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7|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去愛的慾望與能力

我不想要談論是去愛更幸福還是被愛更幸福,大家心裡或許早有定見,我也不覺得要說服一個早有定見的人是一件費力能討好的事。

但我為什麼要談論去愛的慾望與能力呢?

這得從我的兩個小孩最近很喜歡玩的殺人遊戲開始說起。殺人遊戲?聽起來是不是很嚇人?就像小時候看到電視裡有人親嘴,父母就一定要摀住小孩的眼睛說羞羞不要看,我還記得我當時只覺得莫名其妙,因為我完全不覺得害羞,甚至也不好奇螢幕上面到底演了什麼,我只覺得既然不讓我看,幹嘛要在我的面前放,真是多此一舉的騷擾行為。所以不要害怕,小孩只是模仿他們不知從哪裡聽到的殺來殺去,多半覺得那是一件讓他們覺得自己很用力量的事情,可以過過嘴癮的事情,釋放一下姊弟之間扯不清的恩怨情仇。我就很好奇了,怎麼打打殺殺可以讓孩子這麼快樂呢?而且就人類現在還沒有終結戰爭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來,有一群人還保留著以殺人為樂的心態,他們的樂趣是孩子的樂趣,以展示決定人生死的力量為樂,他們的能力卻是成人的能力,真的用各種武器置人於死地。

這是恨人的力量帶來的嗎?以前的我大概會這麼覺得。後來我發現消弭仇恨之類的想法似乎毫無果效,就像你要勸說一個很透了在這個世界上的人不要殺死自己一樣困難。生無可戀啊!活著是痛苦的地獄,死了才是解脫。

所以那是什麼呢?現在的我會認為是我們人類天生被設定擁有去愛的慾望,但卻需要在人世間的生活中磨練出去愛的能力,如果兩者不匹配就會有痛苦。所以,活著的痛苦是不能用消弭仇恨來解決的,倒是可以思考一下如何讓去愛的慾望與去愛的能力相匹配。

我的兩個小孩只會互相之間玩殺人遊戲,彼此之間有足夠的信任與親密才會玩得開心。姊弟之間的仇恨也是愛而不得的情況下積累下來的,要麼就是A要找B玩,跟B分享一個自己覺得好玩的玩具或遊戲,但B不要或者過程中不配合,要麼就是B要找A幫忙,A不要幫,諸如此類種種。所以起點是愛,愛自己,或想要去愛對方,但得不到,或不如預期,就會賭氣說不要和對方玩了,可以看成是暫時殺死這段關係,也可以看成是在對方的生命中殺死自己,有時候也會跑來跟媽媽告狀,希望媽媽可以KO對方,希望對方受損。他們恨彼此嗎?不,他們是愛的能力遠低於愛的慾望,所以發生慘劇,需要大人收場。但大部分時候,吵著吵著又和好了,哭著哭著又笑了,在另一場遊戲中繼續練習愛的能力。

聽說,如果一個大人心裡住著一個受傷的小孩,有可能會像瘋狗野狗一樣衝出來傷人。這讓我想起我那篇收回重新編輯卻遲遲沒能完稿的「舔狗」一文。像不像被困在阿拉丁神燈裡的精靈?他可以對妳苦苦哀求,請你放他出去,但你所許的願望也許會傷害你。舔狗,野狗,瘋狗,總之是比喻人性退化到只能擁有動物般的能力。所以,不要誤解了恨,真正的恨是一種很高級的人類情感,與公平、正義、良善與邪惡之爭相關。大部分的人擁有的都不是恨,而是缺乏愛的能力。

如果你聽懂並認同我所說的,就不再隨意使用恨這個詞了,也不會恨自己或別人了,你會好好面對自己天生自帶的愛的慾望,以及自己愛的能力。

自從我們青春期開始,身體的發育臻於成熟,愛的發育才剛踏上征程,感受如何?才不是失戀的時候才突然有的錐心之痛的感覺。回憶你乳牙脫落,恆齒長出來的那個過程,謝天謝地,我們不是滿口牙齒在一天之內全部脫落,那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幼稚的愛被替換成成熟的愛,過程也是這樣。

在殺人遊戲中,孩子漸漸明白就算對方不陪自己玩,對方的生命也不會消失不見,還得面對這份存在,面對彼此的存在,以及這兩個存在之間的關係。在我們年紀更長的時候,又漸漸明白,那些花了很多力氣來愛我們的人,以及我們好不容易學會如何愛他們的人,卻不存在了,他們不是被我們殺死了,也被時間殺死了。愛的慾望一直都在,愛的能力卻一直被挑戰。直到它長成成人的模樣,也不是沒有困難了,而是「就是這樣」了,生而為人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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