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4/26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What's the next action?—GTD方法教會我的一件事

    David Allen是建構GTD(Getting Things Done)的時間管理大師,他的著作《搞定》(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31198?sloc=main)歷經先後幾個版本的迭代,而成為經典的時間管理方法。除了《搞定》外,David Allen其實還撰作有《搞定II》、《搞定III》這兩本書,但這三本書的核心思想都是在表達GTD方法,所以,即使只讀過《搞定》,應該也足夠掌握此方法的精髓。

    憑印象所及,我接觸到GTD方法,是因大約兩年多前,在既有的正職之外,又接任某學術性團體的助理一職,深感諸多雜事使得自己的時間變得較為零碎,因而覺得自己需要看看別人怎麼樣做好時間管理。

    GTD方法是處理事務的總體流程,它由五個步驟構成:Capture、Clarify、Organize、Reflect、Engage(https://gettingthingsdone.com/what-is-gtd/)。關於這五個步驟的具體內容,網路上已有許多介紹,在此沒有必要一一說明。簡言之,當事務出現並吸引我們的注意力時,我們應該先將它收集(capture)起來,釐清(clarify)這個事務可被拆解為哪些步驟或環節,思考我們需要為應對事務做哪些事前的準備(organize),定期回顧(reflect)我們是否將每件事務做了合宜的安排,並在適當的時機出現時去執行(engage)。

    在我的經驗中,許多時候,對於事務的處理,很容易落入「最後一刻才掙扎」的情況,如某件事務需要在某個指定日期前完成,而我可能會拖延到日期非常接近時,並一次性地完成它。雖然,事務往往也能夠因此而被處理完,但問題是那個過程可能充滿壓力,高度緊張,且手忙腳亂。例如,在某個截稿日期前要完成一篇短文。當我被安排這個事務時,即便我知道可能應該先做一點準備(如先找一點資料,想一下文章的結構、脈絡等),但實際情況往往不是如此。

    Clarify是GTD方法的關鍵,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步驟,因為惟有我們思考一個事務是否值得做,以及將它拆解為一連串「可執行的行動」時,我們才有可能恰當地完成它。「下一步是什麼?」(What's the action?)這個問題在思考事務的過程中,能夠促使我去思考:關於這件事務,我可以怎麼做?

    當我思考「我可以怎麼做」時,也許我可以為處理一件事務列出「可執行的行動」,並衡量每個行動可被執行的「情境」(contexts)。例如,為完成一件事務,需要執行A、B、C等三個行動,而三個行動分別對應到「辦公室」、「打電話」、「外出時」等「情境」。惟有我先拆解出「可執行的行動」,並在其所對應的「情境」出現時,我就能夠判斷當下能夠處理的行動是什麼。惟有經過這樣地「釐清」(clarify),事務才可能被推進,並在幾個恰當的時機出現時,逐漸地被完成。

    在《搞定III》中,David Allen說:「時間和信息其實並不是壓力產生的來源。時間是無法管理的,它自顧自地流走。你能管理的只有你自己——你關注的事和你採取的行動。時間讓人意識到緊迫性,把主要問題凸顯出來,它考驗你什麼時候把資源分配到哪裡。如果你把自己管理得很好,很有效,時間就消失了。你忘記了時間。你感覺不到匱乏、衝突或者失衡。」(David Allen,《搞定III:平衡工作與生活的藝術》)我意識到,當我能夠「釐清」為完成每件事務所需要諸多「可執行的行動」時,就等於為那些「可執行的行動」安排了它們得以被完成的時機,從而讓每件事務都能在自己的掌控範圍中。這正是為什麼David Allen強調:「真正要解決的問題是意義不明的超負荷。」拖延帶來的精神壓迫,使得自己必須在極短的時間內掌控完成一件事務的每個環節,而不能游刃有餘地應對它。

    因此,GTD讓我學到:在完成一件事務之前,需要花足夠的時間來思考「完成這件事務需要哪些可執行的行動」。即使事務龐雜,也非一時之間可以完成,但GTD方法促使我能夠對事務保持「掌控感」,因為我知道:為要完成這件事務,我知道那些可執行的行動是什麼,我只要在「情境」出現時去做,事務就能漸漸地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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