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6|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義人與惡人:誰能得救?

光看本文標題,各位一定認為這題目太簡單了,當然是義人上天堂,惡人下地獄嘛,這還用說?但以西結書 18 章 21-32 節告訴我們這不是神行事的原則。怎麼說呢?
相信大家如果對自己夠誠實的話,會很清楚知道自己的內在有一股黑暗的力量將我們往下拉,就是人的原罪和軟弱。在先知以西結時代,以色列人雖然有祖先的前車之鑑,卻不敬畏神,反而拜鄰國的神,行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以自己諸多的罪惹公義的神發怒,導致最後被擄至巴比倫。
不過神仍要透過先知向他們傳講祂的公義與盼望。惡人如果回轉悔改,謹守神一切的律法,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仍能得救,因為神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反之,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必死在自己的惡中。原來神看的並不僅僅是我們的現在,祂更希望我們好的能持守,惡的要離棄。
本章最後兩節說:「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以西結書花了一半的篇幅談審判(神的公義),從本章起開始談神的應許(神的慈愛)。祂不願意見到義人行惡而死,更不喜悅惡人死亡。這讓我想到另一節經文:「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我們都期盼主再來,但這世上有好多人尚未得救,神的公義固然要我們為罪付出代價(這個代價只有祂自己才付得起),祂慈愛的屬性卻讓祂不希望有一人仍活在無知的罪惡中,故此延後審判的日子,希望在那日之前,能有更多人悔改得救。祂太愛我們了,甚至在我們這還些罪人還不認識祂的時候,便早已差派祂的獨生愛子耶穌來到世上替我們死,好叫我們這些相信祂作救主的人蒙救贖,不致滅亡,反而有永生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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