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罵像茶碗蒸可以告什麼?茶碗蒸算公然侮辱嗎?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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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新聞有兩名男子在壽司店因為茶碗蒸而起口角,最後導致雙方在店門口大打出手,過程中其中一名男子甚至開口罵對方「長的像茶碗蒸」,讓人啼笑皆非,但可能就有人有疑問是,到底罵別人「茶碗蒸」會不會有法律上的疑慮?就讓我們講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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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罵茶碗蒸可以告嗎?

  沒有人喜歡被罵!尤其是字眼難聽的時候更是讓人發狂,這個時候就會選擇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但如果像是今天發生的事情,被人罵得不知所以然,那可以告對方嗎?又該怎麼告呢?

  以本件來說,被陌生人罵「茶碗蒸」真的令人不知所以,那如果是以「被罵」這件事來說好了,大家都會想到妨害名譽的問題,而以我國妨害名譽就會涉及到刑事罪還有民事損害賠償,可是這些的共通點都是「要有名譽被損害」,而這裡評價有沒有損害名譽的問題就要客觀看社會對於對方言語內容的評價了,以這則事件來說,說人家「長得像茶碗蒸」真的很難說有辱罵成分在,因此被罵長得像茶碗蒸好像也沒什麼好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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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然侮辱?什麼是誹謗?

  講到妨害名譽罪,刑法上大家最耳熟能詳的就是公然侮辱罪以及誹謗罪,但是似乎很多人都分不清楚什麼是公然侮辱而什麼是誹謗,簡單來說,公然侮辱就是運用具客觀侮辱性的字眼對他方謾罵,而誹謗罪是對外宣傳他方的一件「事實」,而並不限於真假,只需要這件事實足以讓別人名譽受損即可,而且常被誤認的是,公然侮辱罪跟誹謗罪是可以同時存在的,並不是相互排斥的關係,所以可以同時成立喔!

  若是以今天的茶碗蒸事件來說,似乎沒什麼好爭執的,畢竟茶碗蒸好像也沒有什麼侮辱的殺傷性,對方也不可能是茶碗蒸吧??但是舉例來說,若是在公共場所指著對方的鼻子稱「你就是沒路用的垃圾,整天不找工作在家啃老」,那就可能同時觸犯公然侮辱和誹謗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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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怎麼要精神賠償?

  至於若是你有遇到妨害名譽的事件,除了去警局告對方,也有辦法索要賠償嗎?其實可以,民法上只要你有權利受損,就可以跟對方索賠,而名譽權當然也是一個權利,也當然可以跟對方索賠,而這個時候我們就會運用到民法184條195條來跟對方要求「損害賠償」。

  那這個時候的慰撫金就可以用和解或是上法院訴訟的方式求償,但若是金額不高,我們建議其實可以用和解的方式解決,但如果對方就是不認帳,那其實也可以在提完刑事的告訴之後採用「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進行,可以節省很多時間跟找證據的成本,而若是還有這方面的問題也可以直接向我們諮詢,讓我們幫助你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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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肝寶貝,看到小孩好端端出門上課,卻遭到校園霸凌(可能來自老師或同儕),實在很心痛。無奈平常無法陪孩子一起去上課,加上學校也非家長能隨意介入的地方,無論再怎麼氣憤,也只能把事情交給校方處理。
非自己創立的遊戲帳號,難免會存在風險。首先我們不知道賣帳號的人是否沒有用外掛或其他非法程式來開啟帳號(有些遊戲甚至連模擬器都不給用),再來就是如果已經是被綁定、有進度的帳號,要是綁定的FB、Google突然改了密碼讓買家無法登入,又是另一個問題。
站在法律的角度,遇到有人犯罪最好的解決方法就只有「提告」,其餘非法律的報復舉動可能都是遊走法律邊緣,所以不太建議任意採取,以免從受害者變成加害人。相信看到這邊,一定有不少人對司法感到失望,認為明明是對方的錯,為什麼偏偏法律只肯保護壞人,連自己發文希望大家提防都可能犯法被告。
其實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聽到所謂的「精神賠償」,那精神賠償那麼抽象到底要怎麼認定?我有辦法自己計算出精神賠償金額嗎?就讓這篇文告訴你到底在法院上精神賠償是怎麼計算的,又該如何請求吧!
雖然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某些行為是不對的,但有時候就是太過生氣,一下沒考慮到後果就做了會讓自己後悔萬分的舉動。最常見的就是在網路上罵人,原本以為只要「口才」比對方好,在吵架上佔上風就贏了,沒想到對方竟然說已經截圖了,準備報警提告。
被弄到很不爽卻又不能擅自打人罵人,似乎只剩法律能替自己出一口氣。但冷靜下來仔細想想,對方只是單純很討厭、很煩而已,似乎沒有哪個條文可以派上用場,也不知道告能夠告什麼。內心實在不想就這麼算了,但是沒法條能告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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