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仲介要收仲介費?
來澳洲之前,我跟許多人的想法一樣,希望能先把工作給找好,這樣一到目的地,把必要的事情處理完後就能馬上跟工作銜接。
那段時間找了許多仲介與企業外派的工作,發現許多華語仲介,都是跟勞工抽傭金,因此當時在某些臉書社團中看到澳洲找工的仲介文,也是看到有仲介理直氣壯地用很衝的口氣說:
我們的服務本來就是幫忙工作的媒合,求職者為了尋求找工的服務,找上門來為我們的服務付費,一買一賣、合情合理。(非原文,大致意思)
自己當時也是非常害怕英文,幾乎所有的工作資訊都是在中文網頁找的,因此在這段時間也是跟大家一樣,建立一種:
仲介幫勞工找工作,抽傭金(收仲介費)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
直到我真的來到墨爾本,接觸當地仲介,才開始顛覆我對仲介向勞工抽傭的看法。因為在當地,合法的仲介是不能直接向勞工收仲介費的。
那如果不跟求職者收錢,那要跟誰收錢呢?不跟勞方收錢,剩下的當然是跟資方收錢拉!
當地的仲介業非常繁榮,光我住的東南區,從國際仲介到當地仲介就有63間以上,也因為找仲介履歷投多了,跟辦事處的仲介聊過天、寫過資料也考過試,做過幾份臨時工,存不到什麼錢,但也絕對餓不死你。(關於仲介的介紹,還有自己與仲介接觸幾次的經驗分享,都收錄在文章《
澳洲找工的另一種途徑:Agency,從線上投履歷到現場面試的流程大全》中,有興趣歡迎點閱)
但不知道為什麼,不論是在台,還是在這邊絕大部分問到的華人,他們一聽到我推薦他們找仲介投履歷,他們第一個反應是:
找仲介?這樣不是還要付仲介費給他們?
就跟我來澳洲之前的觀念是一樣的!不知道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是不是被媒體灌輸來台灣的外勞被仲介抽傭金抽很兇的情況。
據說外勞來台工作三年一簽,第一年薪水要還當地仲介的仲介費,第二年還台灣的仲介費,第三年才有錢讓他們回家鄉買房子。
當然,真實情形是怎樣我不知道,但許多人排斥在澳洲找當地仲介的背後原因, 不僅僅是費用問題,若真能透過仲介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是否收費是其次,終究還是卡在英文聽力與口說的語言門檻阿!(所以英文真的很重要阿阿阿!!!)
關於仲介
在這邊不負責任的簡單幫大家複習一下當地仲介是在幹什麼的。
仲介身為就業市場的媒人,在資方跟勞方之間扮演橋樑的角色,存在目的是為了解決勞動市場的供需問題,幫資方找到人才、為勞方找到工作,在媒合成功之後獲得報酬。
勞工給出自己的簡歷、求職信與介紹信,企業開出他們對人才的要求,仲介在其中扮演幫企業把關的角色,篩選履歷、並透過面試與考試幫助企業物色符合他們崗位需求的人才或人力;另一方面,仲介就像是企業外包出去的人資部門,除了遴選、招聘外,有些企業連培訓、薪資、福利等等,都通通交給仲介去處理。
最終仲介賺取資方給予的服務費,達成三贏的局面。
下圖是一張當地仲介的在當地求職網站的徵才廣告(大部分仲介的廣告都大同小異),一開始先簡單介紹公司產業、地區,然後徵什麼職位、負責哪些職責、需要的人格特質,最後再補充說明或聯絡方式。
當企業需要人才時,仲介就會依照企業需求開出徵才條件,將資訊發到他們自己的官網,以及當地的求職網站。在徵才資訊中(如上圖所示),職務相關資訊都非常透明,卻沒有透露出是哪間企業在徵才。
壟斷資訊—利用「資訊差」做好「稱職的橋樑」。
時薪制的仲介費
為什麼企業會願意將這部分的業務外包給仲介處理?除了澳洲地大人少的因素外,最大的部分還是專業分工導致的效率提升以及成本節省。
就跟許多中小企業沒有人資,或是行政兼人資的情況一樣,與其多付一人份的薪水來負責人資業務,或是讓行政人員不專業的另外處理,為了節省成本與麻煩,而仲介本身又是這行的專業,對便將人資業務外包給仲介。
當每周薪資結算的時候(澳洲是周薪制),工廠會將勞工工時交給仲介,並將薪資撥給仲介,仲介藉此編列薪資單,並將薪資單與薪資匯到員工手中。
當資方對某個崗位開出來的薪水是$35 AU/小時,但仲介承諾可以在$30 AU/小時的情況下招到理想的人才,最後選擇薪資要求$25 AU/小時的求職者,從中賺取價差。
因此若以全職一周基本工時38小時來看,仲介從中抽走的費用是
[30(資方)–25(勞方)〕*38小時=$190 AU/每周 (約$4000台幣/周)
負責服務企業的顧問(Consultant)抽取部分傭金,剩下的歸自家公司。
間接抽取的仲介費
看到此處,若許你會困惑說:之前不是都說澳洲的仲介不能跟勞工抽取任何費用嗎?怎麼看起來費用還是勞工在出呢?
