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上無事,本全是心。念起塵生。念寂塵滅。」
— 傳奧法師云
永明延壽大師 (904~975) 唐末五代僧。淨土宗六祖,法眼宗三祖。曾召集慈恩、賢首、天台三宗僧人,輯錄印度、中國聖賢二百人之著書,廣蒐博覽,互相質疑,而成《宗鏡錄》一百卷,會融諸法同入心宗。
《宗鏡錄》卷七十九
慧日永明寺 智覺禪師 延壽 集
夫心外無法。法外無心。如是了知,則真善知識。一心妙理,圓證無疑。何故聞外善惡知識,而生聽受。
答 : 皆是增上因緣和合,虛妄分別而成。彼此情生。無有真實。
識論問云 : 何故遇善知識,聞說善法。值惡知識,聞說惡法。若無外一切外境者,彼云何說。若不說者,云何得聞。若不聞者,此云何成。
偈答 : 遞共增上因,彼此心緣合。以一切眾生,虛妄分別。思惟憶念。彼說我聞。而實無有彼前境界。是以若執內外。則心境對治,尚未入於信門。何乃稱於聽法持心。
梵天所問經云。
眼耳鼻舌身意,無所流聞,乃曰聽經。其有染污於諸入者。則無所聞,便在於色。
金剛場陀羅尼經云。
無有諸法,是名一字陀羅尼法門。若能如是信解,則聽者無聞無得。心境不二,方聞佛所說經。可謂真聞。遇善知識。若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則隨境界流。逐因緣轉。皆為不了自法,遂令內外緣分。
如經云。佛言。隨有是經之處,則為有佛。若我住世無異。故知自心之佛,無處不遍,寧論前後出沒耶。若隨異境,則生滅無常。見他佛,則隱顯無恒。誦他經,則音聲間斷。
故祖師云。外求有相佛。與汝不相似。志公云。每日誦經千卷。紙上見經不識。
又先德云。出息不依外緣。入息不依陰界而住。常轉如是經。非但百千萬卷。爭如悟此真善知識。念念現前自轉無盡藏經,熾然恒演。
問 : 若心虛境寂。理實無差。現對根塵,事相違反。如何明徹,境智一如。
答 : 一期根境,俗有真無。畢竟自他,皆無所得。又若定執真有俗無,則成增減二謗。但二諦雙會,圓了一心。
如佛性論難云。若諸法無實性者,即與證量相違。則能所習不可得。我現見聲耳相對,所以得聞。故知不空。
釋曰。是義不然。何以故。是能所及證量自性,皆不可得。自性不成。若一性不成者,多性云何成。
又汝說證量云何成者。今我立證量,顯了二空。諸法空故,自性不可得。如見幻事幻物者。證量所見,不如實有。諸法亦爾。不如所見,而有所見。由體不實故不有。由證量故不無。由體無故,空義得成。以證量故,假有不失。
又云依他性相者。能執所執,增益又損減。由解此性故,此執不生。若見真為有,則是增益。名為常見。若見俗定無,則是損減。名為斷見。唯有似塵識故,別無能所。無能所故,無增益執。由有似塵識故,無損減執。若知外塵是識而似顯現,則非無。了外相本虛如幻所作,則非有。非無則不壞俗諦。非有則不隱真諦。是以真俗融即而常異。空有雙現而恒同。方超戲論之情。始會一心之旨。
如摩訶般若經云。
說是般若波羅蜜品時。佛在四眾中,天人龍鬼神,緊那羅。摩睺羅伽等。於大眾前,而現神足變化。一切大眾,皆見阿閦佛,比丘僧圍遶說法。乃至爾時佛攝神足,一切大眾,不復見阿閦佛,聲聞人,菩薩摩訶薩。及其國土。不與眼作對。何以故。佛攝神足故。
爾時佛告阿難。如是阿難。一切法不與眼作對。法法不相見。法法不相知。如是阿難。如阿閦佛弟子,菩薩國土,不與眼作對。如是阿難。一切法不與眼作對。法法不相知。法法不相見。何以故。一切法無知無見。無作無動。不可捉。不可思議。如幻人無受無覺,無真實。菩薩摩訶薩如是行。為行般若波羅蜜。
釋曰。若行般若者,則是直了一心智性。了色無形,非眼境界。乃至達法體寂,非意所知。但是隨心暫現。還隨心滅。故云一切法無知無見。
