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 AI 的出現,帶來很多工作和生活上的改變,人們使用 Chat GPT 撰寫文稿和生成圖片,這些 AI 所生成的作品,著作權該歸誰?對於創意及娛樂產業會有什麼影響?本篇我們將從立法沿革及產業影響,探討賦予 AI 作品保護的利與弊。
下篇我們將來看看美國插畫家對 Midjourney 提訴案例,觀察創作者如何主張 AI 作品侵權以及法院認定,探討現行法制面的困境和修法展望。
你用過 Chat GPT 輔助完成一篇文章或生成簡報的經驗嗎?在 AI 的輔助下,節省了我們不少時間。你或許也常常會懷疑,完成後的作品著作權屬於誰?會不會構成侵權?
不久之前,小陳珊妮問世的首部作品《教我如何做你的愛人》驚豔世人,陳珊妮承認自己也抖了一下,不排除未來將用 AI 創作的作品參與金曲獎,AI 已經是一條不可逆的道路,將影響創作之路。
相信不久的將來, AI 的運用將滲入我們的日常生活及各個產業。
面對這樣的衝擊,創作者該如何因應?本文首先將探討 AI 創作著作權歸屬,接著從產業面和法政策面,就是否應予 AI 作品保護加以利弊分析。
這個議題在早在「機器學習」、「AI 人工智慧」 等名詞出現時,就曾經被熱議過。簡而言之,目前著作權法保護要件含括「人類精神創作」,只要不是人類加入創意所作成的,即不受著作權保護。
也因此先前的猴子自拍圖,因爲不是人類所為,自然不受保護,著作權法白紙黑字的要件,猴猴即便創意十足,也只能摸摸鼻子。生成式 AI 的原理為:「根據一系列人類創作內容的巨量資料,來掌握相關模式與關係,再運用學到的模式生成新內容。」由於在生成階段似乎沒有投入人類的心力與創意,因此在現階段,很可能在「人類精神創作」這個要件上,過不了關。
這是一個還沒有答案的問題。
有人會說,就比照猴子自拍,非人創作一律不給保護就好啦,但目前 AI 已大量運用在日常生活中,逐漸威脅到創作者,如果不予以規範管理,AI 作品為無主物的情形將形同公共財、任何人皆得無限制地利用、且無需對誰負責(創作者不存在),不但跟真實人類的創作相競爭,未來也可能造成「不願投入資源創作」、「減低創作者的創作誘因」等情形。
從風險面來看,賦予 AI 創作權利,也可能會造成有良好運算能力、擁有最多數據資料的人/企業掌有主控權,形成一種贏者權拿的局面,屆時像是 Google、Netflix、Amazon 等資料大亨握有最多權利,是否將形成一種不公平競爭,也值得思量。
言而總之,AI 是否予以保護,毋寧是一種價值和法秩序的選擇。
大家對於 AI 作品受保護,可能總覺得哪裡怪怪的(怕怕的?)。
我們再把時序往前拉一些,攝影著作(照片)是否受保護,也曾經是爭議之一;但現在應該沒有人會質疑攝影著作為什麼需要被保護了(吧)。
攝影技術一開始推出時,大家會認為快門一瞬所產生的圖面,不能和傳統畫師的繪圖相比擬,畢竟每張圖畫都是經過精雕細琢,質疑這樣藉由機器輔助所完成的創作,其是否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但久而久之,會發現攝影其實還有角度、光影、跟構圖的技巧,也是一種人類精神創作和原創性的展現,所以如今才會有一堆男友攝影課(誤)。
另一方面, AI 創作是否真的不包含「人類精神創作」的層面在裡面?畢竟是機器學習,如何訓練和餵養資料也是需要技巧的(?),想想小陳珊妮可是訓練了一年之久,陳珊妮還透露過年期間天天都和 AI 相處。
未來會不會出現各自訓練出的獨特 AI 模型(畢竟某些人比較會教小孩?),而被認定為一種新興的著作類型,綠獅認為不無可能。
「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面對巨獸與其坐視不管,倒不如正面迎戰。就像泰山經濟學一書中提到的,面對新興科技的關鍵贏家,是能明瞭所處局勢,判斷何時應放開舊藤蔓(傳統),改握向新藤蔓(創新)。
生成式 AI 作品是否受保護?綠獅認為可以從以下兩個面向思考:
AI 已是一個不可擋的趨勢,對產業的影響與衝擊已是現在進行式,視而不見不但可能會錯失良機、甚至損及產業發展。目前現行著作權的保護是否足夠,需要更多實務法律見解加以辯證;面對這場科技變革,也期待法律從業人員與法政策能與時俱進,在制度面主動出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