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0|閱讀時間 ‧ 約 8 分鐘

(人物)全盲律師李秉宏 在自己世界中看見光亮

    「那時我們有14位律師,記得我們走到法庭時,很像等放榜,心臟怦怦亂跳,尤其當審判長走進來後……」全盲律師李秉宏一口氣念完宣判內容:「審判長說,被告台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與法商湯姆笙等,需連帶賠償……合計5億6445萬元……」他倒背如流,2015年RCA案一審宣判,彷彿是剛剛才發生的事。 李秉宏寫下許多第一,他是台灣第一位盲人律師,平生第一個案子,是台灣司法史上最大的工殤集體訴訟案──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簡稱 RCA)污染案。一群老病勞工,在義務律師團的協助下,迎戰大型跨國企業及知名理律事務所,訴請賠償的官司一打14年,過程艱辛無比,日前還有導演募資要將他的故事改編成電影。
    「判賠,從律師角度來講確實很光榮,但是,卻是從受害者長年受苦中創造出來的榮耀。」李秉宏兩道濃眉下,有著深邃的大眼,說到判賠,他的神情閃過一絲悲傷,「如果可能,我真希望這些事都不要發生。」 身為視障者,李秉宏對弱勢者處境與感受格外深刻。他的律師生涯得來不易,大學畢業後律師考了3次,研究所落榜10次,在同時準備考試,找工作又四處碰壁時,曾萌生「不如去死人大樂隊工作」的念頭,「我想起以前在啟明學校管樂隊待過,相較於按摩,我比較擅長吹長號,想乾脆加入送葬樂隊好了。」 那段時間他深深自我懷疑:「讀大學做什麼?也找不到工作。」他母親寫信四處求援,就在李秉宏準備購買長號之際,得到了勞保局回應,2004年1月,李秉宏與其他8位視障者到勞保局,擔任催繳勞保費的電話催費員,月薪2萬多元。 工作之餘,李秉宏努力拼考律師,終於在2004年底,近5000人報考,不到8%錄取率下,以第128名優異成績上榜,也成為亞洲第3位盲人律師,不過「那個快樂就是霎那而已」,他在風光接受總統表揚後,找機構實習時處處碰壁,經親友多方奔走,才進入萬國法律事務所實習。 他生命中的貴人,也是邀請他加入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林永頌律師曾坦言:「法律界之前沒有遇過盲人律師,一般事務所願意用盲人的機會很低。」
    李秉宏說話條理分明,面對記者問題,偶有邏輯不清,他會再三反問確認:「你確定是要……還是這樣呢?」雖然他看不到,思維口條都令人印象深刻,「但是,大多數的人對視障者有刻板印象。」直到現在他搭計程車,說了目的地,還是會有司機會問他:「是不是附近的那家按摩院?」 李秉宏實習結束後進入法扶會,前3年主要研擬法案,處理會務政策及簡單的法律諮詢,心裡惆悵,「好像不應只是這樣,期待有一天能幫人家辦案。」當時的他努力看訴狀,累積能力,「現在回想起來,是在儲備能量。」 RCA一案開啟了他人生的新頁,「很複雜的案子,案發時間久遠,被害人眾多,第一手資料取得不易,加上跨專業,有流行病學,毒理學,環境工程,職業安全,若沒有律師團,還有NGO團體幫忙連結,靠單一力量根本不可能。」 在林永頌律師的引薦下,李秉宏於2008年與RCA受害員工黃春窈,簽下第一張委任狀。 「就像醫師平常只能看門診,這次真要上手術台開刀了。」他從簡單的事開始做,「只要開庭,我就去,在法庭內把兩邊的話打字下來。」 2010年3月10日,李秉宏第一次出庭時,《壹週刊》曾做了紀錄: 「台北地方法院RCA污染事件開庭,法官問女工,那些裝滿有機溶液的容器多大?女工支支吾吾,用手比了出來:『大約這麼寬,高度到我身體的這邊。』女工的代理律師之一是31歲的李秉宏,他的手指快速在盲用電腦上滑動,神情有些茫然,似乎還是沒解讀出來這個容器多大,這是他第一次出庭。」 