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transgender)免術換證的反對者通常認為,如果免除了性別重置手術,就等同於「你說你是女生就是女生」,並擔心這樣的個人自由有可能傷害到其他人的公共安全。例如一個未摘除陰莖的跨女,如果進女廁、女更衣室、泡女湯突然性致來了,會不會性騷擾或性侵他人?即便事實上沒有,有這樣的聲音也顯示具體的恐懼和不安確實存在,我們要為了成全個人私事而讓社會大眾活在這樣的恐懼之中嗎?
支持者則認為手術費用高、危險性大,且不是每個人都能承受,手術不該被迫成為你要獲得普通生活的入門門票。對跨性別者而言,並不是「我說怎樣就怎樣」如此隨便,沒有人會「隨便」決定出櫃,只要稍微想一下他們的處境、旁人的眼光、親友可能驚訝、反對與不理解,就很清楚那是多麼艱難的決定。至於公共安全的疑慮,則反映了整個社會對陰莖的恐懼,將有陰莖的人視為潛在的加害者,而這正是我們應該要消彌的偏見。性別自主和認同不僅是個人私事,也同樣是人權,不能因為害怕就抹除他應當擁有的right。
正反兩方還有其他不同論點,但就像同婚、廢死、廢核等議題一樣,網路上的討論漸漸傾向待在各自的同溫層裡各說各話,甚至在圈圈裡罵對方邏輯不通,暗指對方很笨。那問題是,如果不同典範的提倡者之間總會有誤解存在,我們還能怎麼溝通、去理解彼此呢?或許面對面,認真坐下來聆聽對方的生命故事是不錯的方法,就像跨男的母親「泰瑞媽媽」說的「用生命去影響生命」。三月中舉辦在高師大的研討會【“Trans”parency ·「跨」透透】是一場會讓我想帶爸媽來理解跨性別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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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parency ·「跨」透透】由高師大性別教育研究所與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一起合辦,副標題為「國家制度與社會文化如何侷限跨性別的生活」,分別從上而下的管理、水平的生命政治不同角度切入。
上午場「制度凝視下的跨性別處境」,首先由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陳宜倩教授主講,以「花樣主體、同治國家~性別變更登記之當代挑戰」為題。從國家治理談不同國家和地方對性別有不同的管轄權,法律上如何定義性別,主要基於該地的性別意識。而性別意識,關係著我們如何看待和對待差異,也顯示社會平等的程度。例如美國加州不需要證明,自我聲明就可以登記成非二元的第三性別;而德國也在去年11月改採自由換證,瑞典則在今年7月開始生效。至於台灣,則仍高度管制化,除了只有二元性別,依據2008年內政部行政命令,性別變更還需附上兩張精神科醫師診斷及性別重置手術證明。換言之,你的性別是什麼自己說的不算數,專家說的才算數,且即使你已經以跨男/跨女樣態生活6、7年,家人朋友也都與你如此互動,也還是得進行有生命危險的昂貴手術,不然你的性別不會被國家承認。
根據伴侶盟統計,全世界200多個國家,大約50個國家/法域在變更性別登記時已「不要求」必須手術,而至少有20個國家,走向自由換證,即完全不需提出任何醫療證明或非醫療證明,積極肯認跨性別者的性別認同(註1)。
在醫學觀點上,不管是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還是WHO的《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ICD),皆已將跨性別去病理化。DSM將其描述為性別不安,2021年上路的ICD-11則積極的促進性健康,同時視性別不一致帶來的焦慮,為人類多元性別的展現。在法學觀點上,台灣在2021年小E案後已漸漸走向弱醫療,判決書裡說明到:「......強迫人民必須殘害身體才能申請性別變更登記,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而且強迫手術嚴重侵害當事人身體健康完整、人格權與人性尊嚴,本身就違反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已屬違憲函釋」(註2)。
