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1|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保險爭議發生時,要如何處理?

當與保險公司間發生保險理賠爭議時,概有以下方式得為進行:

  • 目前常見處理方式
  1. 按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2項規定,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訴,保險公司應於收受申訴後30日內處理完畢,並回覆結果;
  2. 如保戶不接受保險公司處理結果(或保險公司逾30日不處理),得於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日起60日內,向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3. 如對評議結果不能接受,續向法院提起訴訟。
  • 但,在開戰前,建議先與專業人士,如你的保險業務員或專業律師等等為攻防之諮詢,除有利於申訴或評議程序之進行;又因有些案件金額高,就算判保戶贏,保險公司也不會接受,最後還是會走到法院訴訟處理,似未必要走完評議程序,再提起訴訟!
一般常見的保險爭議,不外乎意外事故.保前疾病.詐保.違反據實說明義務解約等等,大多也是在事情發生後,保戶才知道問題所在,本專題將會持續介紹各種保險爭議及其處理須知,供大家盡量獲得有利或充足的武器,以為爭執之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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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幾乎每人都有保險,無論是強制險或團保或個人自行投保之壽險.醫療險.意外險等等,惟因保險契約有高度複雜性,且多數人不會詳閱或無法理解保險條款之意義及其適用結果等等,故於理賠時,常常出現爭議,保戶們實須盡量增廣自己的保險知識,或至少知道發生爭議時應如何處理,方能確實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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