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2|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孔融讓梨:儒家長者先的利益分配原則

孔融讓梨是著名的傳統道德故事,因記于啟蒙童書《三字經》中而廣為人知,『 融四歲,能讓梨。悌于長,宜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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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經》成書於南宋。故事中的孔融是三國時的名人,當過北海太守,有諸多值得稱頌的事蹟,知名度很高。他是孔子的後代,從小聰明伶俐,能言善辯。孔融十歲時,隨父親去洛陽拜見名流士大夫李膺,讓門人通報說,『 李大人家的世交求見』。待到相見,李膺一看是個小孩子,就沒好氣地問孔融,『 我家和你家有什麼故交呀?』孔融可會攀關係了,不慌不忙地回答說,『 先祖孔子曾求教過你家先祖李耳』。一番回答贏得主人和滿堂賓客嘖嘖稱奇。一位後來的賓客聽說後,不以為然地說道,『 小時聰明,長大後未必有多優秀』。孔融臨場反應絕佳,當即反唇相譏道,『 想來您小時候就很聰明。』看來孔融從小就好口舌之爭,後來就死在這個愛好上了。因多次譏諷曹操,把曹操惹怒了。曹操忍無可忍,就安個罪名把孔融給殺了。

 

讓梨這則故事呢,最早見於唐朝李賢注解《後漢書·孔融傳》時,自《融家傳》當中所引用的一段話。原文為:

 

孔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世孫也。高祖父尚,钜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別傳曰:融四歲,與兄食梨,輒引小者。人問其故。答曰:『 小兒,法當取小者。』

 


這時離東漢時期的孔融已經四五百年了,《融家傳》也已失傳,是否真有此書也是個問題。《後漢書》對孔融的記述中,就沒有這個故事。《後漢書》是由南朝的範曄所編著,著書時間距東漢時期的孔融約二百多年,更近些。所以,這則故事的真實性值得懷疑。如果這則故事是後人編造的,那安在孔融頭上再合適不過了。他是孔子的後代,又給人從小聰慧的印象。故事以他為主角,容易增加可信度和易於傳播。

 

其實故事的真偽無關緊要,重要的是故事中所傳遞的價值取向。故事中的價值取向終歸是真實的,具有現實的影響力。

 

這個故事的主旨是宣揚儒家的利益分配原則,就是在享有資源和利益方面,長者尊者應享有更多的份額和優先權。故事借孔融的話說,『 小兒,法當取小者』。《三字經》也說得明白,『 悌於長,宜先知』。讓兄長享有更大的梨,是小孩子打小就應當先知道的道理。如果孔融是讓他弟弟妹妹個大的梨,就不會得到吹捧。《弟子規》則推而廣之,告誡小孩在資源配置上要以所有年長者為優先,『 物雖小,勿私藏;或飲食,或坐走,長者先,幼者後』。

 

當然,儒家也宣導『 不患寡而患不均』,主張『 損有餘而補不足』,反對分配差距過大。『 不均』並不是指平等,而是指差距過大。在儒家那裡,『 患不均』與『 長者先』並不矛盾。『 長者先』的分配原則在『 家國同構』的儒家理論中,就進一步發展為『 尊者先』,權力更大的人優先。

 

儒家『 長者尊者先』是適應小農生產方式的分配原則。小農生產方式需要穩定的內部和外部環境,避免爭搶和衝突。爭搶和衝突不利於耕種勞作。以『 長者尊者先』能有效降低爭搶和衝突的頻度。如果按強者優先的分配原則,強者必須通過爭搶來產生,就會頻繁地出現衝突。長者和尊者並不一定始終是強者。長者尊者衰老後,體力和精力就會下降,就比不過年輕力壯的了。『 長者尊者先』和『 強者先』都不是公正的分配原則。公正的分配原則當然是按貢獻大小分配,按貢獻大小分配也最能發揮人的積極性,產出效果最好。

 

『 長者尊者優先』的分配原則的最大缺陷在於抑制了人們的工作和勞動積極性。其次對保護有未成年人和弱勢者不利。在面臨危險時,會『 讓領導先走』,讓尊者和長者先脫離危險,而將未成年人弱者置於危險之地。第三,不適應現在大規模陌生人交往的社會。在熟人社會中,『 長者尊者優先』能讓分配有序進行。脫離熟人社會,長者尊者優先的分配原則就會失靈了,不起作用。為什麼中國人在公共場合不習慣於用排隊來分配公共資源呢?就是長者尊者優先的分配原則失靈了。陌生人環境下,沒有了熟人社會中公認的尊卑長幼,就很容易採用強者為先的分配法則。這就墮入『 叢林社會』的法則了。

 

隨著市場經濟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發展,中國社會現在採用按貢獻分配的成份和按次序分配的場景越來越多。但『 孔融讓梨』式的以長者尊者優先的分配的情況仍大量存在。如醫療資源配置的不公,養老金多軌制等。『 孔融讓梨』不宜再加提倡。對於共同的勞動成果,文明社會的主要分配原則是按貢獻分配,由自由市場決定。對於沒有付出勞動的公共資源,則是就近優先。文明的規則是就近者優先,但不能多拿多占,超出平均數太多。既不用謙讓,也不能爭奪。就故事中的孔融而言,如果他父母讓他優先挑選,他選大個的或小個的梨都可以,隨自己心願就行。但不能多拿多占,讓兄弟們不夠分。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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