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生命失去了興趣和熱心,會很難去喜歡享受人生的一切。
人很容易在短時間產生極高的熱情,但往往只有三分鐘熱度,在愛的關係中,雙方都對彼此有很強的熱情。其中物質性的熱情是不會持久的,接觸的刺激只能滿足一時,不久就開始失去吸引力。然後得再進一步,但不久也失去味道。
而愛的熱情是來自於我們愛本身,我們可以選擇主動地點燃熱情,創造熱情。
常見的創造熱情,是節日存在的意義,提醒著我們該創造些熱情的記事,刻意的過節日與固定的套路過節日,很容易將我們帶入一個自我想像的思維空間上,只關注自己,而沒有存於當下。
規律且平淡的生活,很容易陷入無意識的導航模式,導航模式是心智的保護機制,我們只能時刻的警惕自己並覺察它,能夠有意識的去過生活,就能夠在生活中創造熱情,讓熱情一直存在,然而情境的反饋就會像是鏡子般的鏡像回來,產生生生不息的交流。
故事裡的一切,本就是二元性,有快樂就有悲傷,有光明就有黑暗,向著陽,背後就會有影子。事情本來就有偏向好的與偏向壞的想法,我們都會想到,但我們只是偏好了其中一種,而偏好的那種,卻實實在在地影響了我們的人生,因為大腦長期處在那樣的運作模式中,自然就習慣當真了。了解了人性,也就懂得如何讓自己活得更好。
愛和快樂的本質是一樣的,我們要做的只是讓每天都活得有熱情。過去讓我們有過熱情的經驗,可以讓我們重新創造出新的熱情。驚喜或發自內心的言行,都可以創造出熱情。
我們都只是意識到了這些現象,而解釋了人生故事。在愛裡,我們就可以自己賦予想要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