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2章1至12節延續11章27至33節的經文。11章描述祭司長、經學教師和長老質問耶穌的權柄,接著12章耶穌用比較教導他們。
我將這個比喻稱為「喧賓奪主的佃戶」。承租葡萄園的佃戶不繳交土地的費用,還毆打園主派來的僕人,甚至殺死園主最疼愛的兒子,強行霸佔園主的產業。
耶穌的比喻指桑罵槐,葡萄園象徵以色列、籬笆象徵律法、醡酒池象徵祭壇、守望臺象徵聖殿、園主象徵上帝、佃戶象徵猶太領袖、園主的兒子象徵耶穌、園主的僕人象徵先知。
整個比喻的意思:猶太領袖佔領上帝的土地(以色列、律法、祭壇、聖殿),不理會上帝派來的先知,甚至殺死先知及上帝的兒子。
這個比喻在強調一件事:當人們領受上帝的恩典和祝福時,常常忽略上帝的主權,用自私的慾望取代上帝的主權。
因此,我們基督徒要自我反省,我們是否像喧賓奪主的佃戶?我們是否像佃戶一樣,忘記我們是上帝請來的僕人,將上帝的旨意置於一旁?
神學家卡爾.巴特說:
「『不順服上帝』指的是:不管我們是否相信上帝,我們將上帝置於一旁,在我們的內心、思想及生活上保留自身為所欲為的權利。」(《當代基督教講道學》,蔡慈倫,台北:校園,2011,p46)
比喻中的佃戶就是如此,知道葡萄園是園主的,但是將園主置於一旁,在內心、思想及生活中保留自己為所欲的權利。
基督信仰強調順服上帝,順服上帝不是失去自我,而是提醒我們不要以自我為中心。如果我們都是自我作中心,心內所想的都是自己,我們就沒有空間留給上帝,就會像佃戶一樣喧賓奪主。
現代社會是個人主義的社會,整個流行文化都在宣傳活出自我。例如,「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人有選擇的自由」、「每個人都需是個體化」。
活出自我並沒有不好,它幫助我們學習尊重每個人的獨特性。但過度強調個人主義只會適得其反,人們變得愈來愈自我中心,不願犧牲自己配合團體。
自我中心也在教會內發酵,教會漸漸失去「我們是基督身體」的概念。
「教會」原文的意思是「一群被上帝呼召聚集的人」,這群被呼召的人成為基督的身體。因此,教會不是某個人的教會,也不是某些家族的教會,更不是長執的教會,而是我們的教會。
台神院長蔡慈倫牧師在《當代基督教講道學》中說:
「傳道人的職分是為了教會需要而設,不是為了個人而設的;傳道人是受按立進入教會,並且服事教會。」(《當代基督教講道學》,蔡慈倫,台北:校園,2011,p43)
「傳道人」可以替換成教會領袖、長執、同工或信徒。然而,在現代教會中,許多傳道人或教會領袖,不自覺將基督身體轉變自我中心的體系。教會成為傳道人或教會領袖彰顯個人能力或地位的平台,而不是為了服事教會。
例如,傳道人、教會領袖或同工大肆宣揚自己在教會的成就,或者教會的長執、信徒把教會當成實現自我的舞台,參與總中會活動的董事及幹部。因此,有些基督徒熱衷參與總中會活動,但對自己教會的活動興致缺缺。
這些都是以自我為中心,而不是以基督身體為中心。畢德生牧師在《復活的操練》一書中說明以自我中心的信仰形態。他說:
「這群人並非不信上帝、不禱告或不事奉。有些人還是出於敬虔;另有些人則是出於宗教的習性、道德的義務,或是喜愛神聖的氛圍。無論他們有否察覺到,其共同特徵就是以自己作為衡量教會的標準。」(《復活的操練》,畢德生(Eugene Peterson),屈貝琴、黃淑惠譯,台北:校園,2012,p199)
自我中心的信仰,就是以自已作為衡量教會的標準,而不是以基督作為衡量教會的標準。就像耶穌比喻中的佃戶或聖殿領袖,以自我的信仰標準,佔領或取代上帝的產業。
教會內也有同樣的問題。比喻中的佃戶就像教會的傳道人、長執、信徒,是用什麼標準來服事上帝的教會?是自我中心,還是基督中心?
