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者。以因緣無性不可得,故非常。以無性因緣能相續,故非斷。又此五陰,只是一法。若執成斷常,是凡夫見。若破析成空,是藏教人。若了陰無性,體此成空,是通教人。若悟此五陰不空,具足佛法,修智斷惑。次第生起,是別教菩薩。若了此即真,更無別法,念念圓滿具十法界,即圓教菩薩。如薄運者,覩金成蛇。厚福人,捉石為寶。法無高下。人自昇沉耳。但不造貧富業。終無勝劣報。
唯識論云。
而熏本識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說為習氣。功能者,是習氣義。體即種子。略有三種習氣。一,名言習氣。二,我執習氣。三,有支習氣。
- 一,名言習氣。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
- 二,我執習氣。謂虛妄執我我所種。我執有二。一,俱生我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等,自他差別。
- 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應知我執有支習氣。於差別果,是增上緣。前云生死因業習氣者。應知即是有支習氣。二取習氣。應知即是我執名言二種習氣。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說名取。
釋云。表義名言者。唯第六識,能緣其名,能發其名。餘皆不緣,亦不能發。即唯詮義音聲之差別。簡非詮表聲。彼非名言故。名唯無記。
然名是聲上屈曲差別。唯無記性,不能熏成色心等種。然因名故,心隨其名。變似五蘊三性法等,而熏成等種。因名起種,號名言種。一切熏種,皆由心心所。心心所種,有因外緣。
有不依外者。不依外者,名顯境名言。
若依外者,名表義名言。分二別。
然名自體,不能熏種。顯境名言者,即能了境心心所法。即是一切七識見分等心。非相分心。不能顯境故。是以分段生死,從正使有,即是凡夫。
若變易生死,從習氣生,即是二乘。雖斷正使。不斷習氣。於中有二。一,煩惱習氣。二,業習氣。
- 一,煩惱習氣者。如難陀有欲習。往昔數生,身為國王。習近五欲故。舍利弗有嗔習。往昔數生,曾受蝎身。畢陵伽婆蹉有慢習。往昔數生,身是大婆羅門。博學多才。我慢輕物。乃至槃特比丘,有癡餘習等。
- 二,業習氣者。如牛呞比丘,往昔是牛身。林間奔走,觸著遺棄故破袈裟。以是因緣,雖獲道果。以業習故,使之然也。又如迦葉聞琴起舞。阿難常好歌吟。俱以往昔曾為樂人。以業習之餘故。
若煩惱餘習,是變易緣。有業餘習,是變易因。感變易生死,即是果報。此二乘人,未得如來一心三點涅槃。於無學位,雖見修惑盡。所有無知,皆是無明之餘習。亦名無明住地。亦名所知之障。亦名塵沙無知。
又菩薩約化門有十種習氣。華嚴經離世間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習氣。何等為十。
所謂菩提心習氣。善根習氣。教化眾生習氣。見佛習氣。於清淨世界受生習氣。行習氣。願習氣。波羅蜜習氣。思惟平等法習氣。種種境界差別習氣。是為十。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永離一切煩惱習氣。得如來大智習氣。非習氣智。故知染淨二業。昇沉兩門。皆從熏習而生。不是無因而得。應須勤修白業。淨法時熏。念念功夫。自成妙果。
所以一一眾生八識藏中,各具十法界種子。本自具足。非從新生。雖常內熏,須假外緣熏發。
若聞十惡,熏發三塗種子。若聞戒善,熏發人天種子。若聞諦緣,熏發二乘種子。若聞六度,熏發菩薩種子。若聞一乘,熏發諸佛種子。各隨習熟濃厚處先發。如今多習三塗種子。人天尚少,豈況佛乘。然地獄界現行時,佛種子亦不沒。只是轉更賒遠。如今既在人天。直須努力。常親知識。樂聽一乘。內外資熏。一生取辦。
故佛誡羅睺羅頌云。
十方無量諸眾生。念念已證善逝果。
彼既丈夫我亦爾。何得自輕而退屈。
問 : 生死涅槃,苦樂報應,以何為因。
答 : 如來藏為因。
