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聲明】
筆者主要的學生自治經歷是於大學時期,高中時期對於學生權益的思考多體現於班聯會、畢籌會籌備時的行政溝通,雖然將以高中學生會的思考角度作為書寫出發點,但經驗未必能夠直接橫向移植,仍需後續更細緻的參與及討論。
投入學生自治無可避免的必須要考量三個客觀條件,任期僅僅只有一年、與校園運作成為片刻的特殊對等關係、對等同儕們的共同合作。在此一前提下,本文將嘗試分析並提供初步的指引以供第一次接觸學生自治的夥伴應用與理解。
【任期一年的時間性思考】
在高中開啟設立學生會的機制後,原先以依《大學法》設立的學生自治團體,大學學生會作為學生自治常態運作的起點,向前提早了許多。隨著教育部頒布《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高中階段的學生會開啟了自己的自治文化。
然而原則不變的是,學生需要面對僅在校三年(扣除參選資格與考試期程壓力,約莫兩年)、任期一年的實際時間性問題,這段時間不僅要迅速的鑑往知來理解校內及青年議題,也需要迅速的與同儕進行組織培力、運作協調,這無疑使得每一屆的學生會在選上之初都將面對繁雜且陌生的挑戰。這樣的條件下也衍伸出與學校「片刻的特殊對等關係」的情境,後文會再提及其對於長期議題推動有著較為不利。
因此,學生自治的傳承的重要性是無庸置疑的,缺乏傳承的學生自治組織不免需要面對每次與校方討論,議題斡旋都得從頭開始的困境;過度強調傳承傳統的學生自治組織則在無法掌握的團隊動能下難以應付庶務的壓力,缺乏組織運作的彈性。雖然在學生自治傳承指引中曾提及八零年代的經驗「學生社團」與「校園政黨」在背後扮演傳承、競爭和動員的功能(周宇修,2007),但實際上並非對於組織創設有著必然性的需求,而是有意識地開始進行記錄,並讓參選人及其行政團隊有意識的運用紀錄資料。另外我也認同周宇修(2007)所稱學校應該提供資料記錄儲存與運用的場域。
如何進行經驗的傳承以及過去階段成果的應用,才是自治組織傳承所應思考的核心,而非形式上應該要符合哪些要求,或者是過度參考其他組織的機制。
因此,過去我較為激進之時,對於政見書寫及投身公共事務的立場如下:
1. 寫出延續傳統、強化、宣導的政見全都是垃圾。
2. 寫現在就有運作的內容,以為是新的。
3. 寫根本不存在的問題。
當時我主張這一類候選人比沒有候選人更糟糕,如今並不會這麼嚴厲的批評,但仍然會默默地朝這個方向要求與期待。出社會前,每每到學生選舉時刻,都令人非常矛盾,面對大量缺額的學生自治和搞不清楚狀況的候選人,我究竟應該要予以鼓勵還是當頭棒喝澆熄熱情(姑且認為他們是熱情,而不是刷履歷與存在感的冗員)。
很多時候候選人政見會不斷去回應過去學生的做法,或者去提出既有機制的替代方案,但是我認為政見撰寫出來是「我們更在意哪一些東西」。學生的在學生涯很有限,學生組織能夠承載的事跟課業一定會有此消彼長的情況,所以在每個人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我覺得直接把自己想做的事很明確地講出來是很重要的。同時,當「傳承傳統」所乘載的庶務過多時,就應該仔細思考是否應該放棄部分的事務,傳承的重點在於議題裡技術與策略的延續,而不是學長姐未竟之志、己願他力的延續。
以上也反映出我對學生會團隊的籌組見解:進到學生會的夥伴,對自己投入的事有熱情就很足夠了,因為只要把這個當下他想要做好的事情做好,那學生會就會往前推一步。而不是說剛開始的時候先設定某一個目標,再找人進來做,那這樣子很容易陷入缺乏動能的疲態。
當然這也與學生會團隊組成的情境有很大的關係,我再於下文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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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的特殊對等關係】
同上文所述,由於學生代表較為迅速的交替,在學校的時間也大多僅有短短幾年,實際上能夠參與影響校園決策的會議少之又少,權益伸張與學生議題的表達往往在瞬時之間。擔任代表之時需要發現學生面對的困境、充分了解議題、提出改善見解,同時也需要學習在程序中積極表達意見、爭取其他老師代表的支持、追蹤決議的落實。這無疑是推動校園公共事務對學生行政庶務學習、議題表達及資料應用的重大考驗。
