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玲生完小孩後,因為找不到合適的保姆,一直考慮要暫停工作,自己帶小孩。她約略知道自己可請領勞保的生育給付2個月,但接下來留職停薪期間,只有老公一個人的收入,又難以維持家計,因而該不該留職停薪讓她左右為難。
直到偶然跟公司人事處的同事吃飯,一聊之下才知道,原來受雇勞工還有就業保險保障,其中有一項福利是:子女滿3歲前,可請領月投保薪資60%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萬一帶小孩帶累了,還可以換手,因為爸媽可輪流申請留職停薪,最高各領滿6個月。這個好消息解決了曼玲一家的經濟困擾,也讓孩子在媽媽的陪伴下安心成長。
曼玲能夠如願以償,多虧有勞保這項德政存在,而除了勞保之外,台灣民眾還會參加國保、健保、學保等。
究竟我們為什麼要保這麼多社會保險,它們又能提共我們什麼保障呢?以下就來細數這些保險的意義、內容,以及它們與商業保險有何不同之處──
保險的意義為何?為什麼需要保險?
保險最大的意義在於「群體風險的分擔」,也是一種具有社會性與慈善特性的經濟制度。
當個人和家庭出現不可控的急難,例如罹患重大疾病、遭逢意外、不幸死亡時,保險能使我們得到金錢上的救助,得以安頓自己和親人的生活,讓一個家庭能繼續生存下去,而個人在年老時,也有退休金能安享晚年。
此外,透過適當的保險規劃,也可免稅或節稅。因為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保費」可列入列舉扣除額,包括勞保、國保、軍公教保險等保費均可列入,每人每年的保費列舉扣除額額度以24,000元為限。
但健保保費可全額列舉扣除,不受24,000元之限。商業保險的年金保險、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健康保險等,以及很容易被忽略的旅行平安險、或自費投保的團險等,也能列入列舉扣除。但只限人身保險,如住宅火險、汽車險等產險則不能被列入。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有何不同?
隨著保險的逐漸精緻化,保險也發展出不同的形式,包括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等。兩者的區別在於──
1.承辦單位不同:社會保險的承辦單位多半是政府行政機構,也有少數是政府委托的民間機構,如目前的學生保險就由國泰人壽承保。
社會保險的目的在保障國民或特定族群的生存安全,譬如台灣的勞保、健保、國保、學保、農保等,均屬於社會保險。商業保險的承辦者則多半是民間企業法人,有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以營利為目的,是一種講求經濟利益的商業模式。
2.管理法規不同:社會保險是以大規模民眾為母體,如全國勞工、國民、農民等,影響層面較大,必須立法管理,例如政府為勞保制定了勞工保險法。
商業保險則是一種經常性的商業契約行為,政府須制訂一套保險法規做為標準,保險公司只要依法經營與納稅就好,政府不會多加干預。
3.保費來源不同:社會保險是由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籌措資金,這筆資金的運用受政府監管,若有投資操作,也不以獲利為目的,而是以「保值」為優先。一旦資金不足,政府便會予以補貼。
商業保險是把保單當成商品出售,保險公司是透過保費收取獲得資金,再以投資操作取得利潤。但保險公司若因虧損而無法履行權利義務時,政府沒有補貼的義務。
4.功能不同:社會保險在社會安全體系中扮演著基礎角色,其保障金額未必很高,但覆蓋的層面卻很廣,可以保障因年老、生病、生育、失能、死亡和失業而喪失勞動能力、失去工作機會的國民,能有最起碼的生存條件,確保社會安定發展。
而商業保險是個人額外增加的保障,有時也會追求投資報酬,除了保障基礎身家安全外,也可加付各種投資獲利保單。
政府提供勞工、一般民眾和學生哪些基本保險?保障內容為何?
為了安定國民的生活與社會的發展,歷年來政府為國民開辦了不少社會保險:
1.勞工:政府為勞工提供了勞工保險。給付項目分為普遍事故保險與職業災害保險兩大類,並包括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老年給付、死亡給付、失踨給付、職災傷害醫療給付、免費的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另外,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勞工必須參加就業保險,這部分還提供了失業給付、提早就業奬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以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2.一般民眾:年滿25歲、未滿65歲,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一般民眾,則可投保政府開辦的國民年金保險,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以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兩者一次性給付保障。
只要年滿65歲,就可以請領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以保障本人或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另外還有全民健康保險,民眾若到醫療院所就醫,門診時只需自付少許的門診部分負擔。住院時根據入住的急性或慢性病房別、住院天數長短,只要自付總住院醫療費用10%~30%。
且有部分負擔上限:急性病房住院30天內或慢性病房住院180天內,同一疾病每次住院自付上限為39,000元,全年自付上限為65,000元;超過全年上限的部分,可於次年6月底前申請核退。
3.學生:政府為學生委托保險公司承作學生保險,提供身故保險金、失能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集體中毒慰問金等理賠,最高理賠100萬元。
利用商業保險補足社會保險不足之處
社會保險能在國民生病、失業、受到工傷或罹患職業病、在生育時中斷工作,失去收入來源時,得到一定的補償和救濟;在退休後能有保有基本的生活條件。它的保障很基本,所以給付金額通常也不多,而商業保險能補足社會保險的不足,是因為它能夠──
1.給付高額醫療費用:世界衛生組織曾公布一項調查結果,在各類重大疾病中,只有20%的患者能存活十年以上。可見能活下來的患者必有過人之處,而很多時候是因為付得起昂貴的醫療費用。
有些重大疾病的治療方法及特殊藥物,健保並不給付,患者只能全盤買單,想住舒服一點的病房,也必須支付高額的住院費用,經常讓一個家庭「因病致窮」,這時候商業保險的醫療險往往可以幫上很大的忙。
2.可抵制通貨膨脹:世上無人能控制通貨膨脹,但購買保險卻能有安全穩定的收益。有些保險商品採取保額逐年遞增的方式,便可抵消通貨膨脹。
3.強迫儲存:保單就像一本會長大的銀行存摺,只要把平時省下的小錢全部「存」起來,需要用時,帳戶上的錢就可能是原來的5倍、10倍,甚至更多。
4.財富傳承:利用保險可將資產以年金方式給付給下一代,既不用擔心子女會迅速將遺產揮霍一空,又能保障他們基本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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