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我可以分幾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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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重中之重,太重要了!!!
所有屋主最關心的就是:到底可以分幾坪?分幾坪?分幾坪?
合建用民法來說事,就類似合夥關係,民法第667條:稱合夥者,謂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前項出資,得為金錢或其他財產權,或以勞務、信用或其他利益代之。合建的出資,就是屋主出土地,建設公司出蓋房子的錢,從這個角度而言,怎麼分配似乎很簡單,算算土地值多少錢,看看建設公司花了多少錢,分配比例就出來了。
舉例來說(為方便說明,不計入車位):9個屋主有台北市使用分區住三容積率225%的每坪100萬的土地100坪,拿危老獎勵40%,銷坪係數以1.55計算,約可蓋488坪的房子,每坪營造費用20萬,加計25%稅費,營建費用以每坪25萬計算。建設公司花488*25=12200萬,屋主出土地100*100=10000萬;按出資比例,將本求利,9個屋主分回10000/(10000+12200)=45.045%,約可分回219.82坪,平均1個屋主分回24.42坪。在土地價格每坪100萬、營建費用每坪25萬的狀況下,屋主最起碼須分回24.42坪,不然就是建設公司欺負人。從上面的計算也可以看出,土地價格越高,營建費用越低,屋主分回面積越多。
看起來建商分54.955%天經地義,可是通常事情沒那麼簡單。
問題來了,假設舊房子是以建蔽率60%蓋3樓計算,每個屋主的房子大概是20坪,暫且當成鄰居都很和睦,不考慮店面、一樓增建、頂樓加蓋、最近裝潢等問題,大家同意按土地持分面積分配,前面算出來的24.42坪,是權狀坪,扣掉公設比約35%,室內只有15.87坪,算到這邊結案下課,謝謝再見不必聯絡。若要滿足室內一坪換一坪,則1個屋主要分回20÷65%=30.77坪,9戶分回276.93坪,佔56.75%,建設公司分得211.07坪,若毛利以20%,代銷費用以5%計算的話,一坪要賣12200*1.2÷211.07/0.95=大約73萬。
公司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對建設公司而言,公司投入勞動、資本、企業家才能就是為了要賺錢。透過前面的說明,若屋主堅持室內一坪換一坪,可以算出,當房價低於12200÷211.07/0.95=大約61萬,建商完全無利可圖,除非降低營建費用,不然這個案子就掛了。
實務經驗,根本不會有屋主認同按出資比例的天經地義,那麼比的就是哪一家建設公司"有能力"降低營建費用,又願意"忍受"較低的報酬率,就能提出較佳的條件,獲得屋主的青睞。
弔詭的是,大家都想找"有能力"又能"忍受"低報酬的好建商,這樣的公司真的存在嗎?我們到底該相信一分錢一分貨?還是只要堅持不妥協,就能等到便宜又大碗?
或許身為屋主的您可以這樣問:到底可以分幾坪?分幾坪?你蓋什麼樣的房子?我到底可以分幾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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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合建這件事,別想的太複雜,就是建設公司拿錢出來,在地主的土地上蓋房子,用分得的房子拿出來賣,賣房子得到的錢要大於蓋房子的成本及稅費。也就是地主用土地換房子,是一種交換的概念。 寫成公式:(建設公司分得的房子+車位的總售價)—(蓋房子+賣房子的總成本)≧(建設公司希望賺的)   所以幾個關鍵點:
朋友說: 我有一個同事他們家有人來談改建,他想問問建設開的這個條件合不合理。 我說: 30元的成本賣40元與20元的成本賣35元,哪個合理?成本、售價、利潤,他是用哪一個來判斷合不合理? 朋友說: 現在有實價登錄了,大家預估的房價應該都差不多吧!所以重點是成本囉? 我說: 土地談好並不是房子馬上可以
不說不明白。         更新改建這件事,容積按照法令規定少不了你的,房價按照市場行情不是我能左右的,其中稍微可以掌握調整的就是營建成本。         孟子說: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建築做為八大藝術之一,從無到有當然沒有那麼簡單。         一般人講到營造費用,所謂一坪蓋多少錢,通常
 王老先生有塊地,容積率只剩240%了,但好歹強過120%,房子還是要蓋,那麼100坪的土地只能蓋240坪房子嗎?房子蓋高一點是不是大家就可以分多一點?         先解決蓋高一點的問題。打個比喻,一包香菸20根,直放煙盒高,側放煙盒矮,平放菸盒扁,一包菸有三個高度,高是20根,矮也20根,放平
不管談都更、危老還是改建,最重要的當然就是坪數,坪數是所有分配的基礎,必須先瞭解一下。 王老先生有塊地,靜靜的位在一條十公尺道路旁邊,在建蔽率時代(很多老大人會停留在這個年代),蓋棟七樓的房子,可建容積率可高達392%,路越寬容積越高。 可是後來政府說都市要有計畫,營建署在1999年的6月16日發出
問的好,為什麼要都更?我一直在想, 房子現在就好好的啊, 為什麼要都更?都更有什麼好處?   曾經看過王小剛拍的電影「唐山大地震」,一個「強震23秒、餘震32年」的故事,改編自女作家張翎的小說《餘震》。 印象深刻的一句話:「沒了,才知道啥叫沒了。」 另外一句話是這麼說的:「七六年地震,把我媽這輩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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