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4/13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嘴哥快評】晉州放火殺人案

最近發生的晉州放火殺人案將韓國民眾的目光再次引到了「死刑」上……
【晉州放火殺人案 詳情請戳 → 韓國晉州:凌晨突發大火,他卻持刀站在逃生出口等待殺人…】
每次韓國發生這種令人髮指的犯罪事件時,小編總是想要吐槽一下韓國的垃圾「死刑制度」!
近年來,韓國判處死刑的法官越來越少,像是震驚中韓的「臼齒爸爸」李永鶴猥褻殺人案,雖然檢察官求刑死刑,但是法官以「死刑有著殘酷的一面」為其減刑為無期徒刑!
目前,韓國在法律上維持了死刑制度。但是,自金泳三政權的1997年12月30日之後,韓國再也沒有執行過死刑,也就是說,韓國的死刑制度是名存實亡的。
截至2019年,韓國未執行的死刑犯有61人。這61人中,就有著韓國歷代級的連環殺人犯兇手——姜浩順!!!
之前文章的應該好幾次聽說了姜浩順的名字,他就是2009年龍山慘案發生當時,韓政府為轉移民眾視線引導輿論的連環殺人犯!
2009年4月22日,韓國法院對殺害無辜人性命的姜浩順判處死刑,但僅僅是宣告了死刑,10年了,他至今還活在監獄中……
甚至據警方透露,姜浩順即使被警察逮捕後,甚至在被判死刑後仍然沒有反省的跡象,反而讓一同被監禁的獄友像奴隸一樣,而他像國王一樣生活,這讓負責他的刑警和相關監獄的教導官們大吃一驚。
如同魔鬼一般的連環殺人案兇手至今還活在人間,還過著如同國王一般的監獄生活,這不禁讓韓國民眾感到憤怒!明明判處了死刑,為什麼就不能執行呢?
這「多虧」了韓國最注重的「人道主義」——犯罪者也是享有人權的!
可是對像姜浩順這樣窮凶極惡的殺人犯講究人權,那麼死在他手中的10條鮮活生命的人權又有誰來捍衛呢?
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講述一下姜浩順犯下的罪過,請大家公平公正的判斷他是否應該享有人權……
姜浩順連環殺人案的正式案件名稱叫做「京畿道西南部婦女連環失蹤事件」
2006年12月14日,練歌房服務員裴某(當時45歲)在軍浦市山本洞失蹤,在華城市飛鳳面一帶,裴某的手機被關機。
直到2009年,警方才在華城市飛鳳面39號幹線國道農林地帶挖掘出已經變成骷髏的裴某的屍體。
2006年12月24日,練歌房服務員朴某(當時37歲)在水原市八達區華西洞失蹤,朴某的手機也在華城市飛鳳面西海岸高速公路一帶被切斷了電源。
4個月後,警方在安山市的野山上發現了被埋藏的朴某屍體。
2007年1月3日,公司女職員朴某(當時52歲)在華城市新南洞失蹤,職員朴某的手機也是在華城市飛鳳面一帶斷電。
而且據警方調查,職員朴某是在下班後,在去周三禮拜教會之前等公交車時,被人誘騙綁架並強姦。
兇手盜取了職員朴某3張信用卡、2張現金卡後,用木棍殺害了朴某。
2007年1月6日,練歌房服務員中國朝鮮族金某(當時37歲)失蹤,金某被殺害後被埋在了華城市麻道面古毛里的空地上,華城高爾夫球場在建造設施時發現了屍體。
2007年1月7日,去教堂的大學生延某(當時21歲)在水原市勸善區金谷洞公交車站失蹤。延某的父母看到大女兒沒有回家,就向派出所報了警,警方也展開了搜查,但並沒有發現屍體。
