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5|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乙級衛生管理員 自學-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31)

繼續討論一些特殊場所所需要注意的事情。

局限空間與缺氧定義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9-1 條)

本規則所稱局限空間,指非供勞工在 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勞工進出方 法受限制,且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 充分、清淨空氣之空間。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3條)

  1. 缺氧:指空氣中氧氣濃度未滿百分之十八之狀態
  2. 缺氧症:指因作業場所缺氧引起之症狀。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31條) 雇主對從事缺氧危險作業之勞工,發 生下列症狀時,應即由醫師診治:

  1. 顏面蒼白或紅暈、脈搏及呼吸加快、呼吸困難,目眩或頭痛等缺氧症之初期症狀。
  2. 意識不明、痙攣、呼吸停止或心臟停止跳動等缺氧症之末期症狀。
  3. 硫化氫、一氧化碳等其他有害物中毒症狀。

局限空間作業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9-1 條)

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應先確認該局限空間 內有無可能引起勞工缺 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及火災、爆炸等危害,有危害之虞者,應訂定危 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 前項 危害防止計畫,應依作業可能引起之危害訂定下列事項:

  1. 局限空間內危害之 確認。
  2. 局限空間內氧氣、危險物、有害物濃度之
  3. 測定。 通風換氣實施方式。
  4. 電能、高溫、低溫與危害物質之隔離措施及缺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等 防止措施。
  5. 作業方法及安全管制作法。
  6. 進入作業許可程序。
  7. 提供之 測定儀器、通風換氣、防護與救援設備之檢點及維護方法。
  8. 作業控制 設施及作業安全檢點方法。
  9. 緊急應變處置措施。

具體哪些地方是我們比較常碰到的區域呢?


  1. 長期間未使用之水井、坑井、豎坑、隧道、沈箱、或類似場所等之內部。
  2. 貫通或鄰接下列之一之地層之水井、坑井、豎坑、隧道、沈箱、或類似場所等 之內部。 (一) 上層覆有不透水層之砂礫層中,無含水、無湧水或含水、湧水較少之部分。 (二) 含有亞鐵鹽類或亞錳鹽類之地層。 (三) 含有甲烷、乙烷或丁烷之地層。 (四) 湧出或有湧出碳酸水之虞之地層。 (五) 腐泥層。
  3. 供裝設電纜、瓦斯管或其他地下敷設物使用之暗渠、人孔或坑井之內部。
  4. 滯留或曾滯留雨水、河水或湧水之槽、暗渠、人孔或坑井之內部。
  5. 滯留、曾滯留、相當期間置放或曾置放海水之熱交換器、管、槽、暗渠、人孔、 溝或坑井之內部
  6. 密閉相當期間之鋼製鍋爐、儲槽、反應槽、船艙等內壁易於氧化之設備之內 部。但內壁為不銹鋼製品或實施防銹措施者,不在此限。
  7. 置放煤、褐煤、硫化礦石、鋼材、鐵屑、原木片、木屑、乾性油、魚油或其他易 吸收空氣中氧氣之物質等之儲槽、船艙、倉庫、地窖、貯煤器或其他儲存設備之 內部。
  8. 以含有乾性油之油漆塗敷天花板、地板、牆壁或儲具等,在油漆未乾前即予 密閉之地下室、倉庫、儲槽、船艙或其他通風不充分之設備之內部。
  9. 穀物或飼料之儲存、果蔬之燜熟、種子之發芽或蕈類之栽培等使用之倉庫、 地窖、船艙或坑井之內部。
  10. 置放或曾置放醬油、酒類、胚子、酵母或其他發酵物質之儲槽、地窖或其他釀 造設備之內部。
  11. 置放糞尿、腐泥、污水、紙漿液或其他易腐化或分解之物質之儲槽、船艙、 槽、管、暗渠、人孔、溝、或坑井等之內部。
  12. 使用乾冰從事冷凍、冷藏或水泥乳之脫鹼等之冷藏庫、冷凍庫、冷凍貨車、 船艙或冷凍貨櫃之內部
  13. 置放或曾置放氦、氬、氮、氟氯烷、二氧化碳或其他惰性氣體之鍋爐、儲 槽、反應槽、船艙或其他設備之內部。
  14.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其他針對於缺氧工作環境一些處理細項我們將在下章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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