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02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混白

第三章 絕地大反攻
祂必按各人所為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
之七
「光榮,董事長找你。」總經理秘書打內線來要光榮到董事長辦公室去。光榮心想我從來都沒跟董事長說過話,找我去幹嘛。到董事長辦公室時,看見財務長已經在裡面了。
「光榮,進來」財務長招呼著光榮。
「光榮,我聽律明跟Michael都提過你,說你的表現不錯。」Irene邊說邊打量著光榮。
「我才來沒多久,一切還在學習。」光榮說的有些心虛。
「你覺得公司法務應該扮演什麼角色?」Irene問。
光榮心想這問題肯定不是如此單純,「應是為公司指出法律風險,避免發生爭議,並解決問題。」
「很好,如果我懷疑有員工有不法行為,法務應該怎麼辦?」
「找出相關證據,依法辦理。」
Irene以眼神示意Michael接著說「光榮,記得我提過的海外子公司的問題嗎?」光榮點點頭。「董事長跟我都懷疑總經理最近的行徑有問題,併購X公司的事並沒經過董事會。。。」光榮心中卻疑惑起來,明明有看過董事會簽到單及議事錄的啊,「。。X公司根本就是總經理自己的公司,那幾位股東以前就是總經理的同學,一直是總經理的人頭,聽說X公司的股票都是總經理信託給那幾位股東的。」
什麼,總經理拿公司錢買自己的股份。「還有放帳給Y公司的事,也是不符合公司內部辦法的。。。。目前算一下,總經理至少造成公司幾千萬美金的損失,我們懷疑這些錢都流到總經理自己的口袋。。。」聽到這,光榮腦中嗡嗡作響,總經理犯罪,那法務有什麼責任????
「這只是我們的猜測,不過是有合理的懷疑基礎的。光榮,我要你進行調查,任何發現都要直接報告給Michael或是我,這份調查要密秘進行,知道嗎?」Irene對著光榮說,「你是法務,知道法律規定,如果你幫助總經理,就是共犯。你好好調查,我不會虧待你的。」
短短幾十分鐘的董事長接見,光榮出來時像是虛脫了一般,如果總經理真的中飽私囊,那該怎麼辦?自己要如何區分總經理是惡意還是商業考量的結果?總經理和董事長不合的謠言,早就在公司內流傳。這會不會是另一個派系鬥爭,自己會不會成為派系鬥爭的犧牲品?要不要告訴總經理?
光榮整天都無法專心工作,不知該如何是好。許多事都在灰色地帶,自己有本領認定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非法嗎?拋開法律不談,總經理還算賞識自己,人人都說有個好公司不如有個好老闆,怎麼會惹上這種麻煩。辭職一走了之?搞不好正好成為代罪羔羊?要如何全身而退,真不知該如何是好。
光榮晚上約了法官學姊雅惠,想問問她的意見。
「學姊,你在辦案的時候怎麼有把握自己認定的一定是對的?」
「老實說,我沒把握。我只能盡量的發現所有的事實,在我所發現的事證中尋找出最合理公平的判斷。」
「你會不會有時候覺得就是被告做的,但是沒有充分證據可以證明。」
「常常遇到啊。」
「那妳怎麼辦呢?」
「法律制度就是要矯正這種這種問題,沒有證據證明的、未經合法調查審判的,就不應該由法官個人主觀的認定。遇到這種情形,證據不足就不會辦下去。我又不是女巫,我個人的猜測如果可以當做依據,法律制度就會完全崩解。」
「但你不否認可能因此放過真正的罪犯吧?」
「我寧願放過,也不要破壞這個制度。」雅惠停了一下說:「發生了什麼事嗎?這麼嚴肅?」
光榮大概說了一下公司董事長要他查辦總經理的事。雅惠笑笑說:「這有什麼難的,你就把所有相關文件交給董事長,要他自己判斷就好了。」「但是我怎麼分辨這是商業考量還是為了個人私益所做的行為?」光榮困惑的說。
「你不必,那是被告要答辯的事項,不是你。你現在把自己想成北機組人員就好,只是調查事實,是否構成犯罪,要不要起訴是檢察官的事。成不成立是法官的事。你現在在蒐集證據時就已經在想著答辯理由,這樣你永遠會分不清事實真相的。」
光榮雖然覺得學姐說的不無道理,但好像不符公司法務的生態。光榮說:「可是法務是公司的員工,我是被僱用來捍衛公司權益,我的認知中一定要有商業考量,不然公司可能因為法務無法運作。比如說,現在不知還有多少公司是在開書面董事會的,沒錯是不符法令,但是總有遇上董事忙碌不能出席的時候,公司不能空轉啊。。。。。」
「你這樣的做法就像我以個人意識來判案是一樣的。找了商業理由來合理化你的行為,但還是不能使你行為合法化。要讓法律制度可以運作,就不能以合理化取代合法化,不合法就是不合法。公司法務除了要捍衛公司權益外,也要確保公司行為合法吧。我們辛苦養成的法律人,還是要以維護社會公平為最終目標,而不是淪為企業的打手。」
光榮知道再跟學姐說下去,只會找罵挨。光榮認為法官只針對個案判斷,解決個案的問題,法官可以很容易就所看見的結果評斷是否合法。但是法務不同,法務要在不違反法令的範圍內,想法子達到一定的目的。要在出發前就在幾條路徑中做出選擇。他們看起來都是可以達到目的地的合法道路,但沒人知道路途中會不會出現地面塌陷,土匪打劫或是有其他陷阱。法官則是等在目的地說,哦,你不該走那條路的。
怎麼辦,光榮問自己,也許先做好小法務的事,再看看怎麼辦吧。(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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