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與臺灣多事之秋,總是會有很多人發現到,我們的社會,普遍的感性有餘,擔當與正義感不足。若我們很容易屈服於力量,或容忍不義的事情,慢慢的就會習慣。
有些人認為,有壓迫就會有反抗,但漸漸他們會發覺,當壓迫來到的時候,得到的不僅不是反抗,而是習慣。社會再不斷地惡化下去,大家就會慢慢的適應,住的地方可以越來越少,產業可以越來越蕭條,「關係」可以越來越壓倒制度。有些人樂觀地覺得,這就會引起反抗。
不過當事情真的變壞後,大家期望的革命、大反抗有出現嗎?
沒有,大家反而更加乖乖的,而他們會告訴你,雖然情況已很差,但反抗很可能導致情況變得更差,連現在僅有的都會失去,所以就算很厭惡目前的情況,也要接受。看歷史課本而真心相信壓迫就會導致反抗,覺得大家會站起來保衛自己的家園與社會的人,要大失所望了。大家往往只會選擇兩件事其中之一:接受,或者逃走。
但就算逃走,我們的本質也是不會變的,就算移民去了別的國家,我們也難以被真正的接納。畢竟,就說香港人移民去了臺灣好了,哪天真的發生臺海戰爭,要移民過去的香港人,站起來保衛這國家,不一定是要當兵,也可能是比方說捐軍費,或者參與後勤或情報工作。那這些移民會樂意效忠新的國家,保衛新的國家嗎?相信不少現在說要移民去臺灣的人,面對這種問題,很少會答「我現在已是臺灣人,為了臺灣,願意拿起槍對抗侵略者」。
我想,多數人的答案,當去到臺灣面對戰爭時,只怕他的答案會是再逃去更遠的地方。可是我這說法也不是針對香港人的,很多說要離開的臺灣人,答案我覺得也是相似的。我們所謂移民,並不是真的效忠新的國家、保衛一個新的家園,而只是逃難。只能共富貴而不能共患難的人,去到哪裡都不會被真心接納的。
是甚麼令我們的人普遍如此呢?誠然西方國家也不是沒有退縮的人,但不會像我們這麼主流,甚至根本為大眾心底所認同。其實逃走也好,接受也好,或者自暴自棄也好,他們的共通點都是放棄反抗。也就是說,我們大部分人面對壓迫,都不會選擇反抗。是甚麼導致我們有這樣的傾向?
答案並不複雜,因為我們是被這樣教出來的。
我想大家小時候多少都應該試過打架,或者不叫打架,叫作被人打,被人欺負。在香港或者臺灣這種地方,如果你被人打、被人欺負,你還擊的話,先不論你贏還是輸,有一個很常見的結果,就是老師出來阻止這場衝突。然後你投訴,是他先打你,然而老師告訴你,他打人是不對,但你還手也是不對。因為都是犯校規的,如果有人打你,你應該找老師求助。(編:校規比法律還嚴苛。雖然被判定防衛過當等情況,在法律上有罪,但基本上防衛被認為是正當的。)
然後有兩個可能的發展,第一個是老師沒做甚麼,或者做的東西令你不服氣,或者無效,或者做完之後對方還是繼續打你、欺負你。在這樣的情況下,你發覺你既不能還擊,又沒有東西可以保護你,不再信任老師。有些人會努力讀書,以求轉到更好的學校,這些人日後就是選擇移民;有些人覺得無能為力,只會屈服,那些人就會自暴自棄。
第二個情況,則是老師真的處分了對方,你覺得滿意了。聽起來這是好事嗎?也許,不過如果這情況發生,你就會變成相信一切都可以找上面的權威解決,長大後就不會逃走,而是變成盲信權力和法律。因為他曾在小時候幫助過你,對嗎?
至於自己反抗、然後勝利的選項,並不存在。只有兩個選項,一個是令你服從,一個是令你逃走。如果你反抗呢?你就是壞學生,被老師懲罰。這個遊戲裡,息事寧人的「和平」,以及違反人性的「規則」,被放在受害者反抗壓迫者的公平正義之上。和平與規則,比起正義與對錯更重要。這就形成了我們的性格。
而放大到社會,就是我們現在的社會。如果你想改變這社會?那麼,現在小學裡發生的事情,就是二十年後這個社會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