我們要很小心,自我中心會不自覺將自我慾望與上帝的旨意做混淆。我們自以為行走在上帝旨意中,但卻沒有察覺是自我的慾望。例如,我的家庭不和諧、不溫暖,於是熱衷參與教會服事,得到信徒的肯定。我用服事得到的滿足感,來取代家庭中得不到的溫暖與肯定。
在教會內這種案例很多,服事不是為了基督,而是為了自己。因此需要透過信仰的反省,避免我們像比喻中的佃戶自我中心。
在當今社會中,許多人將信仰當成「工作」在處理,主日禮拜、服事就像行事曆上的待辦事項或日常義務。有些人開始認為參與教會是繁重的工作,寧願不要參與禮拜或不參與教會服事。
把信仰當工作,代表我們已經失去信仰的熱情,也失去與上帝交流的關係。把信仰當工作延伸出來的問題,就是把教會當成企業在經營、管理,而忘記這是上帝的教會。當教會成爲工作場域,那教會的老闆就不是上帝,而是管理教會的傳道人、長執及信徒。
我們就像經營葡萄園的佃戶,不小心就佔領了上帝的葡萄園。因此,當耶穌講完佃戶的比喻後,他自問自答的說:
「這樣,葡萄園主要怎麼辦呢?他一定會來殺滅這些佃戶,把葡萄園轉租給別人。」(馬可福音12:9,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園主要殺滅佃戶看起來很殘忍,間接也會聯想上帝的殘忍。
不過,在當時社會的大地主,都會聘請軍隊保護土地,避免遇到佔領土地的佃戶。基本上,地主掌握很大的權力,沒有佃戶敢對抗地主,除非地主不公義、剝削佃戶,才可能造成佔領事件。
但經文中的園主,不是壓迫者,而是受害者。他沒有提早派出軍隊,而是花很長的時間打發僕人、兒子去商議,希望能收回他的應得的產業。
因此,經文中的佃戶「軟土深掘」,既不尊重園主,還得寸進尺的殺害他的僕人及兒子。難怪耶穌說:「園主一定會來殺滅這些佃戶。」
這似乎提醒我們基督徒,上帝雖然擁有愛與憐憫的特質,但上帝也擁有公義與審判的特質。如果我們只著重上帝之愛,卻疏忽上帝的公義,就會想佃戶一樣軟土深掘,成為喧賓奪主的佃戶。
我們管理教會的人要很小心,不要軟土深掘,以為上帝只有愛而沒有公義。神學家約翰.加爾文說:
「敬虔之人接受神是敬虔之人的施恩者,也接受神是刑罰惡人的法官。」(《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上、下冊)》,約翰.加爾文(Calvin John),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翻譯小組,台北:加爾文出版社,2007,p9)
基督教的上帝不是有求必應的上帝,祂像為人父母一樣,不會過度溺愛,祂會適時的管教。但我們不愛管教的上帝,因此有些人不喜歡舊約描述的上帝,因為祂殘忍又嚴格。
例如,有人意外受傷,我們會對他說這是上帝的管教嗎?如果受傷的人是我,我也不會覺得是上帝在管教我,反而覺得上帝愛我,因此祂在試煉我,讓我更堅強。
有沒有可能我們真的犯錯,但卻不願意承認自己有錯呢?
因此,加爾文提醒我們何謂敬虔的心,他說:
「敬虔的心總是極度誠懇與謹慎,避免迷失,不至於太過輕率或衝動,違背了神的旨意。」(《更寬廣的生命》,加爾文(John Calvin),陳佐人選譯,台北:校園,2011,p75-76)
在現代社會中,基督徒容易陷入一種形式化的信仰模式,我們誤以為信仰就像工作,只是定期參與禮拜,有排教會服事才來禮拜。
其實我們已經失去敬虔的心,失去對上帝的愛與敬畏,也失去誠懇、謹慎的心。我們覺得上帝的愛與恩典是理所當然,不覺得上帝會審判我們,因此就像佃戶一樣軟土深掘、喧賓奪主。
面對這種形式化的信仰表現,我們要回到上帝的面前,提醒自己敬虔的態度及原則。
在尋求敬虔的過程中,我們需要回到信仰的核心:基督的救贖。
耶穌引用詩篇118篇22節的經文說:
「泥水匠所丟棄的這塊石頭已成為最重要的基石。」(馬可福音12:10,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耶穌使用這段經文來表明祂的身份以及祂在救恩中的關鍵角色。
在當時的文化背景中,泥水匠丟棄的石頭代表不符合建築標準的石頭,是無法做建築的材料,只能將這石頭當作廢物或填海。但這塊沒有用處、不被看好的石頭,卻成為最重要的基石。
這塊「基石」指的就是耶穌基督。雖然耶穌不被當時的宗教領袖所接納,甚至最終被他們捨棄、釘在十字架上。從世人看來,耶穌是失敗者,是無用的石頭。然而,祂卻在神的計劃中成為整個救恩工程的基石。
因此,經文讓我們明白,即使在人的眼中基督信仰只是毫無價值的安慰劑,但上帝卻使基督信仰成為最有力量的盼望來源。
耶穌引用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需要一塊基石來穩固和支撐,問題是,我們生命的基石是哪一塊?許多人將權勢、地位或金錢作為他們的基石,那我們基督徒呢?是否以基督信仰成為我們的基石呢?
