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三天前和阿遙在捷運站前的對話,在我的腦海裡不時的重複播放。
這三天,我們只見過一次面,那一面我們一起吃晚餐,除了吃飯和聊天,我們什麼都沒做。倒不是我不想做,是阿遙後面跟朋友有約。
這算哪招?
我完全摸不著頭緒。一切似乎如常,一切似乎又不平常。
有一天晚上,我沒頭沒尾的傳訊息問:「我們是什麼關係?」
「我們不設限。」他說。
這模稜兩可的答案讓我一肚子火,什麼意思。
「那我還可以跟別人約會嗎?」我故意問。
「你還想跟別人約會嗎?」他回。
「那你還想跟別人約會嗎?」我反問。
「我不跟沒興趣的人約會。」
「那你現在對誰有興趣?」
「你啊。」
……
我看了好幾次他的訊息,確定這不是自己的幻覺。我把頭埋進枕頭裡翻滾大叫。
我這幾天的心理活動,只有室友怡蘋最清楚。她看著我看著螢幕時而傻笑,時而煩躁,而且手機不離身,忍不住問:
「我不懂,你為什麼就不直接說你想跟他交往呢?」
「交往了,然後呢?」
「然後?」怡蘋在空中比劃了圈,最後開朗的說:「然後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啦。」
如果我今天是母胎單身,估計我就會買單這句話。
但我不是。
上一段戀愛整整浪費了我三年,三年前,我的前男友是這麼告白的,他穿著白襯衫,乾乾淨淨的,張開雙臂對我說:「我覺得你很喜歡我,為什麼我們還不在一起?」
這話說得很痞,很有自信,但誰也沒有想到,我的喜歡只維持了一個禮拜。
一個禮拜,火花就歸於寂寥,剩下的兩年 50 個禮拜,我們只剩下貌合神離。除了在明面上,我們會介紹彼此是自己的男朋友/女朋友以外,其他時候,我們就和單身沒有兩樣。他忙他的,我忙我的。我每天都會想他如果能出軌就好了,只要他出軌,我就能大哭一場,回到自由的單身生活。打開我的交友軟體,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和誰約會就和誰約會。
但他沒有,最後等到的只有他的分手訊息,訊息的最後他說,他感覺不到愛了。
是他感覺不到我的愛了?還是他感覺不到對我的愛了?
沒有人知道。
從那之後,我沒有一次交往超過三個月。
更何況,距離我出發到英國只剩五個月。兩個人都在同個城市,戀愛依舊可以談得像兩條平行線。遠距離的戀愛,更不會有什麼好結果。我已經可以預知去英國的第二個月,我收到阿遙的分手訊息,抱著手機躺在床上,哭得撕心裂肺。我的自尊不允許自己去挽留,我甚至會安慰自己,這就是遠距離,遠距離分手本來就是沒辦法的事。然後我會開始每晚睡前喝一杯紅酒,直到微醺入睡。
我已經彩排好所有最傷心的狀況了。但在彩排後我選擇,絕對不要正式預演。
現在多沉淪一點,日後就會多痛一點。
不值得。
但怡蘋卻問:「要是你去英國,沒遇到這麼喜歡的人呢?萬一,他就是你此生最喜歡的人呢?」
我沒有回答。
也不敢想——
萬一,我再也找不到像阿遙一樣的人呢?
我看著我們從認識到現在的所有對話。每次都是他先發起話頭——
你在幹嘛?
吃飯了嗎?
今天好冷,我是不是老了?
要不要一起去散步?
我看著每一句,對他傳了一句,「我好想你。」
他立刻已讀,接著浮出泡泡說,「這是你第一次說想我。好可愛。」
「只是想你就可愛嗎?」
「是啊。要不然有人只想去英國找帥哥結婚。」
「想你是真的,要去英國也是真的。找人結婚就不知道了。」
他傳了一個瞇眼冷笑的貼圖。我才想起,我說想他,他卻沒有對我說,我也想你。我在訊息中抗議。他說,再五分鐘。
啊?
「再五分鐘怎麼樣?」
「再五分鐘,我就會到你家樓下。」
我立刻從床上跳起來,換上我稍微能看的外出服。白天和晚上溫差很大,我的手是冷的,但心臟在胸腔撲通撲通的跳動。我幾乎能在腦子裡預演,他的計程車停在我家樓下,他打開車門站在我面前,對我說:「我來了。」
接下來十分鐘發生的事就跟我想像的一模一樣,不同的是,我的腳自動地跑向他,拖鞋發出啪嗒啪嗒的聲音,我擁抱他,把臉埋進他懷裡。
他回抱住我,在我耳邊說:「我也很想你。」
就從那天開始,我們正式交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