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08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中醫觀點] 接續-關於我

    前文提到

    "先就我所親身參與的各種專科醫療觀點,來談談我「完全主觀」的各種經驗或體悟"

    於是第一篇就由中醫觀點來接續這個議題吧。

    話說我這種一直按enter換行的習慣是在PTT養成的,畢竟用了二十年,已經很難改了;在方格子這邊,按enter跟字數滿自動換行的行距會有點不太一樣,先在這邊對不適應閱讀這種分段方式的人們抱歉。

    「治療人們的苦痛」在我身上是第三代。

    第一代的爺爺受過日據時代教育,在學習柔術同時也學習如何處理跌打損傷,後在家鄉花東的山林溪間學習了部分的草藥知識,身為公務員而沒有廣泛行醫。

    第二代的父親與叔叔成長過程中接觸了部分知識,在東部長大後各自經過漫長的人生歷練各自經由非科班 (非學院中醫系)出身,特考成為執業中醫師,至今已分別三四十年。

    而我則是相較之下繞了比較小的一圈,生科學士畢業後決定走向醫療。卻不是選擇學士後中醫系,而是直接選擇考入大學部中醫系雙主修,是家裡第一個學院出身的路線。

    選擇中醫系而非學士後中醫系的原因來自於長輩與自身對「醫師法」的認識-在台灣,「醫師」與「中醫師」的權限不同。「醫師」執業可以合法執行「所有醫療」( 能不能請到健保是一回事,但執行本身是合法的 ),相對應的「中醫師」則僅能執行部分、特定的醫療行為。

    舉例來說,醫師能不能開中藥?當然是可以的。能不能針灸?當然是可以的。能不能整脊呢?還是當然可以的 (更何況現在看到大部分的整脊手法其實是西方脊醫學的延伸)。

    那麼中醫師能不能開立西藥?能不能縫線?能不能給予注射就算是葡萄糖水呢?不行,這是違法的。

    我並不認為「中醫」與「現代醫學」這兩個集團有絕對性的優劣之分,絕大多數的差異點對我當時微薄的一點點見識來說,差別在「診斷與適應症」,所以當我年輕時注意到了「中醫師」在醫師法之下被當作是一個「不是醫師的特例」時,其實非常憤怒;這個憤怒驅使我立定志向成為一個跨中西醫領域的醫師,而不是單純成為一個中醫師,最後使得我在十數年後取得兩張執照,且,當然,使用西醫執業。

    回過頭來看,我現在還認為這是個正確的選擇嗎?

    經過了這麼多年,我更加認為當初的選擇是正確的。

    比起「一個具備現代醫學知識的中醫」,「一個具備中醫知識的現代醫學主治醫師」能夠帶給中醫界更多往前進的力量,能夠幫助更多已經在同時使用、或者是不知道自己其實應該要同時使用雙方力量的大眾。且聽我日後娓娓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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