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延續上篇討論
三階段心靈成長課程之所以應該抵制,除了錫蘭所說的以及大部份人強調的非知情同意,我想延續「重生的科學」繼續討論「施壓-獎勵」機制。我們在上篇看到,整個三階段課程組成就是施壓與獎勵的重複循環,而這結構本身就是父權的展演,換言之,不只是欺騙,整個課程設計都是有問題的。前面我們曾經把「三階段心靈課程」和「充滿性別歧視和厭女言論的工作坊」、「允許家暴的親密關係」併置,我認為三者有相同的問題:「結果是好的」就沒關係。但是這個所謂的「好」是父權和厭女的。
我們可以看到典型的父權二元論述「目標導向VS.情感導向」、「強壯VS.脆弱」、「理性VS.感性」、「負責任VS.受害者」、「我能VS.我爛」,非黑即白的邏輯隱藏在上述案例中。目標導向、身心靈強壯、主動負責、積極能動性高,被歸屬於男性特質;情感導向、身心靈脆弱、被動受害、消極能動性低,則歸屬於女性特質。在這三個案例中我們都被要求「成為具有男性氣質的」,反之下意識地貶低「女性」。當然這個「要求」並不是有人拿槍抵著要你這麼做,而是整個工作坊的互動方式、理性的親密關係詮釋,以及整個課程創造出來的條件,或者說整個父權結構,讓參與其中的人們認為口訣好記就好,不用那麼在乎歧視詞彙和情感上的不舒服,你不也因為口訣好記而背起來了嗎?讓親密關係允許暴力,因為受害人可以承擔暴力,對此負起責任,那結果而言就是「好」的。三階段課程把我們套上「理性的」目的論結構,可以解決所有不愉快並自我成長。
乍聽之下這樣「目的論式」的人生哲理似乎沒什麼問題,為什麼最後會變成操弄的工具呢?心理學家John Hunter說到:
說一個人必須為自己的解讀負責並沒有問題,因為這樣的觀點能讓人意識到自己有主動權,並可能以更積極的方式看待事情。但問題是,他們要求參與者為事情負責的方式,卻帶來大量的羞辱、指責和內疚感,這一切都發生在一個高壓的環境中。(參考文獻1)
在這個父權思維裡你不能當受害者、不能脆弱、不能覺得自己做不到,不然就是逃避,被大力責備和羞辱。且不只是導師,還有整個體制(其他學員)也會一起罵你,要你百分百地「成為男性」。你怎麼可以不知好歹的選擇「成為(不好的)女性」呢?要嘛好棒要嘛好爛,父權架構只給我們兩條路走,連我們也拿來自我譴責,就像房思琪身上沖不掉的「倫理」。然而想要承擔起被性騷擾的責任但心底有好多的傷,想要做到百分百卻永遠不可能。
課程不只是罵,他罵的理性、有他的哲理,同時也給你愛的獎勵機制。「施壓-獎勵」機制這一整個架構是「厭女的」,以「愛女」來彰顯他如何固權和實行父權正義,用「愛」來褒揚順從者的同時,使自己成為施予愛的獎勵的權力者。「厭女,如曼內所說,是一種社會環境的特質,由敵意的社會力量所組成,試圖形成一種社會控制的功能」(參考文獻7,p.45)。厭女不只是個人問題,而是與愛女並存的心理、結構、制度之社會政治現象。透過三階段課程我們看到心理「施壓-獎勵」機制如何運作,而這種運作被展瑞視為值得去學習、讓自我成長的「工具」,是我不能認同的。
有些人帶著自己的課題、無法處理的創傷來到課堂上,他們覺得受害、感到脆弱,同時又希望能夠堅強起來,想好好過自己的生活。所以現在並不是說「喔你想堅強起來,那你就會掉入二元父權架構,這樣是不對的」,而是說我們可以試著改寫能動性與脆弱性的意義,我們的委屈和脆弱可以讓人去接住。誠如學者王曉丹所說:
唯有保持易感、易受傷的脆弱性,才能具備能動性。[......]除了翻轉脆弱的負面消極,將之改為正面積極之外,更應該認識到易感、易受傷乃人體人類共同經驗,每個人都渴望與他人產生連結、期盼與他人共享存在,因此脆弱性並非只是受害者的本質。最根本的態度則為,必須承認所有人共通、與人連結的脆弱性,而性侵害正是切斷脆弱性的行為,使人無法做出有利於己的決定,也就構成嚴重的犯罪。若是不願意承認脆弱性,及其所構成的連結,就是不願意共同承擔因脆弱性所需要的倫理責任。(參考文獻8,p.251-2)。
三階段課程的「責罵」就像「性侵害」,作為暴力切斷了人際相處必要的脆弱性,「使人無法做出有利於己的決定,也就構成嚴重的犯罪」。
有些人認為「受騙的人很笨」、「不要去可疑的課程就好了」,聽起來彷彿沒有加害者,學員純粹活該。這種說法忽略了受害者自我的複雜與兩難,忽略了「參與」的原因、歷程和經驗,被信任的朋友拉去、被情勒、孤立無援等等。其中涉及關係和情感維護、充滿張力,也與不平等的權力關係緊密相連。指責或嘲笑課程受害人,只會讓他再一次體驗到不管在課程裡,還是外部社會,所面對的都是「負責任VS.受害者」的父權架構,那麼我只好再一次堅強起來,至少做的好的話,導師會給予我愛與安慰。用同一種方式再傷害一次,讓人感到絕望,是現在我們最應該避免的。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被討厭的勇氣》(上):「否定心理創傷」是一種邏輯語言的暴力
《性的正義》(一):身體變成戰場,最高級的可幹性(fucka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