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女性而被質疑話語權,英美文學史上有個很有名的「爭論」:《科學怪人》(Frankenstein)到底是誰寫的?甚至有「獨立學者」出書論證,這本書不可能是沒有受過多少正規教育的瑪莉.雪萊(Mary Shelley,1797—1851)所寫,她的名詩人丈夫雪萊才是真正的作者云云。針對類似的質疑,英國詩人、評論家,也是瑪麗.雪萊的研究者費歐娜.桑普森(Fiona Sampson,1963—)反問:「為什麼這麼難相信是她寫的?」(來源:‘Frankenstein at 200 – why hasn't Mary Shelley been given the respect she deserves?’ https://bit.ly/3e06T4k)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美國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裁定女性墮胎並非憲法賦予的權利。索尼特在一個星期後的衛報專欄裡,首先回顧了《女權辯護》(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的作者沃斯通克拉夫所開啟的女權思想——瑪麗.沃斯通克拉夫(Mary Wollstonecraft,1759—1797),即是瑪麗.雪萊的母親。向兩百三十年前的前輩致敬後,她重申:「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剝奪一項權利,但你無法輕易地剝奪對這項權利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