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6|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我返自汪洋 14 存活 II

一支少了瓶蓋的空瓶子,載浮載沉地漂流在海角天涯。

隨時都會在海裏沉沒。

我們 一天工作超過20個小時。

不必打卡,也沒有申請加班費的機會。而我認為這樣的工時,它和人權、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就像是農夫做的事一樣。它是一份責任制的工作,就算它也和農夫必須要接受「努力耕耘,不表示就能收穫。」的宿命一樣!這是人類所有生存方式之其一,只不過我們要看的是看不到人類的天吃飯!

這種生存方式並不是在適合人類存在的環境中進行!因為我們還沒有像魚類的腮;也無法練就每分鐘只有十次的心跳,能夠在海裡行動。更沒有豐厚的脂肪層可以抵禦海水的冰冷,我們永遠不會變成一隻巨大的鯨魚,也不會是一條聰敏的海豚。 每一天中的20個小時裡,我們卻擁有在陸地工作不能得到的體驗。因為我們不只隨時都有鯨魚和海豚的陪伴;而且我們還是一群在海面上討生活的哺乳類動物。

「要怎麼收穫就要怎麼栽。」 「這和打卡賺取加班費和日薪的工作不同!」 只要把自己關在有吃有穿的家裡,再與世隔絕,不能用手機與對外聯絡十天。大概就能感受到在海洋上討生活的艱辛分之一!? 自從錨泊在太平洋邊際那天之後。我漸漸適應了這一片沒有地表,也不屬於人類生存的天涯。 一船十八人。我們在這瞬息萬變的處境之下默默想著辦法,好好照顧自己,別輕易被難關擊倒!同時。我們還被訓練成無論什麼時候,每個人都要看顧自己身邊的同伴。 比如說:只要有人抬頭看到有大浪撲向我們來!那個看到浪的人就要大喊......

「浪。」

當我們聽到之後。「完全不需要讓自己再去確認」浪在哪!?我只要毫不猶豫用力抓住離自己最近的固定物,這是為了在第一時間不讓自己被浪給沖走。 等到從天而降的大浪襲擊之後。如果我們自己沒有落水,那麼第一件需要馬上確認的就是「查看自己身邊的同伴還在不在」;萬一看不到人。我們就要通知船長,一起朝著波浪流去的方向找人了! 另外。在水深兩千米深的海上,我們被嚴格規定不準在日落之後下水。因為夜晚多半是向光性的海洋生物,群體游到海面的時候,這也是鯊魚為了覓食而跟著出現的時候!不過,那並不代表白天就不會在海面看見鯊魚。

再舉個例子。 有些人寧可跳到海水裡洗澡,他就不喜歡在甲板上拿著從水管冒出來的海水,在寒風中往自己身上沖。所以一旦有人下水,就一定會有人在甲板上看著下水的同伴;那個站在甲板的船員,他的任務是注意海上同伴的安全,而第二個任務就是替同伴瞭望周遭海面的動靜,以防萬一!? 某一個陽光普照的中午。我跳到了海裡順著浪游去,而且很快就游到了距離船身大概5公尺遠的地方。這也是我預想到自己需要逆浪游回船上,所以我才沒趕由太遠。 海面上只有我一個人。突然間同伴對我大叫:「鯊魚......」 說真的。我當時曾以為同伴對我開玩笑!我讓自己轉回頭一看......

我看到了一個不像海豚的三角形背鰭,牠正緩緩朝著我的方向游過來! 「完了,是鯊魚。」我的心裡篤定地想。 緊張的時候。我們會失去思考和判斷的能力,使得自己亂了手腳。這樣我可能在還沒被鯊魚攻擊之前,自己就已經在海上溺斃了。 當時的景象直到今天,我依然記憶猶新。在逆浪的狀態下,我與漁船至少還有4公尺之遙。

當我以為自己就快死了之前。 我從水裡用力往上蹬,深吸了一大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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