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明代的官制(七)省、順天府和應天府

此篇開始陸續介紹明朝地方行政區劃的分級和各類官員。

一、省(承宣布政使司)

       明代的省為三權分立制,但其中以行政權之承宣布政使司為首,監察權和軍事權分別由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負責。

1.布政使司衙門(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從二品;左右參政不定員,從三品;左右參議不定員,從四品)

       左布政使為明代制度上之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從其品秩尊崇可以設想當初之重視程度,但隨著明朝由於軍事上調度之需要,陸續加派巡撫、經略和督師等中央官員控制地方,布致使司之權力逐漸萎縮。儘管在明代仍受重視,但至晚清已淪為管錢糧的小官。擔任過布政使至晚明仍是陞任巡撫的先決條件。

       布政使通常坐鎮省城的布政使司衙門,但以下之參政和參議時常因各省之需要被派駐在布政使司各地,通常為處理錢糧稅收和水利建設之工作。

2.按察使司衙門(按察使一人,正三品;按察副使不定員,正四品;按察僉事,正五品)

      按察使司為監督布政使司之施政,因此部分職能有些雷同,同樣由副使、僉事分道巡查,其中較為重要為處理提學和整飭兵備,後者培養了許多晚明的軍事人才,如盧象昇和楊嗣昌皆為在兵備道任上開始接觸地方軍事防務,為後來指揮軍隊帶來不少重要經驗。

3.都指揮使司衙門:由於歸屬軍事系統之五軍都督府管理,同時並非依照每省設置,故不介紹。

4.巡撫:

      巡撫原非官職,而是都察院僉都御史以上官員派往地方,巡撫特定地區之描述動詞,也不一定與布政使司轄區之省重疊,如王陽明曾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轄區包含江西、福建和廣東交界山區。巡撫原先並無特定職守,類似帶天子巡守地方,負責民政,後來巡撫的軍事任務加重,從加上提督軍務之銜。漸漸替代布政使司等三司,成為一省最高民政、軍政長官。

二、順天府和應天府:

       明朝的都城為兩京制,北京和南京在行政區劃上為順天府和應天府,分別隸屬於北直隸和南直隸承宣布政使司。

      其行政長官為府尹,正三品,由府丞輔佐府尹,正四品。下屬為治中一人,正五品,通判數人,正六品,負責馬政和糧儲等事。順天府下轄大宛、興平二縣,由於為京師之父母官,兩縣縣令和縣丞各升一品,為正六品和正七品,以表尊崇。應天府的組織大體相同,但所轄縣為八個,且縣令品秩如同一般州縣。

     順天府因為首都,所以順天府尹的責任重大,負責徵調物料供養皇宮,同時須配合許多中央儀典祭祀,甚至在面臨外敵入侵時組織京城防務,如黃宗羲的老師劉宗周,就曾於崇禎二年後金入侵時防衛京城,留下了當時徵調資源和調動民力的奏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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