大智度論云。相不能知無相。譬如刀雖利,不能破空。無相不能知相者。有人言,內智慧無定相。外所緣法有定相。心隨緣而生。是故說無相不應知相。
譬如無刀。雖有物,無刀可斫。是知若心有境無,亦不知見。若心無境有,亦不知見。若心境俱有,各無自性。各既不知,合豈成見。若心境俱無,亦不知見。有尚不知。無豈成見。則心境俱空。萬有咸寂。如是則尚無一法冥合相順。寧有根境對待而作相違者乎。
如一切差別違順之境。皆是一心之量。無有障礙。亦無解脫。譬如水不洗水。火不滅火。何者。以一體故,不相陵滅。若有異法,方成對治。如今但先得旨。自合真如。
故經云。法隨於如,無所隨故。若有所隨,則有能隨之別。既無所隨,亦無能隨故。則法外無如。如外無法。所以經云。如理作意,於一切法平等相應。是則具足一切佛法。
華嚴疏云。以如為佛,則無境非如者。大品經答常啼云。諸法如,即是佛。
金剛經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既以如為佛。一切法皆如也。何法非佛耶。若信一如。此是開悟本法。生決定解。入自在門。
如華嚴論云。經云,善男子。我得自在決定解力,信眼清淨。智光照曜。普觀境界,離一切障。善巧觀察,普眼明徹。具清淨行。往詣十方一切佛國土。恭敬供養一切諸佛。
此明舉本果法,令凡信樂修行。從初發心,修行慣習。十地功終,方依及此初時本樣果法也。還以法界中時不遷,智不異,慈悲不異,願行不異之所成就。以於法界大智無延促中修行故,不如情解。
有修行者,莫作延促時分修學。應須善觀法界體用。莫如世情,作一剎那計。作三僧祇計。如法界中,都無脩短遠近故。以此解行,如法修行。於諸境界,善照生滅。令使執盡,而成智之大用。於自心境,莫浪攝持。但知放蕩任性坦然。習之觀照。執盡智現。生滅自無。業垢自淨。會佛境界,同如來心。佛見自會。非由捉搦。縵作別治,令心狂惑。但自明心境見融。執業便謝。見亡執謝。一切萬法,本自無瘡。智境朗然,名為佛國也。無煩強生見執,永自沉淪。自作自殃。非他能與。
問 : 若約見聞外境,則色不至眼。眼不至色。可言唯心,無相可得。只如飲噉之時,根境相入。若言無相,不可以心喫心。
答 : 六根六境,雖則離合不同,皆唯識變。味性本空。若非是識,誰知鹹淡。古師云。只喫相分。本質自在。
問 : 如喫了,質亦亡如何。
答 : 能隨既亡。所隨亦滅。亦如二十人共一株樹。一人伐之。十九人所隨亦滅。
又唯識義鏡釋云。共果同在一處,不相障礙者。
問 : 且如一樹,有情共變。而一有情伐用之時。為用自變。為兼用他。若唯自者,餘人變者,應存不亡。樹何不見。若亦用他,何名唯識
答 : 有云樹等既是共相種生。皆相隨順。互相增益。彼一有情自所變者,所緣親用。他所變者,與自所變,為增上緣。亦疏緣用。一切相望。自為所順。他為能順。由所順無。能順亦滅。由斯樹喪。唯識亦成。
問 : 何以得知互相增益。
答 : 對法論云。有情共業為增上緣。
問 : 既但唯心,無有萬法。目前差別,從何建立。
答 : 萬法但名,實無體相。因名立相,相狀元空。因相施名,名字本寂。唯想建立。名相俱虛。反窮想原,亦但名字。既無想體,分別則空。
故知萬法出自無名。萬名生於無相。名不當相。相不當名。彼此無依。萬法何在。相待之名既寂。分別之想俄空。如幻之境冥真。所執之情合覺。
密嚴經頌云。
世間種種法。一切唯有名。
但想所安立。離名無別義。
又頌云。
能知諸識起。無有所知法。所知唯是名。世法悉如是。
以名分別法。法不稱於名。諸法性如是。不住於分別。
以法唯名故。想即無有體。想無名亦無。何處有分別。
若得無分別。身心恒寂靜。如木火燒已。畢竟不復生。
又頌云。
如見杌為人。見人以為杌。人杌二分別。但有於名字。
諸大和合中。分別以為色。若離於諸大。色性即無有。
問 : 若以唯識為宗。則世出世間,唯是一識。萬法皆決定空耶。