理由要旨亦蘊含了去病化和自我決定的概念:「......不應視之為病理或悖離常態的變異現象,法律規範上應予適度接受、承認個人自主決定所呈現外在性別人格的本然模樣......」、「......於個人本於內在心理自我性別歸屬之自主性認知,並依此自我決定對外展現的性別人格樣貌,且具相當持續性而得認此性別歸屬穩定,適於法律秩序予以尊重、承認時,就當認定個人透過性別自主決定權之外在發展實踐,已變更其性別歸屬,並得基於資訊隱私權所派生之個人資料自主控制權,請求公務機關變更所掌有的性別紀錄」(註3)。雖然免術換證僅限有打官司的案例,行政院研究案在方向上建議弱醫療模式,但在小E、尼莫、Vivi等案例來看,法學實質上已允許弱醫療、非醫療證明,尤其Vivi案提供的是6、7年來的生活照與一封母親的信。
那該怎麼修法跟進?陳宜倩教授整理了幾種不同的立法模式,認為修正民法、或改以符合最新版人權與醫學標準的性別自主決定法,這兩種現階段對台灣來說較為困難。而行政命令、性別變更條例雖然簡便、務實,但變動強度小,無法涵蓋多元性別的需求。或許折衷的性別肯認法,由弱醫療模式進行階段性改革較為可行。最後講者提到,台灣主體性的認同困境,或許反而能成為了解跨性別處境的基底,幫助我們換位思考,當自己的認同與外界不一致,別人不承認你時會有怎樣的心情,該如何同理及面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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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第二場,由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胡郁盈副教授,主講「身分的艱難:跨性別認同的社會和歷史建構」,從女性主義發展脈絡裡看跨性別在整個知識網絡的意義。首先,基進女性主義強調身體自主、反物化、反色情,雖然沒有針對跨性別的直接論述,但Firestone提到,反對生殖器差別所造成的性別差異,並有性別自主決定的相關描述。到了女同性戀女性主義,在原先基進女性主義「反」的基礎上,再進一步反所有男性,並以「成為女同志」作為策略來完全擺脫男性掌控。這樣的論述和行動將性別二元對立,忽略光譜兩端之外的跨性別。而Judith Butler則認為,性別本身就是透過模仿而來的,並沒有原生且真正的性別,解構了反跨基進女性主義本質化性別身份的論述。
在台灣,過去我們常用「 靈魂裝錯身體」來理解跨性別、甚至是所有非典型二元性別者的處境,然而「男性靈魂裝錯在女性身體」或是「女性靈魂裝錯在男性身體」這樣的刻劃,卻再次鞏固了性別的二元性。在這個「裝錯身體」的論述下,潛藏醫療介入予以「導正」為「另一端(不是男就是女)」,將跨性別等同於變性人的危險。
那麼該如何建構跨性別的身份論述?講者提出首先要讓跨性別成為可見、可談的存在,這仰賴主體現身,社會才能浮出跨性別議題。而跨性別此一行動本身,即性別流動的實踐,並非簡單的從一端跳到另一端的二元選擇。講者認為,跨性別的行動及其意義,正是多元性別的大傘得以張開的傘頂,換言之廣義來說,流動的性別總是呈現為某種「跨」的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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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場QA問到,如何處理跨性別與社會大眾對公共空間恐懼的問題,恐懼是真實的,我們似乎也得回應這份擔憂?基進女性主義與跨性別之間衝突何在?
陳宜倩教授回應到,既然性別不是二元的,公共空間也不該只有男女之分,設置性別友善空間可以減緩這份焦慮,但最根本的還是要從教育、倡議著手,讓社會大眾了解跨性別者。胡郁盈副教授則回應到,基進女性主義與跨性別之間是認知形塑上的衝突,反跨「保護女性」主張與基進女性主義具有某種「保護弱勢、排除異己」的親和性,在這個意義上反跨帶有「正義」的形象,是我們要小心的。
下一篇會再繼續談下午場內容「跨性別者的家內現身與親子關係」、「跨性別者的職場處境」、「醫療、諮商場域中的跨性別處境」。
註
- https://transgender.tapcpr.org/home
- https://transgender.tapcpr.org/archives/1712
-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501330-16653-1.htm
【延伸閱讀】
Body Politics in Development(一)導論:「性別與發展」的流動實踐,以生命政治改寫發展進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