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7|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新聞自由的代價:沙國記者為理念送命 VS 美國假新聞影響選舉

新聞自由(Free Press)到底是甚麼?是任何人在任何地點想說甚麼就說甚麼嗎?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權力,背後所擔負的責任也大不相同。
首先,在這裡簡單介紹一下新聞自由的起源。新聞自由是以現代第四權理論為依據,在1974年由時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特·斯圖爾特(Potter Stewart)所提出,目的是為了要強調新聞自由需肩負起現代社會中監督政府的功能。而今,中華民國所認定的最低限度新聞自由則包含了以下幾點: 一、設立新聞媒體事業的權力; 二、蒐集資訊的權力; 三、不揭露資訊來源的權力; 四、編輯權力; 五、傳播散發資訊的權力。
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一大不同點,在於新聞媒體享有報導損害他人名譽資訊的特別權力,即便日後證實資訊傳達有錯誤,在部分國家的法律制度下,享有免受誹謗罪追訴之權利。
然而,這份看似人人皆享有的自由,其實比你我以為的都還要珍貴。在奉行社會主義之下的中國、越南等和君主專制之下的卡達、沙烏地阿拉伯等國家,新聞自由的程度之低超乎我們所能想像;反觀,過去高舉新聞自由之旗的西方世界,近幾年卻因為假新聞在網路上氾濫而造成數起社會事件。對比之下,諷刺之意溢於言表。
鬧了月餘的沙烏地阿拉伯籍記者哈紹及(Jamal Khashoggi)失蹤案,沙國終於在國際輿論壓力和土國政府握有關鍵證據的情勢下,公開承認哈紹及已在10月2日也就是進入領事館的當日遭到殺害。儘管已得到沙國官方承認,哈紹及的確是死於領事館內,死因卻是「鬥毆致死」。一名記者進入領事館領取離婚的相關文件究竟是為何與他人發生衝突的、遺體是否已被銷毀皆未可知。
哈紹及因為長期公開批評沙國政府和皇室而為人熟知,也因為如此行為而有感自己無法再繼續以記者的身分生活於沙國,終選擇離開自己的國家前往美國以自由記者的身分持續關心自己的祖國。如今卻也為了自己奉獻半生的事業丟了性命。即使美國看似跟著各國譴責沙國政府的行為,美沙兩國的政治關係緊密,遠不是一樁記者的失蹤案可以破壞的,況且沙國國王、王儲皆與白宮第一家庭相熟,在可預見的未來裡,這件喧極一時的新聞事件終將在更大的利益下被遺忘。
同樣生活在一顆星球上,有人正在努力爭取一份說出真相的權力,地球的另一邊,卻有人錯用了這份權力以致未經證實的錯誤資訊迅速傳播,甚至濫用這份權力傳遞假新聞,試圖破壞民主價值。
美國總統川普從當選總統起,即身陷假新聞的風暴,甚至有人直指川普的當選是有賴俄羅斯大量製造假新聞影響美國選民想法所致。聯邦調查局亦針對整起事件進行月餘的調查,卻始終沒有見到確鑿的證據。很重要的原因在於,「民眾接受假新聞影響的大小」範圍無法定義,真假混雜的訊息在如今網際網路的助力下,如入無人之境般的氾濫。
真正能夠讓自己不受此風起影像的最佳方式,是對於所有的新聞事件、評論、報導都保持觀望的態度。在還未能夠充分了解事實的來龍去脈前,莫隨意下定論,更別將未被證實的訊息持續於社群媒體上分享。新聞自由的權力得來不易,是無數前人拋頭顱、灑熱血所爭取來的,享有憲法保障各項基本人權的我們,更應該珍惜這份權力,並將它運用在正確的地方,方不負過去為此犧牲的前輩們。
責任編輯:周庭羽 核稿編輯:劉家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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