答 : 以唯識故,則有世俗諦。既有世俗,則有似塵識幻,相不無。以無實不可得,故稱空耳。不可起蛇足鹽香,決定斷空之見。
如密嚴經偈云。
瓶等眾境界。悉以心為體。非瓶似瓶現。是故說為空。世間所有色。諸天宮殿等。皆是阿賴耶。變異而可見。眾生身所有。從頭至手足。頓生及漸次。無非阿賴耶。習氣濁於心。凡愚不能了。此性非是有。亦復非是空。如人以諸物。擊破於瓶等。物體若是空。即無能所破。
譬如須彌量。我見未為惡。憍慢而著空。此惡過於彼。又經云。寧可執有如須彌。不可執空如芥子。
大般涅槃經云。
解脫者名不空空。空空者名無所有。無所有者,即是外道尼乾子等所計解脫。而是尼乾,實無解脫。故名空空。真解脫者,則不如是。故不空空。不空空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不空。
如水酒酪酥蜜等瓶。雖無水酒酪酥蜜時。猶故得名為水等瓶。如是瓶等,不可說空,及以不空。若言空者,則不得有色香味觸。若言不空,而復無有水酒等實。解脫亦爾。不可說色,及以非色。不可說空,及以不空。若言空者,則不得有常樂我淨。若言不空,誰受是常樂我淨者。以是義故,不可說空,及以不空。
空者,謂無二十五有,及諸煩惱。一切苦。一切相。一切有為行。如瓶無酪則名為空。不空者,謂真實善色。常樂我淨。不動不變。猶如彼瓶色香味觸。故名不空。是故解脫,喻如彼瓶。彼瓶遇緣,則有破壞。解脫不爾。不可破壞。不可破壞,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問 : 經云。五陰即世間者。一陰名色。四陰名心。云何說內外種種世間,皆從心出。
答 : 種種五陰,皆從心起。從心現相,名之曰色。
經偈云。一切世間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實觀。但當觀名色,色即收盡無情國土。名即收盡有識世間。五陰即世間故。若了五陰俱空,則是出世間。是知世出世間,皆從心起。
何者。若意地起貪嗔心。攬三塗五陰,罪苦眾生發現。意地修戒善心。攬人天五陰,受樂眾生發現。意地證人空心。攬無漏五陰,真聖眾生發現。意地立弘誓心。攬慈悲五陰,大士眾生發現。意地運平等心。攬常住五陰,尊極眾生發現。今所以置前四陰,但觀識陰。如伐樹除根。炙病得冗。則生死之苦芽永絕。煩惱之沉痾不生。
又若毘藍之風,卷群疑而淨盡。猶劫燒之火,蕩異執而無餘。所以一切世間凡聖同居之處,無不悉是自心。如此悟入,名住真阿蘭若正修行處。非論大小之隱。不墮喧靜之觀。所以古德云。處眾不見喧嘩。獨自亦無寂寞。何故不見喧寂,以但了一心故。
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云。爾時佛告彌勒菩薩摩訶薩言。汝善男子。當修學者,但有一德。是人應住阿蘭若處,求無上道。云何為一。謂觀一切煩惱根原,即是自心。了達此法,堪能住止阿蘭若處。
所以者何。譬如狂犬。被人驅打。但逐瓦石。不逐於人。未來世中,住阿蘭若。新發心者,亦復如是。若見色聲香味觸法,其心染著。是人不知煩惱根本。不知五境從自心生。即此名為未能善住阿蘭若處。
以是因緣。樂住寂靜,求無上道。一切菩薩摩訶薩等。若五欲境現前之時,觀察自心,應作是念。我從無始,至于今日。輪迴六趣,無有出期。皆自妄心,而生迷倒。於五欲境,貪愛染著。如是菩薩,名為堪住阿蘭若處。是知不悟自心。徒栖遠谷,避喧求靜。
古人云,舉世未有其方。若頓了自心,是真阿蘭若。乃至光明遍照,萬德俱圓。若不自明,則輪迴諸趣。如頓證毘盧遮那法身字輪瑜伽儀軌,釋如來法身觀者。先觀發起普賢菩薩微妙行願。復應以三密加持身心。則能入文殊師利大智慧海。