成為學生代表以後,關於校內公共事務就與老師、行政人員、校方主管站在對等表達意見的位置上,在學校的大家將在會議與倡議中暫時脫離「師與生」、「管理者與受管理者」、「學習者與教育家」的身分,成為學校系統「使用者」和「利害關係人」進行運作決策的協調。學生代表這種身分特殊性往往具有瞬時、片刻對等的特質,在會議結束以後也會在傾刻間回到師與生的權力落差。剛當選的學生會團隊要能夠意識到,在片刻的特殊對等關係中,立即針對學生們所在意的、學生們受到影響的、有利學生自治發展的議題進行提案與討論,表達意見時不僅要克服日常的權力落差,也要釐清為達目的所需做好的準備。
上文說的比較含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校務會議不會永遠一派和氣,衝突常常是瞬間爆發的。學生代表們光是要習慣庶務運作(辦活動)、議事情境(校務會議)、群眾溝通(蒐集意見促進討論),就需要不少學習與磨合。校園運作的議題,諸如:營養午餐去留、社團成立與解散制度、自習室劃位機制、圖書館借閱...等等可能存在學生受影響的議題,要調整或創制都不是一下子就能夠完成的,不論是蒐集意見還是問題觀察都需要不少時間。而學生一年的任期去除前期適應與後期交接,也不過就半年左右,寒假也包含在這段時間。
綜合了任期一年的時間性思考以及對於片刻特殊對等關係的情境,不少校園事務決策是非常容易以拖待變的,「學生只是過客」除了是作為弱化學生主體性的一句話之外,也是躲避學生代表參與決策的模式指引。當某件決策受到學生代表強烈反對時,僅需要研議到學生卸任就可以了,這也是為什麼傳承與議題延續受到重視的主要原因。這裡同時要特別強調傳承並非傳統的延續,而是技術與議題的延續。
學生代表往往會背負「學生只是過客」、「提案太過青澀」、「不好好讀書在這邊吵」等等各式各樣負面標籤與揶揄。理解這片刻之間的特殊對等關係有助於學生代表適應決策會議的參與。
【對等同儕們的共同合作】
領導的過程是彈性的,是共識的,尤以學生團體,各人身分相近,全無高低,科層難斷,沒有特效藥也沒萬靈丹,沒有最好的領導辦法,僅有最適合此團體內部組成的。團隊組成的特殊性也將揭示接下來學生會一年能夠完成多少事務。上文我雖然主張加入的成員對自己投入的事有熱情就很足夠了,並否定「先設定某一個目標,再找人進來做」的模式,但由於不同的團隊有著不同的特色,不同的領導人所組成的團隊會有自己的特質,因此「找人進學生會裡幫忙」未必不可行,事實上在具吸引力的集體目標和會長/副會長人格魅力下,許多學生會實際上是這樣運作的。是否具備迅速辨認團隊內適合怎麼樣的合作模式,或許才是實際上最重要的領導特質。
在一年的學生會運作中,是一場考驗同儕人情壓力、嘗試公共溝通、共同面對進度壓力的戰場,其中有些非常尷尬的問題:又不是老闆,大家同學都是平等的,為什麼我要聽你(組長、部長、會長)的?同樣的,身為已經當選學生代表的意見領袖,為什麼路上隨便一個同學提議獻策,就能夠指著我的鼻子要我爭取這個、爭取那個?
另外,學生自治組織對於模擬權力制衡的嚮往促使行政與立法、執行與審查常常處於劍拔弩張的狀態,但實際上大多數學生自治組織的權力(power)是非常非常弱的,學生會在大多時候仍是歸屬在學校行政底下,真正有權力的是校方本身。學生會在權力分立的狀況下往往將主要的力氣用來面對審查之間的攻防,行政與立法部會在會議上的僵持,與其稱為內耗,更多時候是虛耗,因為大多數議題,校方才是擁有權力分配資源的角色,校園活動的經費來源幾乎來自學校。面對同儕的合作是否能夠給予彼此充分的信任,保有共同前進的風度與智慧,將會是學生自治團隊同儕相處所面對的重大難題。(附中學生會議會成立第一年看到議會部門質詢行政部門破口大罵的畫面,深有所感,真的大可不必)
我認為作為學生代表應嘗試與共事的同儕討論組內的合作關係,理解彼此希望的合作和會內運作方法,持續評估實際可行動的整體動能,適時地放棄議題和庶務。最後在有時間壓力的事務上約定好最終決策時間和模式(就像阿瓦隆最後刺客決定刺誰)。
【結論】
以上【任期一年的時間性思考】、【片刻的特殊對等關係】、【對等同儕們的共同合作】分別敘明了學生代表面對三個面向的挑戰。學生自治的實踐,是在時間壓縮、權力不對等與同儕合作的多重挑戰中尋找可能的過程。僅有一年的時間,任期短暫卻需要迅速上手、推動議題;在會議面對師長時需不卑不亢維持學生代表的對等關係,與校方的對等關係稍縱即逝,卻需要在瞬間發聲、爭取改變;同儕合作無明確階層,卻需要在平等中建立信任與共識。這些條件讓學生自治成為一場極具挑戰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