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6|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心聲】談基督徒王力宏

大家原諒我,這件事對我來說的影響真的太大了,想了很多,討論的角度也很多,有從粉絲、路人、女權甚至宗教的角度。在事發之後,我第一個想到的也是他們兩個都是基督徒,能離婚嗎?
從創造之初,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為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乃是一個肉身了。所以神所配耦的,人不可分開。到了屋裏,門徒又問祂這事。祂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可10:6-12)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丈夫所休之婦人的,也是犯姦淫。(路16:18)
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犯姦淫了;無論誰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5:32)
其實不只這些,但總結起來就是基督徒在最高的道德標準上是不能離婚的。
然而,基督徒不是完美的,這些最高道德,不是藉著自己能夠達到的,而是要信靠神、活出神並且倚靠神才能達到。這些寫在聖經上的道德律,是基督徒的目標,但他不是律法、不是要靠自己行為去遵守的東西,而是因為活出神,才達得到的標準。
人會犯錯,因為人是有罪的;基督徒雖然得救了,也還是會偶爾犯錯,因為這得救不是一次性的事,而是天天的事。
成為基督徒,不是因為你的行為,乃是因為你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祂已經戰勝死亡;成為基督徒,不是都不會犯錯、不可犯罪,而是要學會更倚靠神,修正自己,變化形象,並成為神眼中的義人,自然就不會被罪奴役。
如果人都是義的,人都是完美的,基督徒都能夠達到聖經中最崇高的道德律,那為什麼還需要神?正因為我們會犯罪、我們不完美,所以我們需要神,去成為一個神悅納的義人。

另一個角度是,每個人的屬靈經歷不同,有人迷失(像我)有人待在神裡面,得救的程度不同,也會影響到靈裡神生命擴展到全人的程度。
就像聖經裡面精明童女與愚拙童女的比喻,他們都得救了,但是愚拙童女沒有時刻儆醒、補燈的油(靈),等到主回來的時候,他們的燈就沒有油了。主便不認他們。信徒中間也是這樣,有的跟主親近、有的迷失、有的犯罪,但並不會因為他們這樣主就不要,相反,主更希望迷失的羊來親近祂、愛祂。就像父親一樣,等著浪子回頭。對於原來是罪人的我們,主還是愛的,因為祂來並不是招義人,乃是招罪人。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13、路5:32、可2:17)
祂不是不在意過犯,因為祂會管教信徒;祂是要我們不要去審判弟兄、甚至他人,因為這是主的事,不是人的事。
問問看自己,是人前人後都一樣的嗎?是不會犯罪的嗎?是已經完全依靠主戰勝舊人的嗎?自己是否也有用心的愛自己的丈夫/妻子、經營自己的婚姻呢?
如果有一樣是否定的,那自己有什麼立場去評斷他人呢?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的刺,卻不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或者,你怎能對你弟兄說,讓我去掉你眼中的刺,而你自己眼中竟有梁木?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從你眼中去掉梁木,然後你纔看得清楚,從你弟兄眼中去掉刺。(太7:3-5、路6:41-42)
不要審判,免得你們受審判。(太7:1)
你們不要審判,就絕不會受審判;你們不要定罪,就絕不會被定罪;你們要赦免人,就必蒙赦免。(路6:37)

最後想提一個主遇到犯姦淫婦人的故事:
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在行淫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這樣,你怎麼說?他們說這話,是要試誘耶穌,好得著把柄告祂。耶穌卻彎下腰來,用指頭在地上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祂,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下腰來,在地上寫字。他們聽見了,就從老的開始,一個一個的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約8:3-11)
願那些霸凌與肉搜不要上綱到當事人的身心,每個人都站在自以為的道德制高點去評斷王,卻忘了自己也是罪人,這樣的傷害是沒有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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