2008年11月19日,家庭主婦金某(當時48歲)在水原市勸善區唐樹洞公交車站與丈夫通話後失蹤。後來家庭主婦金某在京畿道安山市常綠區城浦洞野山一帶被人勒死並發現屍體,被發現時全身赤裸。
2008年12月19日下午3點7分左右,大學生安某(當時19歲)在京畿道軍浦市山本站乘坐公交車從軍浦保健所下車後來到保健所,之後失蹤。
下午3點37分左右,安某的手機在安山市常綠區建建洞一帶被關掉,晚上7時28分左右,監控錄像顯示,戴著口罩和假髮的男子正在用安某的信用卡提取現金。
安某的父母於當晚11點20分左右向軍浦警察署山本派出所報案。警方應家屬要求進行非公開調查,但未取得任何成果,於2009年1月5日轉為公開調查,調查仍沒有進展。
安某的父母甚至發表呼籲書稱,如果歸還女兒,將原諒犯下的一切罪行。
這時,警方注意到一輛黑色雅科仕轎車(韓國現代旗下的高端轎車,曾是2005年韓國釜山亞太經合組織會議APEC21國首腦的官方用車,這說明姜浩順家是有一定家底的)在預計的兇手移動路線上多次出現。
經警方查證駕駛雅科仕的不是車主金某(63歲,女性)而是兒子姜浩順(39歲)。警方認為,安某失蹤當天姜浩順的行蹤可疑,於1月23日申請到了法院的扣押搜查令。
2009年1月24日上午5點10分左右,姜浩順因警察的調查感到不安,燒毀了雅科仕汽車,並將家裡的電腦硬碟格式化,警方指定姜浩順為嫌疑人,於下午5點30分將其抓獲。
據警方透露,姜浩順綁架了正在等公交車的安某,在雅科仕內搶走了安某的現金和信用卡。姜浩順在強姦安某的時候遭到了反抗,然後他就開始施暴、強姦並殺害了安某。
之後,姜浩順將安某的屍體埋藏在安山市本五洞道金園區周圍的稻田裡,他又擔心安某反抗時指甲里會留下他的肉塊或頭髮,於是用剪刀剪掉了安某的10個指甲。
因為警方認為姜浩順還有其他罪名,所以繼續展開調查。
警方於2007年1月3日在華城市新南洞一帶發現,公司職員朴某在失蹤前在公寓電梯內被監控錄像拍到,並且手機中有與姜浩順的通話記錄。
另外,警方在姜浩順的現代波特卡車中發現了一件夾克,於是委託國立科學調查研究所進行調查,在夾克中發現了與2008年11月19日失蹤的家庭主婦金某相同的DNA。
警方拿出發現的證據後,原本否認殺人嫌疑的姜浩順供認了自己殺害了7名失蹤的女性。之後,在警方對姜浩順進行了追加犯罪的提問,他又供認了隊江原道旌善郡旌善郡廳女職員尹某的殺人事件,根據姜浩順的供認,警方發現了埋在江原道寧越郡三玉齋懸崖上的尹某的白骨。
事發當天,尹某為了去旌善郡廳上班等公交車,姜浩順搭訕道:「我送你去旌善郡廳吧,我帶你去吧」,專家推測,因為姜浩順良好的相貌,極易讓受害者放鬆警惕。
在這過程中姜浩順因對女性不滿的心態,計劃報復女性,最終在晚上19點40分到19點50分左右,在摩梭越野車內毆打尹某,並用領帶勒死尹某。姜浩順將20點40分至21點之間遭到殺害的尹某的屍體埋在江原道寧越郡三玉齋普通國度懸崖上,因這一事件姜浩順最終被拘留並被起訴。
除以上殺人事件外,姜浩順還涉嫌在2005年10月30日向京畿道安山市常綠區本五洞的家中縱火,殺害了自己的妻子和岳母。
姜浩順於1969年10月10日出生於忠清南道舒川郡時草面谷村,他是五兄妹中的老三,學習成績處於中上等水平,高中生活檔案上寫還寫著:「容貌端莊,誠實」。
姜浩順在作為副士官入伍時,因在休假期間偷牛被抓,不光彩地退伍了。
