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莫默仇:「律師,當初我們跟他合作時候,我們是很開心啦,畢竟對方是商場有頭有臉的人,但我們也會怕啊,所以當初在簽約的時候就很小心,結果,沒想到竟然發生這種事,簽合約沒有用,根本沒有任何保障,還有害!」
律師:「這份合約跟你們當初談判的架構完全不一樣,怎麼沒發現呢?」
莫默仇:「我們那時候沒有請律師來幫我們審閱合約,為了省成本,我們就自己google,每一條都有花時間找資料、google,覺得沒問題,才簽約,沒想到.....」
律師內心崩潰吶喊:「什麼!你一直說簽約很小心,原來所謂的『謹慎小心』是用google審閱合約!!這真的太教人無語問蒼天了!」
《一個法律工作者的司法物語》老實說
審閱合約,絕對不是單純「睜大眼睛看清楚」的工作,也絕不能只靠google審閱。
白紙黑字的部分,當然是絕對要「睜大眼睛看清楚」,但如何看到「文字以外」的弦外之音,就是一門藝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