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國民黨應該消失?
從我有記憶開始,他們就剝奪我們的言論自由、資訊自由;就透過教育洗腦,竄改歷史,騙我們效忠領袖;就盜取了國家的權力,逮捕反對他們的人,或凌虐,或囚禁,或刑求,甚至殺死……。 他們從來不曾認錯,也不曾接受公平的審判。
後來我知道這叫做「極權」,曉得了所有民主國家,都不允許極權政黨繼續存在──德國沒有納粹,沒有東德共黨。即使俄國,也立法將曾經極權統治國家的蘇俄共產黨,視為犯罪組織。 如果中國國民黨繼續存在,不透過選舉讓他們漸漸消失,那他們在極權時代,遺留在政府組織、司法體系,各種協會或救國團、婦聯會等等的人馬,永遠不會讓轉型正義落實,那些不公平、不正義的逮捕、虐殺,永遠不會有懲兇、平反的時候。
只有先讓國民黨得不到選票,才能透過立法,將他們當作犯罪組織,才可以澈底扭轉兩蔣極權時的不公不義。
如果組織政黨,算是自由程度的指標,那麼臺灣從沒有任何統治者,像兩蔣時代那麼不自由。即使最恐怖的日本時代,臺灣總督府也還允許臺灣民眾黨成立。
有人說,那些都是過去的事情了。那麼,等我們消滅了國民黨,事情也會過去。事實上,強盜、強姦不會因為是過去幹的,就可以算了;更何況強取豪奪的是國家的權力、資源,是本屬於人民的自由與平等。
有人說,沒有國民黨,就沒有現在臺灣的民主。事實上,唯一真實存在的,是國民黨的極權統治,讓臺灣數十年間沒有民主,而且人民活在恐懼當中。
有人說,國民黨也有貢獻──三鹿毒奶也有營養的成分你吃不吃?綁架你、強姦你的人,在犯罪過程中給你床睡,給你遮風避雨的屋子住,就可以原諒嗎?
你可以討厭民進黨,可以支持兩黨或多黨政治,但絕對不應該允許國民黨繼續存在,因為那就跟支持納粹、中共、俄共一樣愚蠢、可惡;除非你是既得利益者,是極權時代吃銅吃鐵竊國欺民的黨國爪牙。而這是任何民主國家,都必須給予公平審判的對象。
我沒辦法原諒從小就透過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限制我思想、言語、行動自由的政黨,包括:髮禁、服裝儀容的控制,更不用說亂抓人、亂刑求、亂殺人。他們應該列為犯罪組織,接受公正的審判,讓所有人知道這是錯的,國家不會再允許這樣的人、事存在。
最民主最平和的方式,就是用選票讓國民黨消失,然後才可能透過立法,修正過去的錯誤。
希望臺灣,可以像德國沒有納粹那樣,再也沒有中國國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