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與「快樂」的關係,數十年來一直都是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很感興趣的議題,也對此進行了大量相關研究。截至目前為止,比較有共識的結論如下:
一、花錢買「經驗」比起買「物質」較能帶來快樂。購買3C產品、名車、珠寶、名牌包這類有形物品帶來的快樂較快衰退,而花錢在旅遊、參觀展覽、欣賞表演這些經驗感受帶來的快樂能持續較久。
二、「分享」能讓錢帶來更大的快樂效果。也難怪常會看到這類新聞報導:某富豪付了幾萬美元小費給餐館工讀生,某好萊塢明星送給幾位曾幫助自己的好友一人幾百萬美元。即使是一般人,透過向殘障朋友購買彩券、每月捐款幾百元給慈善機構,也能帶來快樂的效果。
三、獲得大量金錢,雖然能帶來很大程度的快樂,但持續時間不長。最著名的就是歐美「樂透得獎者研究」。雖然在獲得鉅款後,能帶來極大的快樂,但持續大約一年,快樂程度就降低到和得獎前差不多了。
四、享樂跑步機(hedonic treadmill)的概念:當你的年收入從50萬元增加到100萬元,可支配的金錢增加了,雖然快樂程度起初會隨之增加,但沒多久就會「習慣」新的花錢、享受生活方式,快樂程度就又回到加薪前,只能透過賺更多錢、花更多錢才能帶來快樂的感覺。就如同在坡度不斷提高的跑步機上跑步,越跑越費力才能維持相同的速度,否則就會滑下來。
然而,對於「收入高低」與「快樂程度」的關連性到底如何,目前卻還沒有達到明確共識:收入越高真的會讓人越快樂嗎?似乎是如此,但效應會逐漸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