然修行最初,於空閑處,攝念安心。閉目端身,結加趺坐。運心普緣無邊剎海。諦觀三世一切如來。遍於一一佛菩薩前,慇懃恭敬,禮拜旋遶。又以種種供具雲海,奉獻如是等一切聖眾。廣大供養已。復應觀自心。心本不生。自性成就光明遍照,猶如虛空。
復應深起悲念,哀愍眾生,不悟自心,輪迴諸趣。我當普化拔濟,令其開悟。盡無有餘。復應觀察自心,諸眾生心,及諸佛心,本無有異。平等一相。成大菩提心,瑩徹清淨。廊然周遍。圓明皎潔,成大月輪。量等虛空,無有邊際。故知心無際故,猶若虛空。豈存初後。
如華嚴經頌云。心住於世間。世間住於心。於此不妄起。二非二分別。是以說一說二,是世間語言。立是立非,屬意地分別。若頓悟自心,直入宗鏡。尚不見無分別,豈特生分別乎。
如經頌云。了知非一二。非染亦非淨。亦復無雜亂。皆從自想起。不唯世法施為。乃至諸聖作用,起盡根由。皆不出宗鏡。
故經偈云。
剎海無邊妙莊嚴。於一塵中無不入。
如是諸佛神通力。一切皆由業性起。
如斯妙旨,是現證法門。但初生此信,猶可虛襟。況證入之時,自斷餘惑。言亡象絕。識滅情消。
故祖師云。唯證乃知難可測。起信論云。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以彼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
問 : 內外唯心,是平等理。云何身土不同。內身有覺。外境無知。
答 : 世界身土,法爾如然。不可執一執異,自性情見。若言法爾者,即法如是。或云法性者。若是法性,即以本識如來藏身為所依持。恒頓變起外諸器界。不出此二。一,法應如是。二,藏識變起。
又眾生業力,亦菩薩萬行為因等。所現世界,皆是藏識相分。相分之中,半為外器,而不執受。半為內身,執為自性生覺受故。如來藏識。何緣如此。法如是故。行業引故。
上雖分執受不執受二義,俱無自性。全以佛法界如如一真心為體。當知依即正,正即依,不出一心真性矣。且性無不包。有情無情。有覺無覺。皆自心性為體。隨緣發現。應處方知。
如世間致生祠堂。有政德及民。往往有遺愛去思。為立祠宇。中塑像以四時饗之。其人當饗祭日,則酒氣腹飽。亦如丁蘭至孝。刻木為母。晨昏敬養,形喜慍之色。且土木不變,唯心感耳。
問 : 立識方成唯識義。云何境識俱遣。
答 : 顯識論云。立唯識,乃一往遣境留心。究竟為論。遣境為欲空心,是其正意。是故境識俱泯。即是實性。實性即是阿摩羅識。所以唯識論,亦名破色心論。
佛性論云。經中佛以幻師為譬。
佛告迦葉。譬如幻師,作諸幻像。所作等幻虎,還食幻師。迦葉。如是觀行比丘,隨觀一境。顯現唯空。故實無所有。虛無真實。云何能得離此二邊。由依意識,生唯識智。唯識智者。即無塵體智。是唯識智若成,則能還滅自本意識。何以故。以塵無體故,意識不生。意識不生故,唯識自滅。故意識如幻師。唯識智如幻虎。以意識能生唯識。故唯識觀成,還能滅於意識。何以故。由塵等無故,意識不生。譬如幻虎,還食幻師。如提婆法師說偈言。意識三有本。識塵是其由。若見塵無體。有種自然滅入。
楞伽經云。但不取諸境,名為識滅。實不滅識。何者。以境本空,從識變故。以識無體,不須滅故。是以識心無體,隨境有無。見空生空。見色生色。事來即起。事去還無。
如傳奧法師云。
妄念所緣,於有色處,則不見空。但見於色。於無色處,則見有空。緣有時無時亦爾。緣有時,則見有心生。見無心滅。緣無時,則見無心生。見有心滅。此皆妄念所緣之境。又事上無事,本全是心。念起塵生。念寂塵滅。
如起信論云。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然既無外色。亦無外空。空尚是無。色焉能有。論云。若無色者,則無虛空之相。
疏釋云。本以待色為空。今既唯心無色。何得更有於空也。故知萬法,皆相待而有。若入宗鏡,自然諸法絕待。歸本真心。故論云。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