我們因著社會的變遷,可能變得自我中心,服事愈來愈沒動力,使得我們對基督的熱情愈來愈冷淡,甚至追求世俗的基石。但如英國聖經學者亞蘭.黎加生(Alan Richardson)牧師說的:
「基督徒服事上帝的動力,是來自回想基督因爲救贖人而付出的代價。」(《聖經神學辭彙》,亞蘭.黎加生(Alan Richardson),湯張瓊英、朱信譯,香港:基督教文藝,1994,p417)
對基督的熱情、服事的動力,不是靠著教會舉辦的活動,或是靠著教會被宣傳的名聲,而是靠著我們回想基督為我們付出的代價。基督的死與復活,才是我們力量與盼望的來源,我們才能保持對上帝服事的熱情。
如果我們服事,只是希望被人看見;如果我們來教會禮拜,只是滿足某些人的期待,早晚我們會離開上帝,不是佔領上帝的產業,就是離開信仰的生活。因此,我們需要重新找回信仰的基石,就是耶穌基督的救贖。
我來到新港教會四年,我一直在提倡閱讀聖經,而不是一直發展事工。過去我在東竹教會五年,也曾發展許多事工,但離開後也打回原狀,因為沒人可以接續事工。我牧會這九年的觀察發現,當傳道人離開教會後,教會事工往往會停擺,因為教會沒人可以傳承或接續事工。
昨天,神學院的老師前來新港教會,談話中分享他牧會最失敗的經驗。他在高雄牧會10年,牧師、牧師娘開始做社區事工(舉辦活動吸引很多人參加),看起來很成功,不過他說他失敗了。因為他離開後,長執無法接續事工,全部收起來,恢復原本傳統型的教會。
神學院老師接著來到台南的教會,同樣牧會10年。這次他有過去失敗的經驗,開始將事工交給長執負責,牧師負責教導、引導信仰的反省。退休6年後,有些事工還在繼續進行,而且發展不錯。
我發現,事工能延續下去的教會,因為長執及信徒從一開始就負責該項事工,而不是傳道人負責該項事工。至於長執及信徒能持續維持事工,因為他們對上帝服事的動力及熱情沒有停止。
因此,重點不在教會發展多少事工,而是教會的長執及信徒,是否找到信仰的基石,從信仰中得著服事的動力。
雖然我在提倡閱讀聖經,但我們能否從聖經中得到服事的動力,不是閱讀經文的多與少。如澳洲的邁克.福斯特(Michael Frost)牧師說:
「如果靈修研讀無法在真實世界中產生更大的忠心與服事,那麼,這便是『沒有完整研讀』上帝的話語。」(《有身體的教會:在疏離的數位時代擁抱群體生活》,邁克.福斯特(Michael Frost),童貴珊譯,出版社:校園書房,2023,博客來電子書)
我們在靈修或閱讀經文時,不是學習經文的知識,而是將經文吃下去,內化成為生命的養分與動力。沒有內化的經文,無法被經文所感動,也無法在生活中產生信仰的熱誠與動力。
我們要知道,基督信仰的建立或教會的建立,就是從上帝的話開始。例如,許多教會在建堂時,會邀請全教會的弟兄姊妹抄寫聖經,然後將整本聖經埋在教會的地基上。這樣的儀式,就是告訴我們教會是建立在上帝的話語上。
盼望,我們一起來學習聖經,重新點燃閱讀聖經的熱情,將上帝的話語成為我們生命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