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3|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為愛當一回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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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段短暫的二年曖昧關係,讓我從灰姑娘短暫變成公主。但最後,我還是覺得灰姑娘的身分比較適合我。

我是在一個寫小說的平台上認識他的,喜歡上他的才華洋溢和文字間所散發出的憂鬱氣息,雖然年紀比我小很多,但文字間流露出看破人世間的成熟感,粉絲眾多的他,讓我隱藏其中,就這樣默默地看著他的文字作品有三、四年吧。

從來沒談過戀愛的我,在參加閨密婚禮後的幾個月的某一個夜晚,突然想說要不要去私訊他本人?要不要主動去認識他?要不要讓自己也為愛勇敢一次?找一些寫小說的問題來詢問他,應該不會讓他猜出來我在搭訕他吧?

於是就跟梁靜茹偷偷借了「勇氣」,以為會猶如童話故事般的收穫美好的愛情,誰知結果出來,就是這樣一段奇怪的孽緣,以至於後面的時間,都不敢再去愛上別人。

關於這段孽緣,現在的我一點也不願去仔細回顧,並琢磨太多細節。確實那段愛上他的那二年,我變成另一個自己,也更認識自己了。

那個自己現在回想起來都覺得很傻很可笑也很天真。

以前我都覺得什麼「愛情使人盲目」、「為愛連命都不要」或「為愛去私奔」的狗血劇情,絕對不會發生在我身上,自認自己對愛是理性的,絕對不會讓氾濫的感性壓垮理性。

甚至覺得看到自己當時還在讀大學的弟弟,為愛把自己的外表弄得不像自己連個性也變了,完全就像一個陌生人的感覺,到最後被情所傷,讓老媽心疼不已,就覺得弟弟真是太傻太天真了。

沒想到我也有這一天。

但當時身處在愛神邱比特的箭下,根本不會曉得自己已經迷失自己了,就像邱比特一樣雙眼被蓋住了。

那時,人生第一次學會如何化妝、第一次學會如何購買化妝品、學會如何穿得漂亮可以吸引他人、學會如何去討好喜歡的人,也看了很多兩性關係的相關文章和影片。也是第一次學會用電捲棒來弄自己的頭髮,這大概是我人生活那麼久,第一次想把自己從灰姑娘變成公主的時刻吧。

那時候的老爸老媽總用一種很奇怪的眼光看著自己的孩子,這個傢伙最不愛打扮化妝什麼的,平常在鄉下野習慣了,穿著也隨意習慣了,什麼突然化起妝、弄起頭髮,還穿得漂漂亮亮出門去呢?

我雖然是一個非常喜歡美麗優雅又夢幻事物的人、也非常喜歡那些美麗的衣服和裙子;但我並不是一個會喜歡在自己臉上塗抹很多化妝用品來妝點自己的人,更不喜歡為了討人歡心而特意打扮赴約,而把錢花在那些皮相上面的人。

確實那幾年刻意的裝扮自己,穿起短裙、帶起隱形眼鏡,的確吸引一些路人的眼光,也莫名和朋友逛街時得到路人免費送給我們的飲料。但那全是因為我喜歡那個有才華的男子,就是為了他才逼自己做一些不習慣的事情。

我明明就是不擅於這種事情的人,也不喜歡把自己展現出來給大眾欣賞的人,因為那個男子讓我想讓自己變得更有女人味、變得像公主一樣,當時的我很害怕他身旁認識的很漂亮的女性朋友會從我身旁搶走他。

而最後那段孽緣結束地莫名其妙,雖然我為了他做了很多自己不習慣的事情,為了就是能配得上他,配得上他的才華和他的家世,卻也迷失了原本的自己,直到斷開的那一天,直到生病住院的那一天,我好像才發現自己是不是太傻了,是不是該把心放在自己身上了呢?

因為這樣措手不及地斷開,我開始學習認識真正的自己,學習不要去討好他人,有時候不必成為他人的眼中模樣的公主,自己也可以當自己的覺得是公主的公主。而且這幾年看了一些書籍和他人的故事,讓我學習到、也更加明白到,真正愛你、喜歡你的人,是不會需要你去改變的,因為他就是喜歡原本的你。

直到現在我仍在學習,什麼是「愛」。

*寫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二日,小馬平台上七日書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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