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3|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家長」一定是爸爸嗎?

碧明回家時開了信箱,拿出裏面的信和廣告單,邊走邊看有沒有她的信。進門後,發現有一封是音樂班寄來的,收件人卻寫著晉華的名字,她猶豫了一下,還是將它打開,原來是音樂會參加表演的注意事項。婆婆也過來看有沒她的信,並翻翻廣告單,碧明忍不住問她:「媽,您覺得我拆開晉華的信,是不是很奇怪呢?」
「哪會?他的信,你拆開有什麼關係呢?有事情才知道。」
「如果他打開我的信呢?」
「更沒有關係了。夫妻一家,哪分得那麼清楚‧‧‧」婆婆還沒說完‧‧‧
碧明搶著說,還提高了聲音:「有關係,他不可以拆我的信。」
「你那麼大聲做什麼?嚇我一跳。」婆婆不高興的說。
「每個人只能拆自己的信,除非長時不在家時才委託別人拆可能是公務的信件,我拆這封信是因為音樂班有事情通知。前幾天我才填調查表的,表上的聯絡人明明寫了我的名字和電話,他們為什麼不抄上面的,而要翻出最原始的資料,將爸爸的名字填上去呢?」
「寫上爸爸的名字才比較正式吧!」
「誰說的?孩子是我帶去的,錢是我交的,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聯絡、詢問的,爸爸一次也沒出現過,為什麼非要寫爸爸的名字才算數呢?這樣變成我私拆別人的信件,如果真的要留給爸爸拆的話,他可能不知道怎麼一回事,或不在意隨手一丟,耽誤了事情就麻煩了。我已經跟他們講過了,當面都說好,也不改,怎麼這樣?到底是誰的主意?」
碧明真的很氣,要不是體恤他們正辦音樂會在忙,真想馬上打電話去罵一頓。
「我看也沒什麼事,幹嘛氣成這樣。」
「這是很重要的,是個人的隱私‧‧‧」
「什麼叫『隱私』?」
「就是──不能看別人的信,別人的日記,沒經過允許不能進別人的房間,翻別人的抽屜,人家沒公開說出來的事情,你就是知道了,也不可以主動說給別人聽‧‧‧」
「你在說什麼?我都聽不懂。」她當然聽不懂,因為這些「不可以」都是她視為理所當然,時常在做的事情。
碧明不理會她的疑問,繼續說:「還有家長委員的名字也一樣,明明是媽媽來開會,參予討論,實際在做事,名單上還是寫爸爸的名字,害得那些媽媽神情好尷尬。有一次開會時,我就提出來,希望改成媽媽的名字,校長表面上笑笑說好,但還是沒有馬上改,我看到底下開會的媽媽有好幾個猛點頭,直說:『是,是,我每次都覺得在冒名頂替,像槍手似的,頭都抬不起來,心裏很不好意思。』」
「你們這些女人真奇怪,老是認為自己很行,成天搶這搶那的,現在連個名字也要搶。我看過小琪那班的家長委員名單,爸爸都是總經理、董事長、醫生、教授的,要不也有店長、技術士之類的頭銜,多好看,媽媽的職業有什麼看頭?美容師、公司職員、要不小學老師、 國中 老師、書記官什麼的,家庭主婦也有,跟人家當什麼家長委員。」
「家長委員是要來開會、做事,不是好看的,頭銜大的人一次都不能來有什麼用呢?有人當選了,就叫太太來,既然太太能來,也會做事,何不乾脆用太太的名字就好了?」
「那要捐錢的,做得大,才捐得多。」
「好,請他捐錢,只要在感謝狀上寫上他的名字,捐了多少錢不就好了?幹嘛占了毛坑不拉屎?當媽媽的人也是因為要帶小孩、做家事,才沒辦法全心全力在工作上求表現、往上爬,我本來也很會讀書,如果不要帶小孩,做家事,我也去唸個博士,當個教授給你看。」
「不帶小孩就不要結婚,結了婚就要帶小孩,做家事,這是你自己的選擇,不要怪別人。」
「誰說結婚就一定要包辦帶小孩,做家事的?我不是來替人家做家事的。」
「是啊!你行,你能幹,老是說你沒達到你的願望,一個女人家能有什麼願望?只要家庭和樂,大家健康不就好了?難道晉華就達到了嗎?家事他也有在做,又不是你一個人做的。」
碧明心想晉華有沒達到他的理想,要去問他,跟我說他也沒達到什麼,就等於我也不能有什麼願望了嗎?還有他做了多少家事?只有四個字:「九牛一毛。」
等到冷靜下來之後,碧明才想到:「我的願望不甘她的事,我說那麼多幹什麼?」心裏疑惑著,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混戰到這個地步?忘了一開始是說什麼來著?──對了,「家長為什麼一定要寫爸爸的名字。」
「我要說的是,我也是家長之一,家長不一定非寫爸爸不可,爸爸在管的事情就寫爸爸的名字,像──健康檢查、保險啦!媽媽在管的事情就寫媽媽的,像──音樂班、英語班、導師的通知單等,這樣才清楚,不會搞混嘛!」
「我還是覺得通通要寫爸爸的名字才正式,你看嘛!小孩和爸爸同姓,一看就知道是誰的家長,多清楚明白。」
「也有小孩跟爸爸不一樣姓的。」碧明故意逗她。
「那是不正常的家庭,媽媽再婚的。」
「誰說不正常?只要媽媽沒有兄弟,小孩就可以經過爸爸的同意姓媽媽的姓。」
「我還是覺得不正常。」
「媽,您也是女人咧!」
「女人,怎樣?」
「‧‧‧反正各人拆各人的信,不可以拆別人的信,補習班和學校寄來的除外。」碧明不想再說了,只將她最在意的事情再重申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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