問 : 世人多執有情動作有識。無情不動作無識。且如葵藿向日而轉。芭蕉聞雷而生。橘得屍而敷榮。鐵因石而移動。又如麴發酒醋。火爇山林。此等皆是無情。云何動作。
答 : 有情無情,各有二義。若有情生死,一,是眾生業力所為。二,是法界性自然生。若無情轉動,一,是異法性自爾。二,是法作。
如大涅槃經云。
佛告師子吼菩薩。善男子。汝言眾生悉有佛性,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礠石者。善哉善哉。以有佛性因緣力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言不須修聖道者,是義不然。
善男子。譬如有人,行於曠野。渴乏遇井。其井極深。雖不見水。當知必有。是人方便求覓,罐綆汲取則見。
佛性亦爾。一切眾生雖復有之。要須修集無漏聖道,然後得見。乃至譬如眾生造作諸業。若善若惡。非內非外。如是業性,非有非無。亦復非是本無今有。非無因出。非此作此受。此作彼受。彼作彼受。無作無受。時節和合而得果報。
眾生佛性,亦復如是。亦復非是本無今有。非內非外。非有非無。非此非彼。非餘處來。非無因緣。亦非一切眾生不見有。諸菩薩時節因緣和合得見。時節者,所謂十住菩薩摩訶薩,修八聖道。於諸眾生得平等心,爾時得見。不名為作。
善男子。汝言如礠石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石不吸鐵。所以者何。無心業故。
善男子。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法滅壞。無有作者。無有壞者。
善男子。猶如猛火,不能焚薪。火出薪壞。名為焚薪。善男子。譬如葵藿。隨日而轉。如是葵藿,亦無敬心。無識無業。異法性故,而自迴轉。
善男子。如芭蕉樹,因雷增長。是樹無耳。無心意識。異法有故,異法增長。異法無故,異法滅壞。
善男子。如阿叔迦樹。女人摩觸。華為之出。是樹無心。亦無覺觸。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法滅壞。
善男子。如橘得屍,果則滋多。如是橘樹,無心無觸。異法有故,異法滋多。異法無故,異法滅壞。
善男子。如安石榴樹。甎骨糞故,果實繁茂。安石榴樹,亦無心觸。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法滅壞。
善男子。礠石吸鐵,亦復如是。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法滅壞。
眾生佛性,亦復如是。不能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善男子。無明不能吸取諸行。行亦不能吸取識也。亦得名為無明緣行。行緣於識。有佛無佛。法界常住。
故知法法無心。塵塵本寂。寂而常用。用而常寂。法無心而隨緣成壞。人無心而諸行遷流。如芭蕉聞雷。葵藿向日。無明不取諸行。諸行不吸識心。則法法不相到。法法不相知。法法不相待。法法不相借。皆性自爾故。法如是故。
是以金剛三昧經云。心不生境。境不生心。何以故。凡所見境。唯所見心。即不相到也。
華嚴經頌云。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即不相知也。
維摩經云。一切法生滅不住。如幻如電。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即不相待也。
