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是林高予參加96年度國民中小學作文比賽的作品,指導單位:教育部,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此篇文長937個字,日前知道林高予和韋怡婷已獲得入選,每校至多派五位,最少也有三位,她們參加北1區,包含:基隆市、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全台北市一百三十幾所學校,再加上另外三個縣市,至少也有三、四百多所學校,她們能從一千多人當中脫穎而出,實屬不易。
入選選出100人,她們是一千多人的100人,真是要給她們拍拍手,真棒!明天她們倆要去建安國小參加複賽了,讓我們大家一起為她們給予最深的祝福吧!希望我們寫作班的其他同學以後也有機會可以參加類似的比賽,磨練自己的筆力和經驗,這是一個很難得的經驗,因為這是跟全國的同學一起比賽哦!
96年度國民中小學作文比賽實施計畫
壹、目的:
ㄧ、配合教育部提升學生語文能力政策,加強學生寫作能力的培養。
二、因應國中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加考作文之措施,鼓勵學校加強語文教育,提高閱讀興趣,營造寫作風氣。
貳、辦理單位
ㄧ、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地址:台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4樓413室,TEL:02-27576688,FAX:02-27576699】。
三、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四、承辦學校:北1區-台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
北2區-新竹市東區龍山國民小學
中 區-台中縣烏日鄉東園國民小學
南1區-嘉義市西區興嘉國民小學
南2區-高雄縣美濃鎮龍山國民小學
宜蘭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
花蓮區-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
台東區-台東縣台東市豐源國民小學
澎湖區-澎湖縣馬公市文光國民小學
金門區-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
馬祖區-連江縣南竿鄉中正國民中小學参、辦理方式
ㄧ、參加資格:就讀國民中、小學之在籍學生(不含國小一、二年級)。
二、區分為國中組—國中ㄧ至三年級學生(不含補校學生)。
國小組—A組(五、六年級學生)。
B組(三、四年級學生)。
(以上均不含補校學生)
三、初賽:
(一)由各國民中小學自行擬訂辦法辦理校內初賽,遴選優勝學生作品參加地區性之複賽。各組每校至多提報5名學生之作品參加地區性複賽。
(二)參加複賽之作品應使用六百字稿紙,採直式直書,使用正體字,以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或鋼筆親筆書寫,並以制式格式標上文章名稱。
(三)參加複賽之作品,由學校於稿紙左上方標上編號(如「國中組-1」、「國中組-2」、「國中組-3」、「國小-A組-1」、「國小-A組-2」「國小-B組-1」、「國小-B組-2」……等等),依序分組彙齊,併同報名資料清單(如附件一,請填妥),於96年4月23日(星期一)前以掛號信寄送至各區承辦學校,各區承辦學校彙齊各縣市學校參加複賽之作品,於96年4月27日(星期五)前整理妥當(分縣市、分教育階段、分組別,分別歸類彙整)後,裝箱統一寄送北1區承辦學校(台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俾由專家集中評分。
(四)作文題目:
1.國中組─愛心。
2.國小組─A組:如果。
B組:一段難忘的往事。
3.每篇作文字數不超過1,500字。
四、複賽:
(一)分為十區25縣市:
1.北1區-基隆市、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
2.北2區-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3.中 區-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4.南1區-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5.南2區-台南縣、台南市、高雄縣、高雄市、屏東縣。
6.宜蘭區-宜蘭縣。
7.花蓮區-花蓮縣。
8.台東區-台東縣。
9.澎湖區-澎湖縣。
10.金門區-金門縣。
11.馬祖區-連江縣。
(二)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就各校初賽後所送之作品進行評審,擇優錄取。各區錄取名額如下:
分區
| 入圍人數
| 國小組
| 國中組
| |
A組
| B組
| |||
北1區
| 入圍350人
| 100
| 100
| 150
|
北2區
| 入圍175人
| 50
| 50
| 75
|
中 區
| 入圍255人
| 75
| 75
| 105
|
南1區
| 入圍140人
| 40
| 40
| 60
|
南2區
| 入圍315人
| 90
| 90
| 135
|
宜蘭區
| 入圍55人
| 15