當時,李秉宏提早半小時抵達,一旁同事為他加油,稱讚他的記性極佳,但是他難掩緊張,手不斷撥弄導盲杖上的識環,身上穿的則是臨時借來的律師袍,4年後,律師團將最終言辭辯論庭的結辯任務交給了他。 「視障者的人生,一步步都需要靠自己爭取,很無奈,卻一定要面對!」視障的現實考驗他,同時也挑戰法扶會及法庭,如何讓他「看」到訴訟卷宗是第一個要克服的障礙。 「很多案情關鍵都藏在卷宗裡。」所有的卷宗需要先掃成文字檔,輸入盲人電腦,「透過語音和觸摸功能來掌握卷宗的文字訊息。」別人信手捻來的閱讀,李秉宏得多花上幾倍的時間。 律師在法庭內需確認書記官紀錄的筆錄是否正確,則是另一個現實的困難,相較於美國已超過2000位視障律師,台灣環境尚無法跟進需求,「未來若我要一個人辦案,得克服兩件事,第一是帶人進去看筆錄,要不電腦系統得要同步把書記官打字內容唸出來。」 李秉宏是早產兒,先天性視網膜病變讓他近乎全盲,「除非是很強的光,才能看到模糊的光影,其實就是視障。」父母一開始送他到一般小學,沒有特教概念的老師,不知如何協助他,讓他到啟智班就讀數月,直到家人知道有啟明學校,才轉校就讀,一讀12年。 「我很好動,又愛玩。」李秉宏說自己小時不愛讀書,「喜歡聽廣播節目,喜歡聽故事。」靠著微弱的光影辨識。 國中時期,疼愛他的阿嬤過世,李秉宏才彷彿一夕之間長大,開始發奮圖強讀書,「我曾答應阿嬤以後要當老師。」這個承諾直到現在還掛在他心上。 家中經濟在他國中時大起大落,他高三時,經商的父親以過來人的經驗,要李秉宏念法律系,「爸爸說,法律系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幫助別人」。但是他以為法律系只死背法條,曾心生抗拒,直到大一《刑法》老師提問:『如果有複製人,本尊殺死了複製人,是自殺還是他殺?』」這問題開啟他對法律的視野,原來法律可以生活,更有深刻的思考。 RCA求償官司讓李秉宏聲名大噪,他心中卻常感悲痛,「這些RCA員工背負著病痛,身體不舒服,每次開庭還要硬撐完3、4個小時,像是螞蟻雄兵對抗3隻巨龍(美國無線電公司等3家公司),他們那麼有勇氣,讓我看到法律之外更重要的精神,也讓我更堅定要幫他們討回公道。」 「未來,我希望能多關心身心障礙者的權益。」除了RCA案,李秉宏目前也是前手球國手陳敬鎧涉嫌詐盲詐保案的律師,希望為陳伸冤平反,「台灣缺乏障礙意識,視障者失去視力,不代表沒有生活能力,卻因此被認定詐騙保險金,台灣社會應該重新思索,視障者真的是你我眼中的樣子嗎?」 「承辦弱勢者的案件,很多時候不只要替當事人爭取權益,還要留幾分力衝撞現有體制或既有觀念,尤其是要翻轉長年以來的司法實務見解。」 李秉宏熱愛古典音樂,這些年還迷上收集各國國歌,「我已收集2百多首了,我心中的排行榜,第一名是捷克、第二名是斐濟、第三名是匈牙利,接著是冰島、芬蘭、挪威和丹麥。」他一口氣說完心中的排名。 他記性出奇地好,或許也是因為不得不,大學後的求學和應考之路,靠媽媽將教材一句句錄成錄音帶,讓他反覆聆聽強記,他也深深感謝爸爸要他國中時期住校,讓他得隻身轉乘公車火車往返台中台北的磨練。 多年前,李秉宏曾在路邊遭遇意外,一輛因事故彈飛的機車,直擊他的頭部,他當場血流如注,送醫後一度在加護病房昏迷不醒,所幸很快甦醒復元,但是他也曾在捷運站上,被軟綿綿的小手握住手,他幾次放開,小孩卻數度再來牽上,「小孩媽媽說,他想帶你去搭捷運。」 採訪這天,我們見他無論過馬路或走在人行道上,步伐總是又快又急,好幾次,我們在後頭得小跑步才跟得上,那噠噠聲不停歇的導盲杖,聽在我們耳裡,彷彿不只在幫他開路,也像是幫著要敲開台灣一條改變的道路。 「可能跟我是早產兒,想急著到這世界上有關,我做什麼事總是急性子,哈哈哈。」卸下律師袍的李秉宏,笑裡帶著出世的單純,像在自己的世界中看見了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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