如果你還記得文章上頭有提到說仲介不能直接向勞工「直接」收取仲介費,但可沒說不能「間接」向勞工收取仲介費。
或許你會困惑怎麼個間接法?先聽我舉個例子:
如果將錢存在銀行,每年定存領利息,看似財富是增長的,但是如果利息小於每年的通貨膨脹,將會導致資產的縮水。 但是時常會聽到誰誰誰股票賠多少,但幾乎不會聽到有人說我今年的資產又被通澎吃掉多少。 結論:這是一件大部分人忽略,或挺無感的事情。
另一個故事,在徵稅上有一個用語叫做「無痛拔毛」, 這句話的典故來自路易十四的財政大臣柯爾貝爾,他認為
稅收是拔鵝毛的藝術
徵稅好比拔鵝毛,
真正高明的徵稅得是「無痛拔毛」,
既要多拔鵝毛,又要少讓鵝叫;
既要把鵝毛全拔光,還要讓這鵝感覺自己渾身是毛。
有了粗淺概念後,我們來看仲介是怎麼對勞工「無痛拔鵝毛」的「間接」收取仲介費。
每周結算一次工時後,資方會將工時以及薪資資料交給仲介,仲介再依照資方開的工時以及薪資整理成薪資單(包括退休金、15%稅金提撥的處理),最後再將薪資單以及工資交給勞方。同上述時薪的例子:
資方對某個崗位開出來的薪水是$35 AU/小時,但仲介承諾可以在$30 AU/小時的情況下招到理想的人才,最後選擇薪資要求$25 AU/小時的求職者。
本來資方直接給勞方的薪水可以到$35 AU/小時,但透過仲介後只剩下$25 AU/小時,中間的10塊價差都被仲介吃了。因此:
資方直接雇傭:$35 AU/小時*38小時=$1330 AU/周(約台幣$26600/周)
資方透過仲介:$25 AU/小時*38小時=$950 AU/周(約台幣$19000/周)
價差:[35(資方)–25(勞方)〕*38小時=$380 AU/周(約台幣$7600/周)
其中5塊是仲介幫資方省下的成本,另外5塊看似是資方買單,但不要忘了,資方付給仲介的費用,本來都是「直接」付給勞方的薪資,現在卻被仲介給吃了,成了他們的服務費。因此:
[30(資方)–25(勞方)〕*38小時=$190 AU/每周 (約$3800台幣/周)
當資方獲得成本下降,以及人事處理的效率提升,只要仲介能確保服務品質,即使付一點服務費也是可以接受的,畢竟這筆錢的經費本來就是從人事費用中撥出來,而不是另外編列預算。因此:
直接雇傭:$35 AU/小時*38小時=$1330 AU/周(約台幣$26600/周)
透過仲介:$30 AU/小時*38小時=$950 AU/周(約台幣$19000/周)
省下成本:1330(原本)–950(仲介)=$190 AU/人(約台幣$3800/人)
省下成本比:$190/$1330*100%=14.29%(還不包刮退休金&稅額)
當勞工的工資從每周1330變成950,每周380(約台幣 7600)的價差,看似是資方買單,但其實都是從資方要給勞工的薪資中出的,這難道不是變相跟勞工抽取仲介費嗎?
