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28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憲法隨堂p1

    P1: 憲法時光屋

    (一)1947.12.25實行憲法(但國民政府1949才來台)。

    (二)然後…1948年第一屆立委,選了700多個。(看得出來為什麼嗎?)

    (三)1951年當時的立委屆滿,但要反攻,反攻回去才重選,所以先暫延。

    (四)1954年監察委員也跟著到期了,再不重選說不過去吧?……最後搬出了大法官釋字31號,照樣給它繼續延期。這個解釋也就造就了所謂「萬年國代」的現象。

    (五)1990年,野百合學運+釋字261號,終於打破了上述的僵局,民主前進了重要的一步!

    (六)1992年,事隔44年,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

    另外,同年的另一件大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學生廖偉程及校外人士陳正然、王秀惠及林銀福等四人,因獨台會案,遭調查局進校逮捕;後因一連串的人民抗議與行動,正式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再也沒有所謂的「思想罪」!

    #備註

    ps:

    1.憲法屬於最高位階,抽象且簡短,常需要以前的大法官釋字,現在的憲法法庭,來做進一步的解釋。

    2.憲法本文與增修條例,在修改或增加時,必須維持「自由民主憲政程序」,它包含了民主共和國(憲1)、國民主權(憲2)、基本權(憲第2章)、及權力分立,此乃憲法賴以存立之基礎。(釋字4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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