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6|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販賣黃牛票有什麼責任?販賣黃牛票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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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為【周杰倫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許多黃牛被捕或者開罰,被捕的黃牛主要是因為被指控涉嫌用特定的軟體做不正當搶票的行為,而更多被開罰的黃牛,其實本業都不是以黃牛為業,可能只是有少數幾張的票源,以高價或溢價售出,就被套上黃牛的惡名,而有後續一連串的麻煩紛爭。


近期各縣市的文化局開始針對黃牛票的行為陸續做開罰,主要的依據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2項】的規定【將藝文表演票券已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10倍至50倍罰鍰】。


例如當演唱會的票面金額是5880元的時候,此時依照文化創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2項案件裁罰基準,第一次違反規定【販賣金額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5倍以上:每張裁罰50倍】處罰的計算基準就是5880*50倍*2=588000元。


當收到函文之後,通常行政機關會給14天的陳述意見機會,此時我們可以用書面陳述意見的方式去爭取權益,包含降低裁罰金額或主張非黃牛等等,如果您有遇到類似黃牛票被裁罰的相關問題,歡迎詢問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為您處理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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