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流」與「貶」是我國古代兩種刑罰。據《隋書.刑法志》:「流刑,謂論犯可死,原情可降,鞭笞各一百,髡之,投於邊邑,以為兵卒。」遭受流放懲罰者,可能是官吏,也可能是庶民。至於貶謫,則僅僅施於負罪的官員。唐穆宗長慶四年四月刑部奏文,謂:「流為減死,貶乃降資。」(《唐會要》卷四十一)已經明確區隔兩者的不同。然因不論是「流」抑或「貶」,所移置之處,皆非善地;所以古人也往往將「左遷窮荒」、「謫降僻遠」的政治懲罰概稱為「流貶」。
打開史冊,我國擁有悠久的「流貶史」。從傳說中: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竄三苗於三危。」(《尚書.虞書》)至清光緒三十四年,劉鶚被袁世凱誣以私售倉粟而流放新疆,幾千年來,都有無數官員遭到流貶。而唐代更是「我國流人史的又一高峰」,這一點可由流人數量急遽增多而得到說明。
據李興盛先生《中國流人史》之記述:唐代「中宗復辟」、「韋后擅權」、「安史之亂」、「永貞革新」、「牛李黨爭」、「反宦官鬥爭」,都產生過大量的流人 。即以「永貞革新」來說,在所謂「二王八司馬」之中,包括了因致力革除弊政而遭貶的文人柳宗元、劉禹錫;而在劉柳前後,更有韓愈、白居易、元稹等知名作家,都為了直言諍諫而付出流貶的代價。
他們在流貶途中,備嚐辛苦;謫居期間,飽受磨難,但是也寫了不少好作品;不論是登臨名勝古蹟所寫的記遊詩,或述及「貶謫經歷」的旅況、遷謫、酬贈詩札,前賢常給予相當正面的評價。如宋.嚴羽《滄浪詩話.詩評》曾說︰「唐人好詩,多是征戍﹑遷謫﹑行旅﹑離別之作,往往能感動激發人意。」宋.周煇《清波雜誌》也說:「放臣逐客一旦棄遠外,其憂悲憔悴之歎,發於詩什,特為酸楚,幾有不能自遣者。」誠如李興盛在〈艱難創業話流人〉繫詩中讚嘆:「世間才子半流人,業績每於謫後聞。」 ,流貶固然帶給這些文人無限的痛苦,也使他們得到不朽的聲譽。流貶期間所寫的詩,既是艱困現實的記錄,更是精神苦難的告白。不論觀物角度﹑情感特質﹑寫作用意﹑藝術特徵,都有特色。本文擬針對這些方面加以考察,或能對文人流貶期間,另類的「旅遊經驗」有所闡發。
貳、元和文人之流貶經驗
從貶謫的成因來看,歷代固然有叛亂違制、貪黷不法而遭受貶謫,然亦不乏堅持理念,受到讒毀;或因政治革新,不幸失敗;或因直言諍諫,觸犯當道;或因黨爭政爭,受到政治報復而流貶荒僻。以唐代而言,貞觀時期的王義方、武后時期的魏元忠、張說;開元時期的張九齡、王昌齡;貞元時期的楊炎、陸贄;元和時期知名的韓愈、柳宗元、劉禹錫、白居易、元稹;長慶、寶曆時期的李紳;皆非十惡不赦,罪有應得;反倒是朝廷辜負了臣僚的忠忱,不該貶而貶。以下即參酌各種史料、年表、譜錄,簡述幾位元和文人的流貶事蹟:
一、韓愈:陽山之貶與潮州之貶
以韓愈為例,一生經歷兩次貶謫。第一次發生在德宗貞元十九年(803年),韓愈36歲。大約夏秋之間,由四門博士遷監察御史。當時柳宗元、劉禹錫、張署、李方叔等人也同任監察御史,韓、柳、劉之往來尤其密切。大約半年,兩次上書朝廷,一次論天旱人饑(與張署、李方叔聯名),一次論宮市。但受到幸臣京兆尹李實陷害,韓、張、李同時被貶。當年十二月,韓愈貶為陽山令(今廣東陽山),張署被貶為臨武令。韓愈與張署被貶之後,立刻南行,沿途有詩贈和。正月,進入湖南;三月,韓愈抵陽山。貞元二十一年(順宗永貞元年)乙酉(805年)正月,德宗病歿,順宗即位,大赦天下。韓愈、張署等獲赦,夏末,韓愈離陽山,赴郴州候命達三個月。八月,再次遇赦,韓愈為江陵法曹參軍,張署為江陵功曹參軍。兩人一齊離郴州,經衡陽、潭州、岳陽、等地赴江陵。
