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目前推出的紓困方案,大約有133.5萬人的目標群組,符合自營業、且薪資低於標準薪資的條件;這個群組的勞工可以向政府申請每月1萬元、為期3個月的現金發放。
現金、消費券、滿額回饋
在貨幣學的學理中,「錢」有三大功能:
- 交易的媒介(Medium of Exchange);
- 儲存價值(Store of Value);
- 計算單位(Unit of Account)。
大家都喜歡「現金」,因為現金最直接、最能讓我們購買到想要的物品或服務;所以從「交易媒介」這個功能來說,現金的確是最佳的媒介的不二之選。現金幾乎在哪裡都可以使用,是最佳的流通方式,使用方便、而且彈性也高。
理論上來說,「消費券」或百貨禮券,一般都有使用上的限制;可能某些商品不能使用、有些地方不接受、或者有其使用期限、甚至不找零等等。
我個人並不太喜歡消費券或禮券。因為我覺得,它雖然理論上與現金同值,但因為些使用上的規範,並沒有像現金一樣的支配自由。
再講「滿額回饋」:以消費者的心態來看,我個人最不喜歡這種行銷方案;如果能挑,我寧可店家直接給我折扣,也不挑滿額的回饋禮。
道理很簡單,我想大家都能分辨百貨公司「打九折」、「買千送百」這兩種行銷方案對我們荷包的影響。
以「打九折」來說,消費者只需要掏出900元就可以買到想要的商品;但如果是「買千送百」,其實消費者需要拿出1,000元消費,才會得到這個滿額贈送的100 元回饋。
如果這贈送的100元只能用於消費、不能折現,那麼實際上「買千送百」的折扣其實不到9折,約略估算應該是91折(1,000/1100*100%=91%)。
哪個比較好?
以「現金」、「消費券」、「滿額回饋」這幾種來看,我個人喜愛「現金」,因為它最直接,也最有感;需要被協助的人拿到後能馬上使用。
不過我認為即便廣為發放現金,政府也應設置發放的門檻;貧困群組獲得較多補助的「累進補貼」(progressive subsidy) 方式,我就很贊成。
以即時獲得援助來說,現金的確是最能應急的幫助;因為現金使用最方便,政府也不需要在短時間內設計規劃一個新的(不論是線上或線下)付費方案,消費者也不需要學習,行政成本最低、可以最快開始運作。
當然,有可能部分拿到現金的人不去消費,導致這個「振興」經濟的政策失去本意;但我想政府發放的補助金額,並不會大到讓人想要「存起來賺利息」。何況讓民眾自由選擇在消費上的支配,不也是一個讓民眾「感到幸福」的好方式。
話說回來,如果要仔細比較「哪一個政策比較好」,我覺得重點要看「政策的目的」。
如果「幫助急需幫忙的人」是政策的優先目的,那麼「現金」的確是比較理想的方式;但如果「吸引最多消費總金額,以利振興總體經濟」是優先考量,理論上來看,因為消費者得先把錢掏出來,才拿得到折扣,無疑「滿額回饋」這種方案效果更佳。
唯一要思考的是,消費者在面對疫情衝擊之後,是否仍有這些錢可以支配和消費、進而造成透過「滿額回饋」振興經濟的效果?
後記 這篇文章原本在四月初就打算寫,剛好那時受邀優質電台IC之音97.5的訪談,以「紓困振興經濟:保住企業更要保護百姓」為主題,談台灣政府推出的紓困方案。在此謝謝資深媒體人郭宏章的邀約,也歡迎大家收聽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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