問 : 如來藏是無漏常住,非剎那生滅之法。云何與生滅為因。
答 : 一切異生,因覺故迷。迷無自體。楞伽經云。佛言。大慧。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
古釋云。七識念念生滅,不能往來六道。故名不流轉。以念念滅故,不知苦樂。不與涅槃為因。又七識從緣,本無自性。尚不能為生死苦樂之本。豈復與涅槃作因。明如來藏,常令諸識知苦樂。七識若無如來藏,自體念念滅,不知苦樂。依如來藏,故知苦樂。名如來藏受苦樂。如來藏體,不受苦樂也。言與因俱者,如來藏與七識,生死苦樂因俱。念念生滅也。
又云。七識念念生滅無常。當起即謝。如何流轉。自體無成,故不受苦樂。既非染依。亦非無漏涅槃依矣。其如來藏,真常普遍。而在六道,迷此能令隨緣成事。受苦樂果,與七識俱。名與因俱。不守自性而成故。七識依此而得生滅。云若生若滅,此明如來藏即是真如隨緣,故受苦樂等。
又釋云。以本害末,令末空故。無可流轉。唯如來藏受苦樂者,末害本故。不守自性清淨之體,隨緣成有。若相順,則如水乳之和,常恒共器。若相背,則如父母之讎,不與同天。
又存上有不存之義。泯上有不泯之義。若唯泯無不泯。則色空俱亡,無可相即。以不泯故,雖相即而色空歷然。若唯存無不存。則色空各有定性,不得相即。由有不存故,雖歷然而得相即。如起信真如生滅二門無礙,唯是一心者。結歸起信,依一心法立二種門。故須具足二義,方名具分唯識。
問 : 唯識第九,亦說其所轉依有其二種。一,持種依。謂第八識。二,迷悟依。謂即真如。何以說言,然依生滅八識,唯有心境依持。
答 : 彼雖說迷悟依,非即心境持種。以真如不變,不隨於心變萬境故。但是所迷耳。後還淨時,非是攝相即真如故。但是所悟耳。今乃心境依持,即是真妄。非有二體,故說一心。約義不同,分成兩義說二門別。故論云。然此二門,皆各總攝一切法。以此二門不相離故。
所以楞嚴經云。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如今世人,只信有生滅。不信有如來藏。不知生死有名無體。如來藏有名有體。只可從實。不可憑虛。憑虛則妄執所宜。從實則佛。所印可。
問 : 夫論心含教法。如何是一心四諦法門。
答 : 四諦法門。橫該竪徹。法無不備。教無不窮。今約台教。一心具無作四諦者。一念心中具十界苦,名為苦諦。具十界惑,名為集諦。苦即涅槃,名為滅諦。惑即菩提,名為道諦。此唯論一心四諦。又四教四種四諦。藏教生滅四諦。通教無生四諦。別教無量四諦。圓教無作四諦。
今但論圓教無作四諦。
止觀云。法性與一切法,無二無別。凡法尚是,況二乘乎。離凡法更求實相。如避此空,彼處求空。即凡法是實法。不須捨凡向聖。
經言,生死即涅槃。一色一香,皆是中道。即無作四諦。
又玄義云。以迷理故,菩提是煩惱,名集諦。涅槃是生死,名苦諦。以能解故,煩惱即菩提,名道諦。生死即涅槃,名滅諦。即事而中。無思無念。無誰造作。故名無作。亦名一實諦。一實諦者,無虛妄。無顛倒。常樂我淨等。是故名為無作四聖諦。
法華經偈云。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
又云。唯此一事實,即是無作一實諦也。以真如之性,是自心之實。名一實諦。念念圓成,更何所作。名無作四諦。
所以八千聲聞,於法華會上見如來性。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以達本故,法爾如斯。若未見性人,不可安然拱手。傚無作無修。直須水到渠成。自然任運故。
又但了一心,自然無作。非是強為。故云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無苦無集,故無世間。無道無滅,故無出世間。純一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
又文殊道行經云。佛告文殊師利。若見一切諸法無起,即解苦諦。若見一切諸法無住,即能斷集。若見一切諸法畢竟涅槃,即能證滅。文殊師利。若見一切諸無自體,即是修道。
《宗鏡錄》 卷七十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