| 15
| 25
|
花蓮區
| 入圍55人
| 15
| 15
| 25
|
台東區
| 入圍55人
| 15
| 15
| 25
|
澎湖區
| 入圍45人
| 12
| 12
| 21
|
金門區
| 入圍33人
| 9
| 9
| 15
|
馬祖區
| 入圍22人
| 6
| 6
| 10
|
合計
| 1,500人
| 427
| 427
| 646
|
以上入圍名額得依各區實際參賽人數及作品水準調整名額。
(三)成績公布:
1.公布日期:中華民國96年5月9日(星期三)。
2.評選結果之名單公布於網站http://www.yuanchen.com.tw,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看成績。(四)凡複賽獲得入圍學生將取得參加決賽資格。參加決賽者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二),於中華民國96年5月17日(星期四)前寄送或傳真至各區承辦學校。
北1區:台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99號。
TEL:02-27077119#125,FAX:02-27081316
北2區:新竹市東區龍山國民小學
地址: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574號。
TEL:03-5774287,FAX:03-5786855
中 區:台中縣烏日鄉東園國民小學
地址:台中縣烏日鄉溪南路一段238巷198號。
TEL:04-23353092,FAX:04-23353874
南1區:嘉義市西區興嘉國民小學
地址:嘉義市西區重慶路51號。
TEL:05-2860885#220,FAX:05-2851026
南2區:高雄縣美濃鎮龍山國民小學
地址:高雄縣美濃鎮龍山里龍山街62號。
TEL:07-6833654#20,FAX:07-6830092
宜蘭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
地址:宜蘭市泰山路60號。
TEL:03-9322077#1831,FAX:03-9358642
花蓮區: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國盛二街22號。
TEL:03-8324380,FAX:03-8335892
台東區:台東縣台東市豐源國民小學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中華路4段392號。
TEL:089-322063,FAX:089-348839
澎湖區:澎湖縣馬公市文光國民小學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三多路450號。
TEL:06-9264181#23,FAX:06-9268412
金門區: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珠浦北路38號。
TEL:082-325645,FAX:082-324517
馬祖區:連江縣南竿鄉中正國民中小學
地址: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村4號。
TEL:0836-22196轉118,FAX:0836-26371
五、決賽:
(一)決賽採現場寫作方式辦理。
(二)日期及時間:中華民國96年6月2日(星期六)上午10時30分至11時50分止。參賽者必須於決賽當日10時10分報到完畢,領取識別證,並於當日10時20分就所分配之座位就座完畢,並遵守賽場規則。
(三)決賽地點:
北1區:台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99號。TEL:02-27077119,FAX:02-27081316
北2區:新竹市東區龍山國民小學
地址: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574號。TEL:03-5774287,FAX:03-5786855
中 區:台中縣烏日鄉東園國民小學
地址:台中縣烏日鄉溪南路一段238巷198號。TEL:04-23353092,FAX:04-23353874
南1區:嘉義市西區興嘉國民小學
地址:嘉義市西區重慶路51號。TEL:05-2860885#220,FAX:05-2851026
南2區:高雄縣鳳山市鳳山國民小學【請注意:決賽地點與承辦學校不同】
地址:高雄縣鳳山市中山路231號。TEL:07-7419119,FAX:07-7476360
宜蘭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
地址:宜蘭市泰山路60號。TEL:03-9322077#1831,FAX:03-9358642
花蓮區: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國盛二街22號。TEL:03-8324380,FAX:03-8335892
台東區:台東縣台東市豐源國民小學
地址:台東市中華路4段392號。TEL:089-322063,FAX:089-348839
澎湖區:澎湖縣馬公市文光國民小學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三多路450號。TEL:06-9264181#23,FAX:06-9268412
