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4|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抵達夢土通知我》【二】失蹤女孩023

 

 

10.

 

 

我打算喝第二杯波莫。阿剛已經走了,但酒保沒換唱片,波西‧史雷基唱著〈坐在灣邊碼頭上〉。歌詞裡的主角離開老家,獨坐在碼頭發呆,覺得十分孤獨。我想起阿嘉莎,然後想起出國後與妹妹失聯的阿剛。

 

「你今天的酒錢就從這裡扣了,」酒保拍拍那個信封,「賺了外快,要不要改喝貴一點的酒?」

 

我回過神。這種厚度的信封,裡頭裝了多少鈔票?「波莫。」我沒打算換酒,「藝術家?」

 

「很有錢的藝術家;」酒保拿出威士忌,「阿剛做的算是裝置藝術吧。」

 

我聳起眉心,酒保看看我,「想知道詳情,就直接問他,當酒保的不會把客人的祕密說出去,是朋友就更不能講。就像你的狀況一樣。」

 

有道理。但我不確定幫阿剛找妹妹要收多少錢。

 

「費用你得自己定,端看你認為自己花了多少工夫;」酒保精準地在杯子裡倒進三指高的波莫,「我接案子的時候,會評估工作有多麻煩以及執行的風險,依此報價。你也可以估算看看。」

 

毫無頭緒。我拿起酒杯。

 

波莫的味道還是一樣。沒必要因為多了一筆收入就換酒。

 

況且我搞不清楚合理的費用,甚至不確定自己能否真的幫上忙。

 

 

「我一向不怎麼注意新聞,不過這幾天常從客人口中聽到關於立法大樓抗議事件的事;」酒保替自己倒了一杯水,「前天凌晨還發生暴力事件不是嗎?」

 

是啊。而且我就在現場。

 

我概略說了當天發生的事以及自己被無端捲入的風波,酒保皺皺眉,「你也太倒楣了吧?不過我認識的警察的確會這樣。電影裡有法庭戲的時候,不是都會說壞人未被法院定罪之前,就要認為他是無罪的嗎?」

 

「無罪推定。」這個原則是許多國家刑事訴訟中被告享有的基本權力。

 

「對對,就是這個;」酒保道,「不過我認識的警察告訴過我,如果你的名字出現在嫌犯名單上,他們在破案之前,都會認為你是有罪的。我是可以理解他們 不想放過任何一點線索的心情啦,但如果事情牽涉到他們自己人,他們又會換一套標準──不然你說那些打人的警察都被拍到了,警政單位怎麼可能找不到?交給我 的話,隨隨便便就可以從他們資料庫裡把人比對出來啦。」

 

「去幫忙?」我半開玩笑地提議。

 

「當個熱心的公民嗎?我才不幹。看看你的熱心給你惹上什麼麻煩;」酒保搖搖頭,「況且我也不想讓警察知道我是個駭客,否則今後碰上什麼相關事件,我就會變成他們眼中的嫌犯。」

 

我想起老八。

 

老八現在的確讓我覺得麻煩,不過照阿狗的說法,他似乎是個不錯的刑警。老八會怎麼看行政大樓外圍的暴力行為呢?他會包庇動手的同僚,還是把他們揪出來?如果這真是高層的授意,那他會坦然接受,還是反抗?

 

「話說回來,我覺得再怎麼說,毆打毫不反抗的平民還是太過分了;」酒保看看自己的水杯,「我認識的警察應該不會做這種事吧?我下回問問他們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

 

如果警方的態度像今天一樣,擺明了要包庇同僚,那酒保去問有什麼用?我沒說這個,改問別的,「認識很多?」

 

「的確認識不少,都是年紀大的,現在有些應該升官了、有些應該退休了;」酒保撥撥頭髮,「其中一個還幫我介紹過男朋友咧,對方也是個警察,我不好意思推辭,所以和那個人見過一次面。」

 

「結果?」

 

「沒結果呀,我早就知道自己對男人無感,只是約出來聊聊聽什麼音樂看什麼電影有什麼興趣之類的,純粹應付一下;」酒保聳聳肩,「好笑的是,那次見面結束之前,那個人主動對我說,『妳喜歡的音樂和妳的外型都不是我的菜,我們不用再浪費時間了。』」

 

「啊?」我看看酒保比例完美的身材,她做了個鬼臉,我笑了,「妳怎麼回?」

 

「我回,」酒保清清喉嚨,「『幸好我不符你的品味,不然我一定會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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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吳政樺、臥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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