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南機場,你可能會先想到水餃、蚵仔煎等等夜市小吃,但南機場可不只夜市這麼簡單。
從清代、日治、一直到民國,南機場一直都是都市中的邊緣角落,甚至一度成為全台最大貧民窟,在民國初期的南機場可是有過一段風光的歲月,堪稱全台北最現代地區。
南機場鄰近新店溪,最早由凱達格蘭族「雷里社」定居,到了清代改名叫做「加蚋仔」,在凱達格蘭語中是的「沼澤」的意思。
早期這裏水道縱橫,新店溪沖積出的沼澤土十分肥沃,先民靠著豆芽菜、茉莉花、麻竹筍等經濟作物生活。其中茉莉花為最主要的出口品,居民種花、曬花,趕著拿去大稻埕賣,清代時這裡就是台北地區最大的香花生產中心。
到了日治時期,此地除了農田或農舍之外,放眼望去仍是一片大竹林。當時,二戰將至,日本政府徵收農地蓋備用機場——但與其說是備用機場,更像是疏散機場。當時的機場內只有幾架破爛的舊飛機,繼沒有空軍駐紮,也沒有像樣的跑道,只有在二戰期間發揮機場的功能,平時作為日軍的練兵所。
早期有一說:「日軍牧馬練兵之地,昔稱台北練兵場」,也因此南機場在日治時期叫做「馬場町」。國民政府來台後,南機場交由軍方管轄,因為已經有松山機場了,於是就稱為南機場,而作為練兵所的南機場也改建成青年公園,但大家還是習慣叫這裡「南機場」。
民國五六零年代,台北移民人口暴增,除了外省移民外,也有從中南部上來工作的人,南機場地區違建也因此增加,成為當時全台最大違章建築區。這裏地勢低漥,而違建房屋又多是竹木建築,強颱一來總是一片垮,1959到1962年間5個颱風造成一千多棟的房屋損毀。
另外,違建區內居民生活艱困,住屋簡陋,經常是一家十口居住在一間小木屋中,大小便用的是早期的茅廁、尿壺,或者是10戶人家共用一個公廁。除此之外,也沒有可以洗澡的地方。
缺乏公共設施的情況下,衛生髒亂,而且民眾蓋的違建逐漸侵周遭環境,街巷道路狹隘錯亂,社會問題開始滋長,南機場地區漸漸成為犯罪者的溫床。同時又因違建多是竹木建築,街巷狹窄沒有防火巷,發生火警時火勢難以撲滅。1963年2月發生火警,造成79戶房屋付之一炬,損失300餘萬新臺幣,無家可歸者400餘人,同年5月又被焚40餘戶,損失百萬餘元,200餘人無家可歸。
政府一方面想要減緩災情,一方面也打算拆除違建。一開始採「隨報隨拆」的方式,但這樣一來違建反而越來越多,因為人民怕政府拆違建,所幸能蓋多少就蓋多少,數量不減反增。所以政府後來改成「先蓋後拆」,也就是先蓋好讓人民遷居的住宅,再去拆他家的違建。
而在「先蓋後拆」這個理念之下,誕生的住宅之一就是整建住宅。從民國46年開始到民國64年間,政府使用「興建國民住宅貸款條例」將早期的違建住戶陸陸續續牽進整建住宅中,雖然還是有很多人繼續蓋違建,但為當時的台北市提供了不少的居住空間,也創造不少工作機會。直到民國64年頒布「國民住宅條例」,正式的國民住宅才開始有法可循。
這邊要注意的是整建住宅跟國民住宅本質上是不同的。整建住宅的建構時間以民國52年的水源路一期國宅為首,直到民國64年的蘭州國宅等為止,聽到整建住宅可能會誤以為他是早期的國民住宅,但其實不然。
整建住宅是因為拆違建慢慢衍伸出的住宅,因此一開始的居民多是早期違建住戶,蓋的時候是住戶先繳20%的興建費用,再和政府貸款80%興建費用,用15年慢慢還。在格局和空間上比國民住宅小了一半,國民住宅最大是25~30坪,但以南機場一期為例,最大的甲種房間只有13.91坪,而且室內沒有隔間。
南機場公寓屬於中後期的整建住宅,民國63年起,政府實施「萬大計畫」辦理南機場及蘭州街等4 處工程,在民國64 年完工,頒訂「國民住宅條例」後,就正式廢止實施長達18 年之久的「興建國民住宅貸款條例」,將整建住宅納入國民住宅體系,因此以整建住宅來安置違建戶的做法,劃下句點。
封面圖片來源:Azone Chou提供。
編輯:洪崇德