寶藏論云。火不待日而熱。風不待月而涼。堅石處水。天鼓遊光。明暗自爾。乾濕同方。物尚不相借。豈況道乎。即不相借也。如火以熱為性。風以涼為性。豈假藉他緣乎。天鼓者,日也。常遊光照四天下。日出即明。日沒即暗。皆是法爾。非關造作。堅石處水者,石雖處水。水不入石。雖同一處。石自乾而水自濕。故知法法標宗。塵塵絕待。則非因緣。亦非自然。
問 : 既唯一真心。教中云何復說諸法如幻。
答 : 了境是心。萬法奚有。以依心所起,無有定體。皆如幻化,畢竟寂滅。
寶積經云。爾時世尊告幻師言。一切眾生,及諸資具。皆是幻化。謂由於業之所幻故。諸比丘眾,亦是幻化。謂由於法之所幻故。我身亦幻智所幻故。三千大千一切世界,亦皆是幻。一切眾生共所幻故。凡所有法,無非是幻。因緣和合之所幻故。
又教中總明十喻。如幻如化,如夢,如影等。此是諸佛密意,破眾生執世相為實,起於常見。世間共知幻夢等法是空。則不信人法心境等,如幻夢亦空。所以將所信之虛。破所信之實。令所信之實。同所信之虛。然後乃頓悟真宗,遍一切處。心內心外,決定無有實法建立。
大莊嚴論云。
我昔曾聞有一幻師,有信樂心。至耆闍山,為僧設會。供養已訖。幻尸陀羅木,作一女人。端正奇特。在大眾前,抱捉此女而嗚之。共為欲事。時諸比丘,見此事已。咸皆嫌忿,而作是言。此無慚人,所為鄙褻。知其如是,不受其供。時彼幻師,既行欲已。聞諸比丘,譏訶嫌責。即便以刀。斫刺是女。分解支節。挑目截鼻。種種苦毒,而殺此女。諸比丘等,又見此事。倍復嫌忿。我等若當知汝如是。寧飲毒藥,不受其供。乃至爾時幻師,即捉尸陀羅木,用示眾僧。合掌白言。我向所作,即是此木。於彼木中,有何欲殺。欲安眾僧身故,設此飲食。欲令眾僧心安,故為此幻耳。願諸比丘,聽我所說。豈可不聞佛於脩多羅中,說一切法,猶如幻化。我今為欲成彼語故,故作斯幻。如斯幻身,無壽無命。識之幻師,運轉機關。令其視眴。俯仰顧眄行步進止。或語或笑。以此事故。深知此身,真實無我。
華嚴經頌云。
世間種種法。一切皆如幻。若能如是知。其心無所動。
諸業從心生。故說心如幻。若離此分別。普滅諸有趣。
譬如工幻師。普現諸色像。徒令眾貪樂。畢竟無所得。
世間亦如是。一切皆如幻。無性亦無生。示現有種種。
度脫諸眾生。令知法如幻。眾生不異幻。了幻無眾生。
眾生及國土。三世所有法。如是悉無餘。一切皆如幻。
幻作男女形。及象馬牛羊。屋宅池泉類。園林華果等。
幻物無覺知。亦無有住處。畢竟寂滅相。但隨分別現。
菩薩能如是。普見諸世間。有無一切法。了達悉如幻。
眾生及國土。種種業所造。入於如幻際。於彼無依著。
如是得善巧。寂滅無戲論。住於無礙地。普現大威力。
又入法界品,時童子童女告善財言。
善男子。我等證得菩薩解脫,名為幻住。得此解脫故,見一切世界皆幻住。因緣所生故。一切眾生皆幻住。業煩惱所起故。一切世間皆幻住。無明有愛等展轉緣生故。一切法皆幻住。我見等種種幻緣所生故。一切三世皆幻住。我見等顛倒智所生故。一切眾生生滅老死。憂悲苦惱皆幻住。虛妄分別所生故。一切國土皆幻住。想倒心倒見倒無明所現故。一切聲聞辟支佛皆幻住。智斷分別所成故。一切菩薩皆幻住。能自調伏教化眾生諸行願法之所成故。一切菩薩眾會變化調伏諸所施為皆幻住。願智幻所成故。善男子。幻境自性,不可思議。
大集經偈云。如來法界無差別。為鈍根者說差別。宣說一法為無量。如大幻師示眾生。
清涼疏釋。如幻忍者。如一巾幻作一象。
楞伽經云。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由了體空,不壞幻相差別。故如象生,即是象死。此二對,應成四句。謂此二無二,故非異。無不二,故非一。非一即非異,故非非一。非異即非一,故非非異。亦絕雙照,故非亦一亦異。
若以巾上二義,對象上二義辯非一異,略有十句。
