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沒有神? 神這名詞,都屬於過去式。
祂和聖人是一樣的,只差在一個有神力、一個沒有,但神力都是人們賦予的。
賦予越多神力也就越大,這神也就越大;賦予較少神力也就較小,這神也就較小。
大至就像那佛祖、耶穌,小至像田邊小廟土地。 【祂們的神力卻是靠人們來決定,來肯定的。】 那祂們到底有沒有神力呢?
那問你說人有沒有神力?
答案:「人」沒有神力。 祂們神力卻是我們賦予的?! 所有神的神力神蹟都是一種假像。諸佛、耶穌等等,任何信仰的神都曾經存在過,祂們留下祂的精神和說過的話、主張、理論、著作 .. 然後死了!對,死了。 「他」不存在了。 存在的只有他的精神和說過的話、主張、著作、論述 ..。
要對得起「老師」,要去懂他教的是什麼?
老師的願望應該是你懂他傳授的,而不會願是他是你膜拜的。
而現在的人通常不太懂「老師」在說什麼?知道膜拜! 只信「神形」不懂道理,更別說力行! 有時真理高深難行,我們或許當不了一個好的力行的人,但我們可以做一個好的推廣角色。
把好的書,好的精神,好的道理推廣下去,總有需要這份真理的人,因為你的推廣得到領悟。 「真理我做不到但別人他需要」,宗教的傳播意義在於這裡。
但我所見的都是不可侵犯式的信仰,只有迷戀與讚頌祂的神。 宗教信仰會使人的思想掉入一種框框,我肯定世上任何一種宗教著作,聖經也好佛經也好,什麼經典都好,那都是不同智慧的見解,都值得試著去理解和學習。 而不信仰就不入框,才能更客觀的去學習看待任何一種“道理”。 信仰,可以享受一種氛圍與心靈寄託和與人之間互動的愉悅,免於生活沒重心的寂寞,這是宗教信仰最大的好處。 至於“老師”教導真理——
【未真切從內心體悟之前所有的行為都是表演。 】 不只是宗教,任何「道理」都是一樣,在切悟之前,追求都是“浪漫”的感覺,演的人多,懂的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