姜浩順從1992年到2005年結婚了四次,有三個兒子,他和22歲時結婚的第一任妻子育有兩個兒子,第二任妻子又為他生下了小兒子。
1998年與第一任妻子人離婚後的姜浩順帶著兩個兒子搬到了華城市飛鳳面兩老二里。一年後,他和第二任妻子再婚,共同住了兩年多,第二任妻子懷孕時,他搬到了別處。姜浩順居住的地方距離第一個被害者被埋葬的地方有2公里左右。
2005年10月30日,姜浩順家裡家發生火災,造成第四任妻子和岳母死亡,當時,警方經過3天的調查,得出了單純火災的結論。後受遺屬的重新調查委託,雖然進行了6個月的重新調查,但沒能調查出新的事實就結束了調查。
2009年的搜查本部認為該事件也有可能與姜浩順有關,因此決定重新調查,部分媒體也指出,姜浩順在事件當時的行動有很多疑點。
首先,姜浩順在火災發生前的半個月為妻子購買了災難保險,其次,姜浩順在逃出火場後,不同於正常人急切救回自己家人,反而冷眼旁觀的態度也引發了警方的懷疑。
姜浩順本人一方面主張該事件與自己無關,另一方面表示自己是因第四任妻子和岳母的死亡決定連環殺人。檢方表示,於2009年2月22日追加確認了姜浩順為了獲得保險金而縱火殺害岳母和妻子的嫌疑(放火殺人嫌疑),但是姜浩順繼續否認該嫌疑。
在警方逮捕姜浩順後,還曾就是否公開其長相進行過討論!
姜浩順在被媒體直接曝光時,採取了極度遮住自己臉部的行動。而警方,為了尊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建議事項,沒有在向記者公開或現場驗證時公開姜浩順的面孔。
但後由於姜浩順犯下的罪行及其兇惡,警方決定修改法律,推動公開兇犯面孔的法案,姜浩順因此成為了韓國第一個被公開長相的犯罪者。
一審時,水原地方檢察廳安山支廳檢察官韓承憲(音)在2009年4月8日終審判決姜浩順犯有殺人、縱火致死、殺害家屬等罪,判處其死刑。
姜浩順對此審判表示不服,親自提交了抗訴狀(甚至還是自己親自寫的訴狀),但仍被判處死刑。
儘管姜浩順被判處了死刑,但也就像開頭小編所說的,死刑並沒有執行。
最近,在突然決定的廢除墮胎罪的憲法裁判中,墮胎罪被判定為違憲,被正式廢除。與此同時大法院對死刑的裁判也即將提上日程。
依據目前情況來看,隨著文在寅強行任命了李美善和文炯培作為憲法審判官,預計有6名憲法審判官會對於死刑制度表明廢除意見,因此,最終判定死刑違憲的可能性很大!
換句話說,廢除死刑的可能性很大,因為文在寅總統在大選討論時曾表示過「反對死刑」。
不過,站在民眾的角度,70%以上的韓國民眾還是希望能夠繼續執行死刑的,畢竟對於無力討回公道的受害人家屬來說,一命抵一命才是公平的吧!
其實不光是在韓國,去世界都對「死刑制度」存在著爭議。小編曾經看過一個回答,解釋了為什麼不能廢除死刑,個人覺得特別中肯,大意是這樣的:
保留死刑有利於維護法律的威嚴,因為死刑不是立刻執行,而且不會提前通知死刑犯執行時間,有可能今天還樂呵呵吃著監獄飯菜的死刑犯,明天一覺醒來就被通知要執行死刑了。
保留死刑可以讓這些人每天都像是活在最後一天,對死亡有著恐懼,感受到被害人面對死亡時的無助。
但是像韓國這樣,死刑名存實亡的制度下,死刑犯們到底會不會真心懺悔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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