金門區: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珠浦北路38號。TEL:082-325645,FAX:082-324517
馬祖區:連江縣南竿鄉中正國民中小學
地址: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村4號。TEL:0836-22196轉118,FAX:0836-26371
(四)作文題目於競賽開始時當場於每一競賽場公布。
(五)參加決賽者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稿紙撰寫,書寫用筆則由參賽者自備(一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
(六)評審:各區參賽作品將統一集中至北區承辦學校(台北市建安國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進行評審【決賽之作品請各區承辦學校影印4份,連同原稿共計5份,經分類整理後,逕寄(送)北1區承辦學校(台北市大安區建安國小),俾辦理統一評審工作。】。評審日期訂於96年6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
(七)成績公布:
1.公布日期:中華民國96年6月14日(星期四)。
2.評選結果之名單公布於網站http://www.yuanchen.com.tw。(八)錄取名額:
| 國中組
| 國小組
| |
A組
| B組
| ||
特優
| 5
| 5
| 5
|
優等
| 15
| 10
| 10
|
甲等
| 20
| 15
| 15
|
佳作
| 若干名
| 若干名
| 若干名
|
入選
| 若干名
| 若干名
| 若干名
|
以上名額得依參賽人數及作品水準調整名額。
(九)獎勵:1.學生及指導教師之獎勵:(1)獲特優獎之學生,發給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狀乙幀。(2)獲優等獎之學生,發給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幀。(3)獲甲等獎之學生,發給獎金新台幣3,000元及獎狀乙幀。(4)獲佳作獎之學生,發給獎金新台幣1,000元及獎狀乙幀。(5)獲入選獎之學生,發給獎狀乙幀。(6)得獎學生之指導教師由其服務學校依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規定,本權責給予敘獎。2.工作人員之獎勵:(1)各區承辦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本權責核予相關工作人員敘嘉獎二次一人,嘉獎一次二人。(2)每一區承辦學校(台北市大安區建安國小除外)相關工作人員之敘獎如下:記功乙次二人,嘉獎二次三人,嘉獎一次四人。(3)總承辦學校(台北市大安區建安國小)相關工作人員之敘獎如下:記功乙次三人,嘉獎二次四人,嘉獎一次五人。
六、評分標準:
(一)內容與思想:占50%。
(二)結構與修辭:占40%。
(三)書法與標點:占10%。
七、頒獎:(一)訂於96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10時起至12時假國家圖書館(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TEL:02-23619132,FAX:02-23821489)辦理頒獎典禮,凡獲決賽特優、優等獎項之參賽者,均獲邀出席,當場頒發獎金及獎狀。甲等、佳作之獎金由主辦單位直接匯入參賽者之帳戶;獎狀以郵寄方式寄送參賽者。(二)獲邀出席得獎學生若居住於舉行頒獎地點以外之縣市,將給予交通費用補助(實報實銷),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3,000元。(三)頒獎活動承辦學校:台北縣立三和國民中學(台北縣三重市三和路四段216號,電話:02-22879890轉601、605)。(四)頒獎典禮程序如附件三。八、作品發表:(一)由主辦單位洽請平面媒體開闢專欄,將決賽得獎作品予以刊登(限獲得特優及優等獎作品),並登載作者及指導教師姓名,以資鼓勵。(二)為求觀摩學習之效,將由主辦單位將決賽獲得特優及優等作品,彙編成專輯,並由評審代表撰寫評語,印製成書,寄送得獎學生及學校。肆、附則一、參賽者資格如有不符或冒名頂替者,其作品不予評審,已評審者成績不予承認。二、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規定或請他人捉刀情事,發現有該等情事者,取消其參賽權,並通知其就讀學校。三、初、複賽時,指導教師不得替代學生寫作,或做文章過量修改。
四、決賽得獎作品所有權屬主辦單位。
五、每區承辦學校承辦本活動所需經費之明細表,請儘速寄送承辦單位,俾便撥款至承辦學校。該經費學校採代收代付方式辦理。
六、承辦學校工作人員辦理本案之加班費由主辦單位提供,其發放不受地方政府規定每月領取加班費最高時數之限制。
七、參加決賽者,交通自理,主辦單位不發予交通補助費。
八、主辦單位得請教育部協助舉辦記者會,廣為宣傳。
九、指導教師名單既經填列,成績公布後,不得更改。
十、本實施計畫登載於網站http://www.yuanchen.com.tw。
十一、主辦單位聯絡人:陳永杰先生,TEL:02-27576688,FAX:02-27576699。E-Mail:wen.sayling@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