韓愈第二次被貶謫發生在憲宗元和十四年(819年),時韓愈52歲,為刑部侍郎。正月以上疏諫迎佛骨,貶為潮州刺史,即刻上道。二月,愈全家亦被逐出長安,四女韓挐病死道中。三月抵潮州。七月,群臣上尊號,大赦天下。愈亦逢赦,十月底改袁州刺史。翌年春始達袁州。憲宗元和十五年(820年)韓愈53歲,正月八日到袁州。是年正月憲宗為宦官所殺,穆宗即位。九月,召韓愈為朝散大夫、國子祭酒。十月,韓愈終於離開袁州貶所,歲暮抵長安。合計韓愈流貶的時間,大約僅三年。
二、劉禹錫:朗、連、夔、和之貶
劉禹錫的狀況則不幸得多。德宗貞元二十一年(順宗永貞元年)乙酉(805年)九月,以永貞革新失敗,王叔文貶為渝州司馬,王伾為開州司馬,柳宗元(33歲)為邵州刺史,劉禹錫(34歲)為連州刺史,韓泰為撫州刺史,韓曄為池州刺史。十月,再貶韓泰為虔州司馬,陳諫為台州司馬,柳宗元為永州(今湖南省零陵縣)司馬,劉禹錫為朗州(今湖南省常德縣)司馬,韓曄為饒州司馬,凌准為連州司馬,程異為郴州司馬。另外宰相韋執誼貶為崖州司馬,此八人與前述之王叔文﹑王伾二人,即史稱「二王八司馬」。
憲宗元和元年丙戌(806年),劉禹錫在朗州任司馬,居於招屈亭之旁,因讀〈改元和赦文〉,致書杜佑,求量移。不料憲宗八月下詔書,對於左降官員韋執誼、劉禹錫、柳宗元等八人,「縱逢恩赦,不在量移之限。」劉禹錫因此在朗州十年。舊唐書.劉禹錫傳》謂︰
禹錫在朗州十年,唯以文章吟詠,陶冶情性。蠻俗好巫,每淫祠鼓舞,必歌俚辭。禹錫或從事于其間,仍依騷人之作,為新辭,以教巫祝,故武陵溪洞間夷歌,率多禹錫之辭也。(《舊唐書》卷160)
憲宗元和九年(814年) 十二月朝廷始有詔令召回劉禹錫、柳宗元、元稹等人。劉禹錫次年正月由朗州赴長安,二月抵達長安。三月,即因武元衡等人之排擠,復出為播州(今貴州遵義)刺史,柳宗元因劉禹錫母老,願以柳州易播州,御史中丞裴度為禹錫奏請,乃改為連州刺史(今廣東省連縣)。
禹錫離京赴連州,與柳宗元同行,至衡陽分手,二人途中有唱和之作。五月,禹錫抵連州。劉禹錫在連州一待又是五年,至元和十五年(820年) 劉禹錫已49歲,在洛陽丁母憂,令狐楚再貶衡州刺史,途經洛陽,曾與禹錫會面。穆宗長慶元年(821年)劉禹錫50歲,是年冬,除夔州刺史。劉禹錫由洛陽赴任。次年正月到夔州就任。穆宗長慶四年(823年)夏,劉禹錫已53歲,轉任和州刺史。至敬宗寶曆二年(826年),劉禹錫55歲,於秋日罷和州刺史,明年春返洛陽,從此復任京官。
綜觀劉禹錫自永貞革新失敗至還朝,貶謫時間長達二十三年。清.賀裳《載酒園詩話》又編謂:「夢得佳詩,多在朗、連、夔、和時作,主客以後,始事疏縱,其與白傅唱和者,多老人衰颯之音。」可以說,流貶期間,正是劉禹錫一生中最重要之創作階段。(未完待續)
﹝本文為2021/12/1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文系[專家詩]課程協同教學講稿,依學術論文規範撰寫的同題論文詳見:李建崑著《敏求論詩叢稿》(台北:秀威科技公司、2007年出版、頁113至138) ISBN978-968-637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