利安人種」是優越的種族,有權統治甚至消滅「劣等種族」。將猶太人視為國家和民族的敵人,鼓吹反猶太主義作為其意識形態的基礎。
○極權主義與領袖原則:主張國家至上,個人必須絕對服從國家和「領袖」。政府權力集中在一人手中,並由龐大的官僚系統自上而下管理。
○軍國主義與領土擴張:主張世界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德國必須透過戰爭手段爭取「生存空間」,於是推動極端的軍事化和擴張主義政策,試圖建立世界霸權。
○民族主義與社會達爾文主義:將民族視為人類群體的根本單位,並將社會達爾文主義應用於民族和種族關係中。透過煽動民族仇恨和復仇情緒來鞏固獨裁統治。
○極端國家資本主義:在政治和經濟上實行高度壟斷和國家控制的體系。將經濟活動納入政治目標,服務於國家的軍事和擴張需求。
德國納粹的政治哲學主張並非一套連貫的傳統哲學,而是極端民族主義、種族主義和極權主義意識形態的集合,核心目標是建立一個基於種族純潔性的「德意志民族共同體」(Volksgemeinschaft),是為「特殊族群」服務的一套思想體系。
這些主張主要記載於希特勒的《我的奮鬥》以及納粹黨的「二十五點綱領」中。
德國納粹政治哲學的核心主張有:
●極端種族主義與「雅利安人種」優越論
這是納粹主義意識形態的基石。
種族等級制度:納粹信奉一套偽科學的種族等級理論,認為人類被分為不同種族,而日耳曼/北歐血統的「雅利安人種」是最優秀的「主人種族」(master race),對人類文明進步有唯一貢獻。
反猶太主義:猶太人被視為「劣等種族」(subhuman),是所有問題的根源,被指控試圖削弱其他種族並統治世界。納粹主張剝奪猶太人的公民權利,最終通過大屠殺(Holocaust)系統性地消滅他們。
優生學與安樂死:納粹應用扭曲的優生學觀點,將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和絕症患者視為「不適合生存」或「無價值」的生命,實施「安樂死計畫」(T4 Program),以達到所謂的「種族純化」。
●極端民族主義與「生存空間」
單一民族國家:主張建立一個強大的、所有德語人口統一的單一民族國家,廢除《凡爾賽條約》的限制。
「生存空間」(Lebensraum):納粹認為德國需要向東歐擴張以獲得足夠的「生存空間」和資源,這是德意志民族生存的必要條件。
●反民主與元首原則(Führerprinzip)
拒絕自由民主:納粹主義蔑視自由民主制度、議會制度和法治原則。
「一言堂」與個人崇拜:強調「元首原則」,即所有權力集中於單一領導人(希特勒)手中,要求絕對服從,個人從屬於國家和元首的意志。
●反共產主義與反布爾什維克主義
意識形態敵人:納粹將共產主義視為主要的政治敵人,並將其與猶太人聯繫起來,認為兩者都是對德國的威脅。
總體來說,納粹的政治哲學主張是一種建立在仇恨、非理性和暴力崇拜之上的極端意識形態,旨在透過清洗「劣等」群體、擴張領土和建立獨裁統治來實現其扭曲的「雅利安霸權」目標。
在歷史上,納粹的政治哲學是特例。
沒有哪個主流的政治哲學會直接、明確地「支持」屠殺或種族滅絕。
不過,不代表這些驅動暴行的思維便不會出於那些主流的思想。
那些極端意識形態、偽科學理論和政治宣傳,通常,會是某些廣為人知、推播甚遠的智慧思想遭到魔改後的產物。
這些論述傾向將特定的群體妖魔化,為大規模暴力提供了「正當性」藉口。
在學術研究中,有以下曾被用於合理化大規模殺戮或種族滅絕的主要意識形態和理論:
▼偽科學的種族主義理論
這是最常被用於合理化種族滅絕的理論基礎。
社會達爾文主義 (Social Darwinism): 雖然達爾文的進化論是關於生物學的,但赫伯特·斯賓塞等後來的思想家將「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原則應用於人類社會。
這種理論被扭曲為「弱肉強食」的競爭原則,認為強者統治弱者是自然規律。它被用於合理化帝國主義、殖民主義以及對所謂「劣等」種族的消滅,聲稱這是「人類進步」的必要代價。
優生學 (Eugenics) 與種族優越論:19世紀末20世紀初流行的優生學運動,旨在透過控制生育改善人類遺傳。
納粹德國將其極端化,宣揚「雅利安人種」優越論,將猶太人和其他群體視為「劣等」或「不適合生存」。大屠殺被包裝成一種「公共衛生措施」,旨在清除「不純潔」的血統。
▼極端民族主義與生存空間理論
極端民族主義將國家利益絕對化,並將其他群體視為生存威脅。
「生存威脅」的感知:在許多種族滅絕案例中,施暴者往往將受害者感知為對自身群體生存的「存在性威脅」,即使這種威脅是被誇大或完全想像出來的。
地緣政治學與「生存空間」(Lebensraum):納粹利用地緣政治學說,主張德國需要擴大領土(生存空間)才能生存。這為侵略和種族清洗提供了「合理」藉口。
▼極權主義意識形態與烏托邦計畫
激進的革命計畫和極端意識形態也被用於合理化大規模殺戮。
「革命純潔性」:某些極權主義意識形態(如共產主義、法西斯主義)包含了徹底改造社會的野心,將某些社會群體(如知識分子、資產階級、地主)識別為與新社會不相容的「敵人」,必須被清除。
「農耕烏托邦」的極端化:柬埔寨紅色高棉政權試圖建立一個極端的農業烏托邦,將城市居民和知識分子視為威脅,導致大規模屠殺。
這些理論和意識形態的共同點是將特定的群體非人化、妖魔化為「他者」或「威脅」,從而使得針對他們的暴力行為在施暴者眼中變得「道德」或「必要」。
學術界強調,大規模人權侵害通常與「缺乏思考」(如漢娜·阿倫特所述的「平庸的邪惡」)和對壟斷意識形態的盲目順從有關。
(待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