損失:[35(資方)–25(仲介)〕*38小時=$380 AU/周(約台幣$7600/周)
雖說如此,但在法律層面上,仲介也是絕對站得住腳的。因為仲介從頭到尾都是從資方拿錢,而非勞方。因此只要薪資還沒到勞工手上,這筆錢就不算勞工的,因此也沒有所謂跟勞工收取仲介費用的問題。
最後把故事說完,路易十四的財政大臣柯爾貝爾,在「無痛拔鵝毛」的最高原則下,他提倡一種稅叫做「通貨膨脹稅」:
政府透過多發行貨幣,造成物價上漲發生通貨膨脹,導致貨幣的實質購買力下降,因為政府行為導致人民購買力下降,此部分購買力的喪失就是政府對人民的變相加稅。
利用通貨膨脹來達到變相跟人民加稅,至今已經證實這真是一個「無痛拔鵝毛」的稅制,在通膨不是很明顯的情況下,人民確實挺無感的;就像仲介變相跟勞方抽取仲介費,只要勞方不知道自己在資方的真實價值,以及仲介從資方手中抽了多少錢當作服務費,勞方其實也是挺無感的。
不過手的薪資,就跟通膨一樣容易被人忽視。
良好的服務體驗
傳統仲介的抽傭過程比較像我們的舊有觀念:勞方從資方那邊拿到薪資後,仲介從中抽取部分當作仲介費;
在這邊,表面上看起來是資方買單,但我看到的是:
資方先把工資交給仲介,仲介在轉手給勞工前,就先把部分工資抽走當作仲介費/服務費,因此最後交到勞工手上的,是早被剝完一層皮後的薪資。
跟我在台灣看到的仲介比起來,台灣仲介只抽一次,但這邊可是你一直工作就一直在抽你血阿!但是服務流程的改變,讓勞方在服務體驗上是舒服的,也讓勞工對仲介不像華人這麼排斥,心甘情願一直被吸血還渾然不覺。
心理學上,有一個詞叫做損失厭惡 (Loss aversion):
當人們面對同樣數量的收益和損失時,認為損失更加令他們難以忍受。
一個人進賭場賭博一直輸錢,那你想勸他離開賭場很難,因為他總想著就算不能翻本,至少也要把本給賺回來;反之如果他贏錢,可能都不用你勸,他自己就會獲利了結。
當我發現許多中文仲介,在求職者還沒入職,就先要求拿仲介費,甚至是領薪水後,必須從中撥給一定比例當作仲介費,
這個給勞工的服務體驗是難受的。
一方式是仲介的氣焰讓許多勞方難以忍受,另一方面是畢竟辛辛苦苦工作,好不容易到手的工資(甚至是還沒拿工資,就要先讓人掏錢出來),又要再給出去,真讓人很不甘心。
先給薪水$30 AU/每小時,在從中抽$5 AU/每小時的薪資。
當地的仲介作法高明多了,他們壟斷資訊,認真做好資方與勞方之間的第三者橋梁,凡是勞資雙方的溝通,一定要透過他們,連資方要給勞方的薪水,一定都要先經他們手,誰打破遊戲規則,就訴諸法律。
給你薪水$25 AU/每小時,但你根本不知道你值得拿$35 AU/每小時。
同樣是讓勞工損失$10 AU/每小時的工資,一個直接向勞工收;另一個繞過勞工,向資方收,你覺得哪個更高明呢?
這種「無痛拔鵝毛」向勞工「間接」收取仲介費的方式,只要勞方無法得知資方願意付出多少薪酬,或是無從比較,而且薪資在到手前早就先被仲介抽走服務費。整個情形就跟通貨膨脹一樣,根本是無感,甚至根本不知道這價差的存在,因此在心情上,也不會有損失厭惡的問題發生。
關於客戶與用戶
你認為仲介的客戶是誰?其實答案就在徵才廣告中,是企業而不是勞工。
這跟電視節目以及雜誌的獲利模式很像,做出能博得觀眾與讀者眼球的節目與雜誌內容,是為了吸引廣告主進駐廣告,觀眾跟讀者只是「用戶」,廣告主才是「客戶」,有一定的用戶基礎後,廣告主投入廣告,才能達到曝光效果。
仔細想想,Google跟Facebook不也是類似的模式嗎?用戶免費使用平台,廣告商則是彼此競價曝光自己的廣告。
澳洲的仲介也是,他們對勞方和藹可親的接待,了解勞工背景、處理履歷、雇傭流程,不跟勞方收費,也是在擴大自己的用戶規模,一旦企業缺人才,這邊早就儲備好人才庫等著企業去挑。
這也是抽時薪制的仲介跟抽一次性的仲介不同之處,抽時薪制的仲介跟勞工是處於一種長期的互動關係,只有靠他們好好為企業服務,仲介才能從中獲利,因此仲介在勞資雙方都要兩面討好,不像抽一次性的仲介,上工後拿到錢就不管了。
總結
抽時薪制的性質其實就跟人力派遣很像,勞工跟人力派遣公司簽約,然後派去公司幹活,除了要遵守派遣合約外,還要配合各公司的工作時間與規範,而勞工的薪資、福利、保險等都是派遣公司負責,若公司有許多福利政策,公司不給,你不能要,誰叫你不是公司的正式員工。
對於抽時薪制,看起來就像從勞工身上剝皮,對勞工不公平,但在徵才廣告中,條件早已開出來,求職者也是在接受薪資條件的前提下付出勞動力,簡單講壓根就只是就業市場中一樁你情我願的買賣。
如果說一次性的仲介費是賺快錢,
時薪制的仲介費則是滔滔不絕的現金流
我不知道台灣的人力派遣或是仲介的營運模式,但我相信澳洲仲介的商業模式以及服務體驗,都是台灣可以借鏡與學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