一,以巾上成象義。對象上差別義。合為一際名不異。此是以本隨末。就末明不異。經云。法身流轉五道,號曰眾生。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等。
二,以巾上住自位義。與象上體空義。合為一際名不異。此是以末歸本。就本明不異。經云。一切眾生即如。不復更滅等。
三,以攝末所歸之本。與攝本所從之末。此二雙融,無礙不異。此是本末平等為不異。以前二經文,不相離故。
四,以所攝歸本之末。亦與所攝隨末之本。此二相奪,故名不異。此是本末雙泯明不異。以真妄平等,異不可得。次下四門明非一。
謂五,以巾住自位義。與象上差別義。此二本末相違相背,故名非一。楞伽經云。如來藏不在阿賴耶中。是故七識有生滅。如來藏者不生滅。此之謂也。
六,巾上成象義。與象上體空義。此二本末相反相害,故非一。勝鬘經云。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唯如來藏,受苦樂等。
七,以初相背。與次相害。此二義別,故名非一。謂相背則各相背捨,相去懸遠。相害則相與敵對。親相食害。是故近遠非一。以前經文,不相雜故。
八,以極相害,俱泯而不泯。與極相背,俱存而不存。不存不泯,義為非一。此是成壞非一。以七識即空而是有故。真如即隱而是顯故。
九,上四非一。與四非異。而亦非一。以義不雜故。又相違是存。相害是泯。然存上有不存之義。泯上有不泯之義。若唯泯無不泯,則色空俱亡。無可相即。以不全泯故,雖相即而色空歷然。若唯存無不存,則色空各有定性。不得相即。由有不存故,雖歷然而得相即。以體虛故。
十,然亦不異。以理遍通故。法無二故。若以不異門取,諸門極相和會。若以非一門取,諸門極相違害。極違而極順者,是無障礙法也。
又釋云。別明義理,於中有二。先成有無。後成四句。言有無者。以三性中,各有二義。皆有無故。圓成二者。一性有。二相無。依他二者。一緣有。二性無。遍計二者。一情有。二理無。
今初巾中,即圓成二義。術象皆是依他二義。
二,術是能成之因。託真而起。故用有體無。用有即是緣有。體無即是性無。
三,不是所成之果。故相有實無。相有即是緣有。實無即是性無。
四,明依圓不離。即事同真。生喻於事。死喻於真。事泯理顯。故生無死有。以無礙故者。出其所因,即事理無礙也。
五,中就情則有。妄見分明故。就理則無。以是妄計,必非有故。
所以幻喻廣說有無者。以惑情所封,有無皆失。理無惑計,有無皆真。是知幻喻諸法,非實非虛。非空非有。
若無於有,不成於無。若無於無,不成於有。有無交徹。萬化齊融。
又五中,各具四句顯成。四句者,於中有二。初一重四句。後重重四句。今初又二。先正顯。後簡非。
今初也。
. 初性有相無四者。一有,真性有故。二空,無諸相故。三,亦有亦空,義門異故。四,非有非空,互融奪故。
. 二用有體無四者。一有,迷真有用故。二空,依真無體故。三,亦有亦空,體用不壞故。四,非有非空,無體之用故非有。即用之體故非空。
. 三相有實無四者。一有,事相現故。二空,圓成無實故。三俱存,無性不礙圓成。圓成不礙無性故。四,俱非。圓成即無性故非有。無性即圓成故非空。
. 四生即是無。死即是有。四者。一,真性顯故。二,依他即無性故。三,性相雙存故。四,性相即奪故。
. 五情有理無四者。一,遍計妄情,能招生死故。二,即理而求,不可得故。三,要由理無,方即情有。若無情有,不顯理無故。四,情有即理無。理無即情有故。
已上四句,然皆具德以稱真故。不同情計定執,四句成謗。皆即有之空,方為具德之空。即空之有,方為具德之有。又盡有之空。盡空之有。方為具德。又四句齊照,成解境故。四句齊泯,成行境故。皆言亡慮絕,方為具德耳。
所以昔人云。巫山臺上,託雲雨以去來。舒姑水側,寄泉流而還往。故知聚沫之身非有。如幻之心本空。豈有欲情而成實事。
