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6/16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明石日記〉你不適合讀法律?

有些新交的朋友可能也會覺得說我怎麼第一句話講話就有點不耐煩,其實我是變成在正負情緒間擺浮不定。我道完歉以後再回頭想,原來是最近國會法律戰讓我回憶法律系那時候不愉快,尤其是有一句話影響我很深。容我下述。


跟我認識久的人都知道我當年為什麼法律系畢業沒有選擇走法律的路,我都說我對法律沒有興趣。但其實,不是的。如果對於法律沒有興趣,那就不會有空就跑去徐州路地下室的書店去看書買書。不會刻意去找期刊論文研究了。會導致我這樣的,一個是我直屬學長陳冠中,一個是我大三的刑事訴訟法老師王兆鵬。


陳冠中其實他是個擅長交際,到哪裡都吃得開的人,能力也很強,常拿書卷獎,也當過民訴助教,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對我特別反感,他很在乎外在的形象,把我約束就像我在家一樣,其實就當時離開家很想要自由的我是種痛苦的負擔。我最想知道學長讀書的方法,他沒有教我一招半式,也不曾問我哪裡有問題。我很納悶的是他身為我的直屬學長,就沒有責任幫助我嗎?我對我的直屬學弟謝東憲,即使我知道他愛打電動要休息做出規勸他不聽,我依然還是很關心他(因為他眼睛不好,如果常打電動,視力會惡化的)。可能他覺得我的存在,礙到了他求發達的路。後來他三榜全上,我想他現在也是當個優秀的法官吧,只不過在我心裡,他只不過是個不夠資格叫他學長的人罷了。


即使大一遇到這種學長,我依然沒有放棄,在及格邊緣上跑,即使我都聽不太懂老師說什麼,在讀書的時候就是一個一個字慢慢讀,也還是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我父母都以為我在學校看影片(金田一柯南還有其他)是在打混,但其實我是因為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讀法律的書,我請教過別人也沒有答案,只能這樣苦撐,那種歲月,現在想來都感覺心酸到掉淚。

台大法律系的教室



到了大三,那個所有最難的科目壓在同一年,我對於刑事訴訟法是感到最恐慌的。我記得我當年考試是倒數第三名,而且王兆鵬老師還刻意地把大家成績連名帶姓公布在黑板上,或許這就是美國學校的作法(他是留美的法學博士也考過律師)。我在下課沒有人的時候就問他我可以怎麼辦,因為我怕沒過我會被當掉重修。但讓我沒料到,王老師只冷淡地說一句:你,不適合讀法律!。就這樣,他離開了教室,走向階梯,完全沒再看我一眼。


這句話,真的給我很大的殺傷力,所以後來即使我成功過關,民訴刑訴都可以,但我對於自己,卻感覺到沒有自信,那是一段漸漸失去信心的過程,我知道國考是完全只看成績論生死的,所以我更在乎考試怎麼考,但是連申論題作答都備感吃力的我,又該怎麼應付接下來的考試呢?可能是因為如此,我突生一場大病,病得我大四有好長一段時間不想去上課,只躺在床上,父親坐著陪我也無可奈何。我不明白的是,王老師是學佛之人,我還有聽他講道,外表看起來是個溫文儒雅的人,為什麼會講出那句話,我有好長一段時間都不諒解,甚至會恨他,也恨法律跟台大法律系,所以就變成我日後只要聽到不合乎規矩的事,就會勃然大怒大聲咆嘯,這個在我後來畢業另外讀高應大特別明顯。

台大的徐州路校區,以前的法律系所在,裡面還有書店


從大三到現在,已經過了整整十二年,這句話就像一道鎖鍊,封印住了我的能力,也讓我懷疑自我,一個不會讀本科法律的人,無論走到哪裡,都是不會被認可的,會被看扁的,這就是我那時候的想法,也正因此,我變得更加好勝好強,因此也對於批評更難忍受,我的母親就挨了我不曉得多少次罵。我們母子的關係也曾好幾次瀕臨到破滅的地步。


後來我畢業後才知道王老師家中也遇到突遭父喪的變故,王老師也曾失落許久,後來選擇了當方外之人的道路,教授佛教律宗。我也因此失去了可以永遠"復仇"的機會。但可能也是因此,我對於佛教常存有很大偏見,會認為教徒很多都是利己之徒。我所知道的是,我拿到畢業證書,就被迫選擇學會計,過的生活不快樂。


我不知道各位有沒有什麼宗教上的信仰,是信神還是信佛?我認為那都不重要,也無意解說這等容易有爭議的事情,我所要說的,是我體會到這世間與宇宙,總存在著正向與負向的兩種力量在對應對沖,就像正邪對抗一樣,古代人可能是沒有像現代有心理學等科學,所以借托神佛來說明,但我相信的確有神佛存在,若繼續講這個就扯太遠了。正因為有正向與負向的能量,所以,如果一個人抱持著正向能量,做善事,說好話,心中少慾望,通常他的壽命自然就高(當然也有人遇上橫禍提早去了那個世界,在所不論),但無論如何,他們都會到美好世界去,無論你稱呼他天堂還是涅槃。


相反的,如果是心中充滿負能量,一天到晚損人利己,這種人通常就會遇上很糟糕的事情,是不是神佛處罰我們不用證明,但是負向能量吸引那種邪神的可能應該是有的,這等人通常也會自己跑到地獄去"逍遙",是業力果報也好,是自己跑去的也好,總之就是不值得去學就是了。所以聖經才會說要保守我們的心(出自箴言),原因在此,但若不解釋明白理解清楚,很多人都只懂得照實修行,那其實效果都會打折扣,因為你遇到不如意的事,你就只能忍而不能排解了。


因此,我也觀察到一句話可以用正向或是負向的心去解釋。就那句你不適合讀法律來講,關鍵在那個否定的不字,我也因此被限制住了,就因此認定自己不適合讀法律,而否定了自我長達十二年。但若以正向的心情來看待,不適合讀法律一定有老師的理由,那時候我就應該要繼續問老師為什麼?如果這樣,或許老師就可以稍微指點,或是好心一點的問我哪裡有問題,可以怎麼補救之類的。因為我也記得三年前系主任也曾告訴我同樣的話,我卻不會因此動怒發火,因為系主任非常照顧我,對我特別關心。就像畫怪醫黑傑克的手塚,他讀大學也是老師跟他說,你不要當醫生會醫死人,手塚大概也是知道老師的"言外之意"然後去當漫畫家吧,他也沒有恨他啊。


所以,我發現問題點在於我會誤解一句話的解讀意思,可能言者無意聽者就有心,這種特質其實就法理學來講,是滿值得注意的,因為,法律條文再怎麼嚴謹,都還是會有不同的解讀(如果都可以直接解讀,就不需要學者們去寫書解釋了)。佛經也是如此,聖經依然如此,所以以後只要遇到聽起來怪怪,甚至會讓我想生氣的話,我一定會選擇正面解讀,不會往心裏去,這樣才能快速的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我不會因為老師的一句話就否定了我的一切,也不會因為學長不教我讀書方法而選擇放棄,我依然選擇走會計記帳這行路,但是我還是會以讀法律研究所研究法理學為目標去努力,在我能力所及內,為受害者爭那應有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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