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討論一些特殊場所所需要注意的事情。
局限空間與缺氧定義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9-1 條)
本規則所稱局限空間,指非供勞工在 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勞工進出方 法受限制,且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 充分、清淨空氣之空間。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3條)
- 缺氧:指空氣中氧氣濃度未滿百分之十八之狀態。
- 缺氧症:指因作業場所缺氧引起之症狀。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31條) 雇主對從事缺氧危險作業之勞工,發 生下列症狀時,應即由醫師診治:
- 顏面蒼白或紅暈、脈搏及呼吸加快、呼吸困難,目眩或頭痛等缺氧症之初期症狀。
- 意識不明、痙攣、呼吸停止或心臟停止跳動等缺氧症之末期症狀。
- 硫化氫、一氧化碳等其他有害物中毒症狀。
局限空間作業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9-1 條)
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應先確認該局限空間 內有無可能引起勞工缺 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及火災、爆炸等危害,有危害之虞者,應訂定危 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 前項 危害防止計畫,應依作業可能引起之危害訂定下列事項:
- 局限空間內危害之 確認。
- 局限空間內氧氣、危險物、有害物濃度之
- 測定。 通風換氣實施方式。
- 電能、高溫、低溫與危害物質之隔離措施及缺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等 防止措施。
- 作業方法及安全管制作法。
- 進入作業許可程序。
- 提供之 測定儀器、通風換氣、防護與救援設備之檢點及維護方法。
- 作業控制 設施及作業安全檢點方法。
- 緊急應變處置措施。
具體哪些地方是我們比較常碰到的區域呢?
- 長期間未使用之水井、坑井、豎坑、隧道、沈箱、或類似場所等之內部。
- 貫通或鄰接下列之一之地層之水井、坑井、豎坑、隧道、沈箱、或類似場所等 之內部。 (一) 上層覆有不透水層之砂礫層中,無含水、無湧水或含水、湧水較少之部分。 (二) 含有亞鐵鹽類或亞錳鹽類之地層。 (三) 含有甲烷、乙烷或丁烷之地層。 (四) 湧出或有湧出碳酸水之虞之地層。 (五) 腐泥層。
- 供裝設電纜、瓦斯管或其他地下敷設物使用之暗渠、人孔或坑井之內部。
- 滯留或曾滯留雨水、河水或湧水之槽、暗渠、人孔或坑井之內部。
- 滯留、曾滯留、相當期間置放或曾置放海水之熱交換器、管、槽、暗渠、人孔、 溝或坑井之內部。
- 密閉相當期間之鋼製鍋爐、儲槽、反應槽、船艙等內壁易於氧化之設備之內 部。但內壁為不銹鋼製品或實施防銹措施者,不在此限。
- 置放煤、褐煤、硫化礦石、鋼材、鐵屑、原木片、木屑、乾性油、魚油或其他易 吸收空氣中氧氣之物質等之儲槽、船艙、倉庫、地窖、貯煤器或其他儲存設備之 內部。
- 以含有乾性油之油漆塗敷天花板、地板、牆壁或儲具等,在油漆未乾前即予 密閉之地下室、倉庫、儲槽、船艙或其他通風不充分之設備之內部。
- 穀物或飼料之儲存、果蔬之燜熟、種子之發芽或蕈類之栽培等使用之倉庫、 地窖、船艙或坑井之內部。
- 置放或曾置放醬油、酒類、胚子、酵母或其他發酵物質之儲槽、地窖或其他釀 造設備之內部。
- 置放糞尿、腐泥、污水、紙漿液或其他易腐化或分解之物質之儲槽、船艙、 槽、管、暗渠、人孔、溝、或坑井等之內部。
- 使用乾冰從事冷凍、冷藏或水泥乳之脫鹼等之冷藏庫、冷凍庫、冷凍貨車、 船艙或冷凍貨櫃之內部
- 置放或曾置放氦、氬、氮、氟氯烷、二氧化碳或其他惰性氣體之鍋爐、儲 槽、反應槽、船艙或其他設備之內部。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其他針對於缺氧工作環境一些處理細項我們將在下章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