又如莊周,達體虛如幻。見自身為蝴蝶。及夢中自見己身遊天崖。是以凡夫盲無慧目。妄取前塵男女等相。如幻化法,但誑心眼。都無實事。皆業識心動,起見現相。意識分別,強立我人自他差別。若能識幻,方悟前非。終不於空而興造作。又此幻法,多人錯解。執一切法如幻如化。便作空無之見。如方廣外道,立空無為宗。不知實義。
故華嚴論云。了如幻法,是堅固義。言堅固者,即是常住義。豈可作空無之解。故知此幻即真。幻不可得。無幻之幻。名為幻法。絕見之見。方名見幻。
問 : 諸法不真,各無自性,剎那變異,故稱為幻。佛身常住,豈稱幻耶。
答 : 諸佛略有二身。一,真實身。二,方便身。以眾生有不見如來真實身故。示方便身,令入真實。若悟入時,即方便身是常住體。了幻不可得故。
如鴦崛魔羅,是一切寶莊嚴國,一切世間樂見上大精進佛。以本願力,入幻網門。現跡同凡。示行殺害。後見佛悟道,惡業頓消。令一切眾生,知得道業亡。不生邪執。皆令仰慕佛法難量,不可思議,有大威力。所以鴦崛魔羅經偈云。如來所變化。眾生悉不知。如來所作幻。眾幻中之王。大身方便身。是則為如來。
問 : 一切法如幻。云何有垢淨能所對治。
答 : 只為如幻。故垢淨不定。由心迴轉,凡聖法生。故思益經云。垢法說淨,見垢實性故。淨法說垢,貪著淨相故。
又莊嚴經論云。
問 : 若諸法同如幻。以何義故,一為能治。一為所治。
偈答云 : 譬如強幻王。令餘幻王退。如是清淨法。能令染法盡。
釋曰。彼能治淨法,亦如幻王。由能對治染法,得增上故。彼所治染法,亦如幻王。由於境界,得增上故。如是清淨法,能令染法盡者。如彼強力幻王,能令餘幻王退。以染淨法。各有增上力,隨境自在轉。故稱為王。
所以圓覺經云。
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言。善男子。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應當正念遠離諸幻。
先依如來奢摩他行。堅持禁戒。安處徒眾。宴坐靜室。恒作是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涕唾膿血,津液涎沫,淡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煖氣歸火。動轉歸風。四大各離,今者妄身當在何處。
即知此身,畢竟無體。和合為相。實同幻化。四緣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
善男子。此虛妄心。若無六塵,則不能有。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於中緣塵,各歸散滅。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善男子。彼諸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幻塵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幻不滅。
譬如磨鏡,垢盡明現。善男子。當知身心,皆為幻垢。垢相永滅,十方清淨。
善男子。譬如清淨摩尼寶珠。映於五色。隨方各現。諸愚癡者。見彼摩尼實有五色。
善男子。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心自相。亦復如是。由此不能遠於幻化。
釋曰。珠中無五方之色,因光所映。性中無五趣之身,隨業而現。迷珠者執珠中實色。昧性者認性內虛身。
法喻皎然。真偽可驗。
《宗鏡錄》 卷七十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